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天啊!做点好事咋恁难! [打印本页]

作者: 荥阳老龙王    时间: 2010-8-3 12:23
标题: 天啊!做点好事咋恁难!
      最近气温居高不下,一些人为了贪图凉快盲目下水,造成悲剧一幕一幕的发生!活跃在各地的水上义务救援队在没有任何政府投资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游泳技能,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无偿、义务、志愿,甚至还要倒贴各种经费的情况下,担当起打捞尸体的工作。他们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向社会奉献爱心!为了减少死者家属的痛苦!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水下打捞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行动,水上救援队的队员们不为名不为利。一旦尸体打捞上来,队员们连死者家属的一杯水都不喝、一根烟都不抽、一顿饭都不吃无声无息的离开现场。像这样的好事表扬还都来不及,但是总遭到社会上一些人的攻击、指责、谩骂和恐吓。有的明火执仗的进行恶毒攻击,还有一些小人模仿水上救援队队员的网名在一些网站上发布一些恶毒言论。
      大家都知道,河南商丘水上救援队是活跃在豫东大地上和110联动的先进集体,成立两年多来,进行过八十多次的打捞溺水人员的尸体和财物,受到人们的一致好评,被评为河南十大爱心集体的荣誉,队长黄伟也评上最具爱心的先进个人。就是这样一个先进集体,确遭到一些人的恶毒攻击和谩骂!甚至提名道姓的用极其下流的流氓语言在网上肆意发布,这些人究竟安的什么心?义务打捞碍你什么事?招你什么了?惹你什么了?蚍蜉撼树谈何易?你越是恶毒攻击和谩骂越证明商丘水上救援队的光荣和伟大!) {' \$ j0 n" g: Z( m! e- w) n
       三门峡水上救援队最近也在黄河边成功打捞几起溺水人员的尸体,受到当地群众和媒体的好评。可是参加打捞的水上救援队的队员就接到这样一个恐吓电话:以后不许再在黄河边从事打捞,而且必须先拿出十万块钱,如果不拿钱继续从事打捞,小心打断你一条腿!我们的队员听到以后,立即义愤填膺回击到:你小子有本事一个小时后到**广场等着,咱们当面较量!同时立即向公安局报警。结果这个打恐吓电话的人一直没有敢露面。$ g( n7 `9 |: o  r/ L1 _. `$ }
      我们郑州水上救援队东区分队的队员们在7月30号早上九点多,把在29号下午溺水的尸体刚打捞上来,(当天晚上一直打捞到很晚没有打捞上来),体力还没有完全恢复,衣服还没有换好,就在打捞现场受到一些貌似官员的发问和指责:你们有打捞证吗?问的我们队员一头雾水!难道救死扶伤、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无偿服务、义务打捞还需要办什么证件吗?真是极为荒唐的谬论,竟出自我们号称人民的公仆的嘴中,道理很简单,如果死者是你的家属你还会这样发问吗?
      我真想不明白,水上救援打捞是高度危险甚至要牺牲自己的生命的一项活动,而我们的水上救援队的队员全然不顾这些,而是非常执着的从事这项工作,他们是我们心中的英雄,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可就是这些人总受到一些社会上一些丧失道德基准人的不公平待遇、恶毒攻击、无理谩骂!
      天啊!做点好事咋恁难!






http://bbs.china-ws.org/viewthread.php?tid=235444&extra=
这是我发在郑州冬泳协会专区上的一个帖子,谢谢大家的浏览!
作者: 昭陵剑    时间: 2010-8-3 12:55
一方是义务救援,
一方是天价打捞。

堵住其不义财路,
怎能不火冒三丈?!
作者: 延边随风    时间: 2010-8-3 13:00
因为义务挡住了别人的财路,因为义务盖过了职能部门的责任-----这话对极了!
作者: 象鼻头    时间: 2010-8-3 14:03
无语.......................
作者: 尘埃落定    时间: 2010-8-3 17:23

    朗朗乾坤,天理昭昭,人在做,天在看!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因果报应的!
作者: 和平鸽    时间: 2010-8-3 17:31
回复 1# 荥阳老龙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作者: 春不回    时间: 2010-8-3 17:43
因为义务挡住了别人的财路,因为义务盖过了职能部门的责任

作者: 颜影嫣    时间: 2010-8-3 18:35

作者: 微微一笑    时间: 2010-8-3 20:51
朗朗乾坤,天理昭昭,人在做,天在看!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因果报应的!
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10-8-3 17:23



   是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作者: 冰川美人    时间: 2010-8-4 00:07
朗朗乾坤,天理昭昭,人在做,天在看!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因果报应的!
作者: 白条    时间: 2010-8-4 07:51

作者: 杨凯202    时间: 2010-8-4 08:12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作者: 北极熊56    时间: 2010-8-4 11:45
义务打捞碍你什么事?招你什么了?惹你什么了?蚍蜉撼树谈何易?你越是恶毒攻击和谩骂越证明商丘水上救援队的光荣和伟大!
作者: 海里    时间: 2010-8-4 12:46
做好事不求回报!

作者: 冰水飞鱼    时间: 2010-8-4 14:52
“因为义务挡住了别人的财路,因为义务盖过了职能部门的责任。”真是一针见血的道出了某些人的嘴脸.
作者: 快刀    时间: 2010-8-4 17:03
"就在打捞现场受到一些貌似官员的发问和指责:你们有打捞证吗?问的我们队员一头雾水!难道救死扶伤、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无偿服务、义务打捞还需要办什么证件吗?真是极为荒唐的谬论,竟出自我们号称人民的公仆的嘴中,道理很简单,如果死者是你的家属你还会这样发问吗?6 W# p! N# O1 h"

某些政府官员的麻木让人气愤!应该揪出来曝光!

他们做不了或者是不愿意做的事我们给做了,他们感到“没面子了”,发出这样质问的官员就他XX的应该下岗。
作者: 冰之雅    时间: 2010-8-4 20:24
他们是我们心中的英雄,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向水上救护英雄们致敬!
作者: 冬泳343    时间: 2010-8-4 20:41

[因为义务挡住了别人的财路,

因为义务盖过了职能部门的责任。]

当今社会挡了别人财路就会找你麻烦事不少!!


作者: 茗茶    时间: 2010-8-5 07:02
赶紧去青海帮忙打捞驻马店参加游泳比赛失踪的队员,向全国宣告我们河南人的团结和大爱!!!!!!!
作者: 白白鲨    时间: 2010-8-5 13:35
坚持就是胜利。希望多宣传,取的公众的认同。
作者: 飘STAVA    时间: 2010-8-5 13:51
你问他们学雷锋要办证吗?天下真有不懂廉耻之人???
作者: 茗茶    时间: 2010-8-5 14:34
现在的社会不是只剩钱了。
作者: 菊香子    时间: 2010-8-5 17:31
赶紧去青海帮忙打捞驻马店参加游泳比赛失踪的队员,向全国宣告我们河南人的团结和大爱!!!!!!!
茗茶 发表于 2010-8-5 07:02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啊? 参加游泳比赛失踪的队员让人揪心!
作者: 菊香子    时间: 2010-8-5 18:06
回复 1# 荥阳老龙王


    在感到不可理解的同时也为这些管理者感到悲哀!!公理何在!别让个别公务人员的无知言行亵渎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作者: 冰浪魄力    时间: 2010-8-5 23:44
天啊!芦文忠老师,一声j喊 激发出25次的震动!
首先感谢各位发出共鸣信号的朋友们,
我们分别代表了各自行政区域的声音,这点很重要!
要的就是心齐!
不是老话说人心齐,什么。。。能把东北 移 到西北,嗯

分析一下,

面对‘恐吓门’,
打110,OK!

面对‘貌官门’,
我们可以用食物链的原理解释,维持相对稳定性是食物链平衡的关键!

                                                             平衡      (及时)
                                                         / <——    有偿职业打捞者
财政压力                    分险  保障     /           (分利,合作关联)         
上级考核标准              分利 减压 降险    /     (道德不和谐的合作,达标,相对稳定)
花钱多办事)  <——   貌官言行    【            
少/ 零溺水事故           无利 增险  增压   \       (道德和谐的合作逆标准,相对隐患)
                                 分险 保障    \         (义务,合作关联
                                                         \  ——>    冬泳公益打捞队  
                                                             失衡        (及时

解决途径:1.通过公益基金,满足水上救援人员救援设备升级,从而大幅度提高搜救效率,
                 降低原始搜救方式的安全事故发生率。
              2.通过与行政人员建立合作关联,加强沟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进而促成政府
                 与相关公益组织全面分担安全事故风险,使义务搜救队员尽早尽快的享受到国
                 家、社会对其应给与的正常义务搜救工作人身安全保障最基本礼遇。
作者: 海底森林    时间: 2010-8-6 11:22
因为救援的事情,我们也曾被人骂!网上也曾被人攻击!
在现实中我也曾被人当面骂!
不管怎么说,我们一路坎坷走到现在,我想我们会一路走下去的!
对错自有世人评,义举自有苍天知!

作者: 冰浪魄力    时间: 2010-8-6 12:16
回复 27# 海底森林

“因为救援的事情,我们也曾被人骂!网上也曾被人攻击!”



在现实中挨骂并不可怕,
也许是你竞争对手的下意识反映,
心理主题语言是:“哼,这小子又要作秀了!”
爷就看你被推崇,不爽

(实际他混淆了,是你的善良举动被社会和谐价值观念所推崇)
应对办法:不予理会
若上升到恐吓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级别,
可拨打110

网络上骂人的
最怂的一类就是,
以所有人唱反调为乐趣的人,
特征是,想得到更多人回击,是他的目的。
应对办法:楼主和当事人,只要让他拿出凭据,
大部分此类人,会自动消失,
继续谩骂的,
让管理员(好比社区片警,管用)闭了他!


作者: 尘埃落定    时间: 2010-8-6 15:49

    呼唤道德,呼唤良知。
    助人为乐,处之坦然。
作者: 楼上看风景    时间: 2010-8-6 18:19

作者: 秋寒    时间: 2010-8-6 22:52
呼唤道德,呼唤良知.向水上救护英雄们致敬
作者: 一石击水    时间: 2010-8-7 11:11
让那些想发不义之财的恶棍们嚎叫吧,当地公安应严厉打击不法之徒!我们支持你们义务救援的高尚品德,向你们学习,致敬!
作者: 赤情游子    时间: 2010-8-7 12:00
     龙王大哥,见怪不怪,去年我们得信火速赶往公园(文化节比赛处)急救现场时,在场群众大都在紧张的呼喊“救人啊、救人啊”,有的已经下水,我们就在赶到拨开人群下水时,却发现一位在职正县级领导干部非常坦然、舒闲的背手站在人群后面无动于衷,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围观看热闹,我们当时都非常纳闷,他身为领导干部,又身居险情现场,怎么能没有任何反应呢?就是不会游泳也应主动现场组织救援呢,......既然没反应又何必不立即离开现场呢?难道就不怕群众指责吗?....... 人吗,不管什么身份,素质是不一样的,别看有的身居要职,处在领导位置,其素质还不如一般群众,现今社会这样的人还少吗。这样看来也就见怪不怪了,你说是吗。
作者: 平静湖    时间: 2010-8-7 12:49

作者: 冰浪魄力    时间: 2010-8-7 12:54
引用楼上老师:我们得信火速赶往公园(文化节比赛处)急救现场

《如果某领导做成零导,是该见怪而怪一下!》

而今天你说话似乎不能排除,是能代表救援团队的一种声音和态度
咱们做为一个团队里的成员,个人在发表言论时的态度一定是不抱怨,不是放弃,大度形象!

随着社会的进步,有些怪见了是要当作怪来让大众重新考量的
但,领导也是人,不是方方面面都优秀就能做领导,做为现场专家更多还要有包容心对待,
如果某领导真的时时事事都做成零导,是该见怪而怪一下!而且我相信他也不久就会被他的领导淘汰。

您和其他老师就是专家现场领导,你说了算,我们要多像你学习现场救援知识,
我首先不会围观,除了拍摄留下宝贵的救援资料,我会站到合适距离以外,
如果我是领导(我会请你去给大家上课,救生知识是应该掌握的常识),但我还希望能在现场,
我会主动观察出你们的到来,并主配合专家们的现场救援,做一切力所能及的工作,
比如督促大家后退,为专家腾出必要的操作空间。等
作者: 快活鱼    时间: 2010-8-9 16:15
向水上救护英雄们致敬!
冬泳人的楷模!
作者: 龙虎    时间: 2010-8-9 19:13
对错自有世人评,义举自有苍天知!公理何在?就在咱老百姓的心坎上!
作者: 荥阳老龙王    时间: 2010-8-9 19:37
回复 38# 龙虎


    非常感谢你的关注!
作者: 逸人    时间: 2010-8-10 05:51
    义务,就是不计报酬,这就损害了部分人的利益,有的是个人,有的是组织。当然要一起他们的不满。毕竟公理自在人心!对错自有世人评,义举自有苍天知!走君子的路,让小人去说吧!
作者: 海上花    时间: 2010-8-10 08:47
我们作的是向社会献爱心,安慰死者家属,让死者人土为安的大好事做的是大善事恶意攻击的人良心何在.......
全国人民都在支持你们你们是好样的。
作者: 青青草.    时间: 2010-8-10 09:37
尊敬的义务打捞队、队员们:向你们致敬!向你们学习。
祝好人一生平安。
我们什刹海的游泳者、也经长救人、捞尸。家属们都千恩万谢。天下还是好人多、你们做了好事。自有感恩人。

作者: 慢鱼    时间: 2010-8-10 09:39
             义举自有善报,恶行必遭天谴。大众心中有称,天理自在人心。
作者: 白条    时间: 2010-8-10 09:39

作者: 百岁    时间: 2010-8-10 11:16
我们作的是向社会献爱心,安慰死者家属,让死者入土为安的大好事做的是大善事恶意攻击的人良心何在......., Z/ _  F4 I# D! P7 t
作者: 雪上飞MA    时间: 2010-8-10 20:50

[因为义务挡住了别人的财路,

因为义务盖过了职能部门的责任。]

当今社会挡了别人财路就会找你麻烦事不少!!


说得好,就因为你们义务走了别人的财路,让他们无财路可走。

向义务打捞队队员们致敬!


作者: 韩水冬游    时间: 2010-8-10 23:06
呼唤道德,呼唤良知。
向水上救护英雄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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