标题: 约束有据放任有度 [打印本页]
作者: 冰团战友 时间: 2010-8-4 10:25
标题: 约束有据放任有度
本帖最后由 冰团战友 于 2016-12-30 17:23 编辑
约束有据放任有度
早上在东湖游泳,游到湖心听到声音有点异常,立刻抬头,看见一艘摩托艇猛然间疾驶而来,我马上避让,好险!快艇擦肩而过。是“撞白撞”还是“撞死人不偿命”,开快艇的你简直是混蛋!
一会儿,金岛那边来了一个大一点的游船,船上有穿保安制服的喊话,“游泳的快上岸”,又不让游泳了,得到的回应是湖面湖岸一片反对声,喊话者成了湖中的过街老鼠。
游泳犯哪门子法?不让游泳完全是管理者的个人好恶,是封建专制,与人民民主专政背道而驰。
公园是人民的公园,不让游泳需要听证;公园管理者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违背纳税人的意愿,你将丢掉饭碗子。
我知道,当初组织群众义务劳动挖湖时,就没有让人游泳的打算,这只能说明你压根儿没把群众的习惯爱好放在眼里。
说是哪位领导人要来,如果领导人要问,你完全可以告诉他7:30以前,人民群众在这里游泳锻炼,经过游泳锻炼,人们少得病,增强国民体质,为国家分忧,也为自己省医疗费。实际上,哪位有作为的国家领导人不爱锻炼身体?只有那些贪官污吏才只会泡小姐、包二奶。
也可能你会认为游不游泳是小事,其实不然,在这样多的爱好者心中,游泳是一天最快乐的事。
这样多的人喜欢游泳,诺大个直辖市也没有更多老百姓消费得起的健身场所,你再不让游泳,你必须管理有据!听说有人想让人大立法禁止游泳,真是异想天开,你以为人大代表都像你一样没脑子?
一天,我在公园里看到一位老者换衣服脱光了下身,就问保安,“这个你管吗?”“这个俺管不了。”他开始给我讲故事:“那天我看到一位外国女人裸着上身,大家都背过脸去,我专门过去看,你敢脱我就敢看,不看白不看。”“瞧你这点出息!”
我想在此告诫公园的管理者,“约束有据,放任有度”,否则没人会看的起你!
作者: 刘万祥 时间: 2010-8-4 10:48
兵团战友我支持你,当今社会有相当一部分干部,他们不是人名公仆,他们是贵族官老爷,对上他们是哈巴狗,对下他们是吓唬乞丐癞皮狗,连叫带咬。我们游泳他们看着很不爽,我不让你们游你们非游,他感觉他的权利受到挑战,所以对我们游泳的就采取限制在限制,所以我们对他们就得坚决抵制,大家一定要齐心。
作者: 水上小青蛙 时间: 2010-8-4 10:53
回复 1# 冰团战友
王大哥
我完全赞成您的观点,感谢您说出我们的心里话,我们水上冬泳人要团结一致把我们冬泳事业进行到底。
作者: 我冬泳我健康2 时间: 2010-8-4 10:54
本帖最后由 我冬泳我健康2 于 2016-12-29 20:57 编辑
公园是人民的公园,是纳税人的公园。应该想着怎么为人民服好务。让人们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幸福。
作者: 冰团战友 时间: 2010-8-4 11:21
不让游泳是螳螂挡车。我们也要坚持持久战、游击战,形势不容乐观,不可以抱有幻想。同时也要约束自己,莫授人以柄。
作者: 我是小叮铛 时间: 2010-8-4 12:01
回复 1# 冰团战友
东北大哥我们赞同你的观点。我们想在此告诫公园的管理者,“约束有据,放任有度”。不要违背大家的意愿。我们要锻炼!我们要健康!我们要有活动的空间!
作者: 冰雪绢花 时间: 2010-8-4 12:06
回复 1# 冰团战友
文章有理有据,说得明白,骂得痛快,“冰团战友”,坚决支持你,水上冬泳人,一定要齐心合力,坚持到底。
作者: 古月胡 时间: 2010-8-4 12:25
回复 冰团战友
东北大哥我们赞同你的观点。我们想在此告诫公园的管理者,“约束有据,放任 ...
我是小叮铛 发表于 2010-8-4 12:01
我们要拥抱大自然!自有史以来
人类就和江、河、湖、海亲密无间!
江、河、湖、海哺育着人类!人
类用生命爱护着江、河、湖、海!
这就是人类史!几千年的文明史!牢记啊!
旧社会游泳池是给谁开的?
现实的游泳馆是给谁用的?
值得深思!不多说了!谢谢。
作者: 爱冬 时间: 2010-8-4 12:42
如果有一天,说在此游泳每小时****钱,就啥问题都没有了,因为产生了效益。那时公园的管理者们就会用各种言语去向上级汇报游泳是如何的健身。 哈哈!现在有些现象就是可笑。
希望大家外出活动不仅要注意陆地安全,更要注意水上安全,因为摩托艇猛于汽车呀!
作者: 冰团战友 时间: 2010-8-4 12:50
我就是想说游泳锻炼没有错,“管理者”的做法很多是没有道理的。
作者: 无名卒 时间: 2010-8-4 13:53
你的文章写的有理有拒,太好了,我们双手赞成,我们就是要团结起来,坚持锻炼,谁也阻挡不了我们。游泳!!游泳!!游泳!!!
作者: 水上月 时间: 2010-8-4 13:53
本帖最后由 水上月 于 2010-8-4 13:55 编辑
[attach]541697[/attach]回复 1# 冰团战友
说得好,骂得对。我们游泳人都赞同,只要人心齐就没有过不去的事。锻炼身体没有错呀!!!
作者: 外环线 时间: 2010-8-4 14:26
真是岂有此理!!支持兵团战友!
作者: 海河 时间: 2010-8-4 14:37
我就是想说游泳锻炼没有错,“管理者”的做法很多是没有道理的。
冰团战友 发表于 2010-8-4 12:50
顶住一切干扰,我们游泳才是硬道理。
这几十年来那个领导也没管住游泳,这就是大势所趋。
作者: 蓝色海湾 时间: 2010-8-4 14:47
本帖最后由 蓝色海湾 于 2010-8-4 14:50 编辑
坚决支持“冰团战友”!你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再次提醒大家游泳注意安全,远离摩托艇,外地曾发生过摩托艇的螺旋桨把泳者打伤致死的情况。
游泳是硬道理!我游(冬)泳,我健康,我快乐!
作者: 新愚叟 时间: 2010-8-4 14:50
嬉笑怒骂,皆成文章。
有理,又有对我们的告诫:“同时也要约束自己,莫授人以柄。”
谢谢冰团战友元老。
好痛快!好痛快!
作者: 水波纹 时间: 2010-8-4 14:50
真正通情搭理,懂生活会生活的领导才会体贴百姓的生活,只有那吃,喝,嫖,赌的贪官们,用他们手中的权利,干涉我们百姓的自由。
作者: 天津老黄牛 时间: 2010-8-4 15:12
本帖最后由 天津老黄牛 于 2010-8-4 20:34 编辑
坚决支持‘兵团战友’!文章有理有据,游泳,锻炼本是公园领导同意,公园保安这么做没道理,大家还要提高素质,团结一致,战胜一切阻力坚持锻炼!
游泳,跳水要注意安全!
作者: 无名上将 时间: 2010-8-4 15:59
今晨游泳时发现气氛与以往有些不同,六点左右即有巡逻艇在东湖水面上游弋,后来有人告诉说水上领导换人了,又要禁止游泳云云。其实昨天刚刚公布的《天津市公园条例(草案)》中根本就没有涉及游泳的问题,更不可能出现禁止游泳的规定。上岸后有泳友建议说找水上公园领导谈谈,我答曰:用不着,就这样维持现状。即每天早晨游泳,按目前的惯例掌握结束时间。
现在咱们的游泳时间是去年经过与公园有关部门领导几次磋商后确定的,而且(公园管理部门领导)肯定会向公园的领导汇报并得到领导的授意后才与泳友们达成协议的,一年多来泳友们自觉遵守协议,守时锻炼,准时结束,与公园安保人员配合默契而达到形同一体的地步。在如此大好形势下出现今晨的不和谐音责任完全在对方(公园)而不在我(泳友》,所以面对今晨的事情我们的态度是:我们不理睬它!至于双方是否再次协商我们相机行事;但我们绝不主动表示(协商),如果对方要找我们,我们也坚决地维护原协议精神,即维护泳友们的合法权益。
顺便提醒泳友们一句话:游泳时一定要做到安全第一!防止任何事故的发生,但如果万一有泳友被巡逻艇碰撞事故的出现,泳友们绝不会袖手旁观,我们一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要让无法无天者知道:撞白撞和撞死人不偿命只是你们在那痴人说梦,泳友们的答复是:没门儿!
作者: 幽然的蛇 时间: 2010-8-4 16:38
约束有据放任有度早上在东湖游泳,游到湖心听到声音有点异常,立刻抬头,看见一艘摩托艇猛然间疾驶而来,我 ...
冰团战友 发表于 2010-8-4 10:25
谢谢【兵团战友】写出我们的心声。
他们真是肆无忌惮,今天早上才六点多一点,就开着汽艇在湖里乱撞乱喊话,【无名上将】说得好不可能让他撞了白撞。这些游泳的老年人,因为锻炼身体为国家节省多少医药费。应该得到支持才对。
我也赞成咱们先不找他,因为跟他们有协定在先。想推翻他得找咱们协商。换领导也不能单方面说了算。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0-8-4 16:49
回复 1# 冰团战友
坚决维护原协议精神,维护泳友们的合法权益。泳友们游泳时也更应注意安全及文明 。
作者: 宝珠薛 时间: 2010-8-4 17:03
兵团战友发表的"约束有据放任有度"文章,反映了冬泳人的意愿.我们支持.公园方应是管理而不是禁止,管理要文明,要理性,要人性.决不是耍野蛮.文明,理性,人性管理.我们泳者配合管理.冬泳人是知情达理的人.
作者: 贾不贾 时间: 2010-8-4 18:25
所以我们对他们就得坚决抵制,大家一定要齐心。我支持,我拥护!
作者: 桂平老山 时间: 2010-8-4 20:49
支持![quote][/quote]
作者: 冰团战友 时间: 2016-12-29 18:46
原来有些话都说过了。
作者: 蓝色海湾 时间: 2016-12-29 22:49
温故知新。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