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挑战黄河的勇士: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 [打印本页]

作者: zhumadian22    时间: 2010-8-1 14:28
标题: 挑战黄河的勇士: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

纪念挑战黄河的勇士: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

2010/7/31400多名游泳健儿在循化县黄河岸边挑战黄河 http://www3.xinhuanet.com/chinanews/2010-07/31/content_20493581.htm ),在这高兴的气氛中,我却想讲一件不高兴的事情:前天,729号,我们可能永远地失去了一位队员。事情是这样的:前天下午我和队友一起去比赛地点试水,到了水边,经验告诉我今天的水流不适合试游,而前边不远的地方却有一个颇显壮实的人在脱衣服准备下水,我当时心想他一定水性很好,果然,他跳入了黄河向对岸游去……过了一会,听到岸边传来呼救声,再看水里已经没有了那颗露出水面的脑袋,后来警车来了……晚上回到我们住的循化宾馆,从大家口中得知那个人是来自驻马店的冬泳爱好者,估计凶多吉少。730号,宾馆气氛就明显不同,一楼大厅贴出了“不按规则试水,后果自负”的通知,估计是真出事了,到今天比赛正式开始,那个人还没有找到。这个话题也在参赛队员中传开了:

一、
729号上游水库放水量是比赛安全值的几倍,试游具有相当危险性;

二、
730号是官方安排的试水日期,但有很多人早到便提前去试游,组织者应该考虑到这一点,提醒大家注意安全,729号我没有看到出事地点处有警示提示,到了出事后再提醒大家,亡羊补牢。

三、
组织者应急预案没有准备好,出事后,警车来了,但专业的水上救援力量如冲锋舟等迟迟未到;

作为举办过6届的国际性、海内外选手共同的赛事,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作为参赛者的我们,除了为出事者祈祷默哀之外,也应该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作为活动组织者,除了全力搜救之外,也应更加审视自己的安全准则。

明天抢渡黄河决赛,有信息再报上来。

2010/8/1

关于失踪的选手进展

一、据当时一位也在试游的选手,看到他在水中伸出手喊了声救命,头就没有了;

二、失踪人员是来自河南省驻马店市新华书店的郭凤廷,水性一般;

三、失踪者单位领导、失踪者家属等已经从河南赶来;

四、因为青海的黄河周围人烟稀少、地质情况复杂,目前很难找到失踪者尸体;

五、但按经验,人在水里泡10天左右会开始腐烂,这时腐败气体充斥腔体,人会漂浮上来,这时还有可能被人发现;

六、驻马店领队系驻马店冬泳协会会长 老刑。驻马店一共去了3个人:老刑、老刑儿子、和郭凤廷。目前老刑正在和家属一起处理善后事宜,悲痛啊。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0-8-1 15:39
回复 1# zhumadian22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金钩月    时间: 2010-8-1 15:45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快乐的半叟    时间: 2010-8-1 15:57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白白鲨    时间: 2010-8-1 19:54
白鲨组合向失踪队员致哀
作者: 北极熊56    时间: 2010-8-1 20:07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云雾中的霞光    时间: 2010-8-1 20:31
悲哀!
天天在喊注意安全,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惨痛的事情!
水火无情,警钟长鸣!
作者: jinzhen    时间: 2010-8-1 20:49
接二连三地出事,安全第一,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作者: wwj    时间: 2010-8-1 21:03
为自然水环境游泳的人敲响安全警钟。安全第一,不能麻痹。
作者: 黄河大侠    时间: 2010-8-1 21:16
标题: *
本帖最后由 黄河大侠 于 2010-8-1 21:50 编辑

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郭凤廷,人在水里泡6天左右人会漂浮上来,在刘家峡水库去找尸体;我们组织冬泳队员在兰州市黄河故道帮忙找寻*

*
水火无情,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作者: 弥勒佛    时间: 2010-8-1 22:06
安全重于泰山。警示我们冬泳朋友走到那儿游都要注意安全。命都没有了挑战还有什么意义呢?
作者: 百岁    时间: 2010-8-1 22:45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水之韵    时间: 2010-8-2 00:08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友情提示:在自然水域游泳,特别是江河,一定要佩戴安全装置,万一有什么不适,人也不会马上沉下去.  

作者: 四元柱    时间: 2010-8-2 15:06
回复 13# 水之韵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寒江孤籬    时间: 2010-8-2 15:51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桃李不言    时间: 2010-8-2 16:14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水中仙子    时间: 2010-8-2 16:23
切记!切记!     “安全第一  ”水火无情警钟常鸣
  
作者: 翻江倒海    时间: 2010-8-2 16:53
让人心痛 !!!
作者: 荥阳老龙王    时间: 2010-8-2 17:11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滴水穿石    时间: 2010-8-2 17:25
安全是头等大事。
作者: 飘STAVA    时间: 2010-8-2 19:51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老洹    时间: 2010-8-2 20:23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杨凯202    时间: 2010-8-3 09:43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靓靓小鱼    时间: 2010-8-3 12:00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绵羊    时间: 2010-8-3 15:46
安全第一!!!!
作者: 颜影嫣    时间: 2010-8-3 18:46

作者: 昆仑鱼    时间: 2010-8-3 18:55
公开水域游泳有风险,切不可逞强!
作者: 快活鱼    时间: 2010-8-3 19:25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颜影嫣    时间: 2010-8-3 20:21

作者: 苍耳    时间: 2010-8-4 21:39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冰岩    时间: 2010-8-5 01:39
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以其水温低、水流急、海拔高、氧气稀四大难点创造了全国公开水域比赛之最,我感觉应该停办,要搞应该放在中游比如三门峡来搞。只保留水急浪大的特点。
作者: 冰岩    时间: 2010-8-5 01:46
希望我们能很好的总结这次事故,在黄河汛期游泳需要携带救生装备,这是基本的常识, 游黄河不是游水库,黄河是条大河,黄河汛期游泳只有救生装备能救我们自己
作者: 滴水穿石    时间: 2010-8-5 01:48
安全第一!                                                                                         
作者: 云蒙山的红叶    时间: 2010-8-5 03:56
很不幸,要高度重视。
作者: 茗茶    时间: 2010-8-5 06:55
无论来自哪里我们曾经是泳友,良心告诉我们赶快行动起来为孩子寻找失踪的父亲。跪谢!!!!
作者: yaoyongxiang    时间: 2010-8-5 07:56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在自然水域游泳,特别要注意气温与水温差,差值大,容易发生抽筋,一旦发生,一般人很难自救.为安全一定要带佩戴安全装置(跟屁虫).
作者: 汉水襄江    时间: 2010-8-5 08:35
公开水域游泳有风险,切不可逞强。安全安全,时刻牢记!

作者: 智者乐水    时间: 2010-8-5 12:59
海拔高、氧气稀,以生命换取的代价太大了,值得反思。
作者: zjhad    时间: 2010-8-5 14:38
本帖最后由 zjhad 于 2010-8-5 14:39 编辑

打死犟嘴的,淹死会水的,公开水域游泳风险大,切不可逞强。安全第一,警钟长鸣!河南省驻马店市新华书店的郭凤廷一路走好!
作者: 山水星    时间: 2010-8-5 14:58
水火无情,警钟长鸣!安全第一.河南省驻马店市新华书店的郭凤廷一路走好!
作者: 冰之雅    时间: 2010-8-5 15:41
血的教训,大家要引以为戒,游户外水域,技术再好都要注意安全,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祝泳友们平安!谢谢龙虎的报道!
作者: ydws    时间: 2010-8-5 16:58
哀悼。可惜了,牢记安全第一啊。水性一般要谨慎下水啊。
作者: youyou09    时间: 2010-8-5 17:16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youyou09    时间: 2010-8-5 17:18
难道他没带跟屁虫?我真难过!
作者: 洹水花    时间: 2010-8-5 17:31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8 Q
作者: 冰雪花王    时间: 2010-8-6 02:15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颜影嫣    时间: 2010-8-6 04:43

作者: 雪山景    时间: 2010-8-6 05:57
警钟长鸣!
作者: 茗茶    时间: 2010-8-6 07:28
组织者在安全问题上考虑不全面,要给未成年的孩子一个交代,无论如何也不能亏待一个失去父亲的孩子!
作者: 青海撒拉    时间: 2010-8-6 08:23
回复 40# zjhad

衷心感谢黄河大侠、荥阳老龙王、各位队友及热心朋友!失踪队员在当地政府及公安的全力帮助下,已找到下落,目前家属正在处理后事!
作者: 青海撒拉    时间: 2010-8-6 08:39

一位在第六届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队员用生命换来的启示及思索


1第六届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730号是官方安排的试水日期,但有很多人29日到达便提前去试游,组织者应该考虑到这一点,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但是没有。

问责启示思索之一:队员只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在第一个队员按规定的时间到达之时起)安全设施及应急措施都应准备到位!比赛地点及试水点设立警示牌或有专人看管!今天是一个没有上来,如果是很多人没有上来呢?

2729号队员没有看到出事地点处有警示提示,到了出事后再提醒大家,亡羊补牢。

问责启示思索二: 组织者应该加强宣传,将注意事项提前告诉参加活动的每一个选手(在第一个队员到达之时起),危险地段设立有警示提示,组织者没有提前警示参赛选手,是有责任的!不要出事后再提醒大家,亡羊补牢为时晚矣。签订责任书军令状之类的书面东西,有些队员也许只是形式上的,引不起足够重视!

作为组织者:队员到达之后第一件是安全教育、安全警示或者施行严厉措施私自试水者取消比赛资格甚至罚款等等!这样组委会才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才能把赛事办的圆满、办的成功、办的和谐!

3729在场一位队员说:组织者应急预案没有准备好,出事后,警车来了,但专业的水上救援力量如冲锋舟等迟迟未到;并且在2006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当时水的流速是每秒8——9米,大多数人都被冲到下游。

问责启示思索三:作为举办过6届的国际性、海内外选手共同的赛事,主办方:青海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如此高规格高级别的赛事,体育总局和省政府各级领导如此重视!开幕式如此重视及隆重:文艺演出、载歌载舞之时,一个家庭破碎了,一个孩子永远失去了父亲;一位为国家国防事业奉献青春和力量多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一位爱我黄河,挑战极限” 倡导科学健身、热爱自然、挑战自我的健康新理念的支持者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有多少亲朋好友在祖国各地甚至海外流泪,有多少家庭在悲痛之中而又悲痛万分啊!……

作为活动组织者,除了全力搜救之外,应该更加严厉审视自己的安全准则及各方面细则。包括水的状况应及时、随时随地告知参赛队员,发生事故的当时,施救措施及时跟上了吗?足足找了八天,让家属及亲人们苦苦煎熬了八天!不重视参赛队员的存在,漠视参赛队员的生命。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漠不关心。第七、第八界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还会走多远?还能走多远?青海省打造高原旅游名省的三大平台的雄伟蓝图何时能得以实现?我们的冬泳事业还能走多远?

4、问责启示思索之四: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与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世界攀岩竞标赛并称青海三大国际性体育赛事,是青海省打造高原旅游名省的三大平台,在青海及循化加大对外宣传“三大国际赛事”,拉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在依托自然地理优势,强力打造黄河品牌赛事的同时;组委会在接待、安保、赛事气氛营造等方面做出精心安排之时更要在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等方方面面的体系监督体制上加以建设和完善!更要把队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为队员的安全再加一道防护网!这样才能让队员放心!这样才能打造一流的人文、绿色、文明、和谐的赛事环境,才能吸引祖国各地、四海宾朋!才能打造成真正的国际化赛事和高原旅游名省!年轻、美丽、开放、热情、好客的循化才能伸开绿色的臂膀迎接到五湖四海、八方宾客观光旅游、合作发展、共创辉煌!


作者: 青海撒拉    时间: 2010-8-6 09:02
用生命换来的教训,时时刻刻、随时随地警钟长鸣!希望我们的冬泳事业、冬泳之路走的更远、更长、更广!

作者: 冬泳快乐就好    时间: 2010-8-6 10:36
向我们遇难的冬泳队员致哀!
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是用生命为代价的,太悲惨了。
教训啊!
作者: 冬泳快乐就好    时间: 2010-8-6 10:42
回复 52# 青海撒拉


    说的好。关键还是举办方没有真正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和突发紧急预案没有做好。
作者: 菊香子    时间: 2010-8-6 11:03
本帖最后由 菊香子 于 2010-8-6 11:05 编辑

向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遇难的郭凤廷队员致哀!非常痛心!我们的泳友竟这样走了.......
作者: 海豚HT    时间: 2010-8-6 13:27
心情沉重,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牢记:安全第一!生命只有一次!
作者: 海上花    时间: 2010-8-6 15:10
向遇难的冬泳队员致哀!
作者: 襄樊飞翔    时间: 2010-8-6 15:12

作者: 北极熊56    时间: 2010-8-6 17:22
为安全一定要带佩戴安全装置(跟屁虫).
(跟屁虫). 的另个重要作用是让救生员好找到你。
作者: 毛球    时间: 2010-8-6 18:08

作者: 三湖人    时间: 2010-8-6 19:53
过于大意,过大代价
作者: 老马识途    时间: 2010-8-6 20:50

作者: 帅克    时间: 2010-8-6 21:25
向我们遇难的冬泳队员致哀!
现在应该总结的以后开展这类运动时尽可能不要让此类事故重演。大家应为此献计献策。
大家现在也不要过多的指责主办方,什么跟屁虫、什么生命的代价等。不是我为主办方开拓,因为报名时明确规定不让轻易试水,试水者后果自负。
对此次事故的一些自我见解,就是应该分级,分为比赛级和畅游级。例如像武汉七月十六日抢渡长江那样做个测试,四百米必须六分钟内完成,方可参赛。没有能力达到六分钟内成绩者参加畅游,什么水性好不好、能力够不够啊,游泳池内是能测得出来的。这一点游泳协会应该向铁三协会好好学习,2010北京铁人三项比赛业余组所以标铁运动员同时进行了一千五百米游泳。那场面真的叫一个大,也没有人带跟屁虫。因为你想参加铁三比赛必须有深水合格证,此证是要通过测试才能得到的。
作者: 都泳福    时间: 2010-8-6 21:57
向泳友郭凤廷默哀!

生命宝贵!

生命宝贵!
作者: 秋寒    时间: 2010-8-6 22:45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雨城老牛    时间: 2010-8-7 00:57

向遇难的冬泳队员致哀!


作者: 醉老虎    时间: 2010-8-7 05:53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作者: 都泳福    时间: 2010-8-7 07:19
泳友郭凤廷一路走好、、、、、、
作者: 楼上看风景    时间: 2010-8-7 09:00
白鲨组合向失踪队员致哀!
作者: 如意小舟    时间: 2010-8-7 11:01
水可载舟也复舟,警钟长鸣!
作者: 平静湖    时间: 2010-8-7 12:29
打死犟嘴的,淹死会水的,公开水域游泳风险大,切不可逞强。安全第一,警钟长鸣!河南省驻马店市新华书店的郭凤廷一路走好!
作者: 仪征冬泳人    时间: 2010-8-7 12:44
颜影嫣 发表于 2010-8-3 20:21

你笑什么啊???



   
作者: 仪征冬泳人    时间: 2010-8-7 13:02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在自然水域游泳,特别要注意气温与水温差,差值大,容易发生 ...
yaoyongxiang 发表于 2010-8-5 07:56



    “佩戴安全装置(跟屁虫)。”佩戴跟屁虫就安全了?No!依靠跟屁虫在青海循化黄河段不可能是安全的!



作者: 白云515    时间: 2010-8-7 14:41
本帖最后由 白云515 于 2010-8-7 14:55 编辑
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以其水温低、水流急、海拔高、氧气稀四大难点创造了全国公开水域比赛之最, ...
冰岩 发表于 2010-8-5 01:39
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以其水温低、水流急、海拔高、氧气稀四大难点创造了全国公开水域比赛之最,我感觉应该停办,要搞应该放在中游比如三门峡来搞。只保留水急浪大的特点。




    同意此观点。古人云,欺山不欺水。珠峰可以征服,但是长江,黄河,密西西比河,亚马逊河,尼罗河不可以征服。对主办方应实行问责制。参加这样的挑战赛是用自己的宝贵生命去赌,人生一世有好多好多事需要我们去做啊!

向泳友郭凤廷默哀!
作者: 冰岩    时间: 2010-8-7 19:50
第六届“天佑德杯”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竞赛规程


三、比赛时间、地点
试水时间:7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要求:试水必须按大赛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在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试水。凡是未听从统一指挥者,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预赛时间:7月31日(下午)
决赛时间:8月1日
8月2日上午离会(早饭后统一乘车返回西宁)
地点: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境内黄河段。
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及所属游泳俱乐部、解放军体育部门、各体育院校、行业体协、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和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国外游泳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五、比赛项目
设男子A组、B组、C组、D组,女子A组、B组、C组、D组,共8个组。
六、水文条件
水质达到国家 I级,可满足各种用水需要。深度3.6米,最高流速3.3米/秒,平均水速:2.0米/秒,水温:水面13摄氏度、水下11.6摄氏度,水面海拔1800米,气温18—28摄氏度。
七、竞赛办法
(一)部分采用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
(二)比赛在黄河水域中进行,从起点约四十五度角顺流游向对岸终点,全长500米左右。
(三)比赛采取预、决赛。
(四)各年龄组预赛前12名运动员进入决赛。
(五)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如出现弃权,将不进行顺序替补。
(六)运动员在比赛游进中超过终点门外侧与对岸的平行线标志物,将判为犯规,不计比赛成绩。
八、参赛办法
(一)抢渡黄河分组及年龄限制
1、男子A组:18岁至26岁(1984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B组:27岁至35岁(1975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C组:36岁至45岁(1965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D组:46岁至55岁(1955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A组:18岁至26岁(1984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B组:27岁至35岁(1975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C组:36岁至45岁(1965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D组:46岁至55岁(1955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
(三)参赛运动员须向承办单位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四)参赛运动员须向承办单位交参赛费400元(含报名费、赛区至西宁单程交通费、证件制作费、保险费、泳帽、浴巾、拖鞋、纪念品等费用)。
(五)为确保运动员的人身安全,必须佩带大会统一提供的救生浮漂方能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可穿防寒服参加比赛。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为了鼓励参与者勇于拼搏精神,本次比赛特设“抢渡成功奖”,凡参加预赛成功到达终点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证书(含取得决赛资格的前12名),超过终点门下方标志物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励。
(二)抢渡黄河赛各年龄组男、女各录取前八名给予奖牌、奖金、证书奖励,九至十二名给予奖金、证书奖励。
第一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第二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
第三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第四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第五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
第六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第七名:奖励人民币800元。
第八名:奖励人民币700元。
第九至十二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凡在决赛中未按规定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将并列第十二名,同时颁发相应名次的奖金。
(三)向获得抢渡黄河比赛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参赛队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1、各项目各年龄组获得前12名运动员名次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则以获得各项目各年龄组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2、名次得分按13、11、10、9、8、7、6、5、4、3、2、1分计分。
(四)所有运动员按要求游到终点者均颁发抢渡黄河成功荣誉证书。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参赛者须于2010年6月1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联系人:张伟,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报名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寄至和报送青海省体育总会(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电话:0971—8244441,联系人:高彩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参赛运动员必须于2010年7月29日全天、7月30日12:00前到青海省循化县循化宾馆报到。报到时,由报到处检查各队报名表原件、身份证、责任书、健康证明原件,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参赛。
(三)交通
火车:西宁火车站向南200米即为西宁市长途汽车站,乘坐西宁至循化县班车即可。
航班:西宁机场大巴—七一路口下车向北500米—西宁长途汽车站换乘西宁至循化县长途班车即可。
十一、裁判员及救生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技术代表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二)裁判员、救生员由青海省体育局选派,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培训。
十二、其它
(一)交通费自理。
(二)大会期间食宿由大会组委会负担。
(三)各地区、各单位务必将总人数(含领队、运动员、工作人员的性别、年龄)、抵离日期、返程日期、返程飞机、火车票预订等通知承办单位。
(四)比赛期间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旅游活动,请提前与承办单位联系,以便安排,费用自理。
(五)定于2010年7月30日晚7:30在循化县政府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
(六)未尽事宜,在领队会上商定或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作者: 不会游    时间: 2010-8-7 20:16
     参加任何比赛都要先学好《竞赛规程》,要珍爱自已,也就是对所有人负责。
作者: 桃李不言    时间: 2010-8-7 21:06
向遇难的冬泳队员致哀!
作者: 大鹏A    时间: 2010-8-7 22:05
为循化抢渡黄河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一失足成千古恨  再没机会感受大自然   安全重于山
作者: 漫步者ak    时间: 2010-8-8 00:39
悲痛中。。。。。
作者: 客舍青青    时间: 2010-8-8 08:59
警钟长鸣,在任何时候都要想着安全呢!为失踪者默哀!
作者: 道藏    时间: 2010-8-8 12:01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樵夫下山    时间: 2010-8-8 14:03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作者: 老林    时间: 2010-8-8 14:32
向失踪的队员致哀!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作者: .清风.    时间: 2010-8-8 15:28
[fly]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感到悲痛![/fly]
作者: 飞鱼FY    时间: 2010-8-8 18:33
本帖最后由 飞鱼FY 于 2010-8-8 22:38 编辑

逝者一路走好! 生者接受教训,有勇还要有谋!
作者: 老鹰    时间: 2010-8-8 19:37
为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失踪一名队员致哀!
作者: 寒江搏浪    时间: 2010-8-8 20:41
水火无情,警钟长鸣!
科学冬泳,量力而行!
安全第一,不要逞能!
作者: 握手    时间: 2010-8-8 22:31
驻马店市新华书店的郭凤廷一路走好!
作者: 茗茶    时间: 2010-8-8 23:02
逝者一路走好!!!!流泪!!!
作者: 黑妞    时间: 2010-8-21 17:10

作者: 泳龙    时间: 2010-8-22 20:49
古人云,欺山么欺水水无常式教训那.并向逝去者致哀.
作者: 蓝色海湾    时间: 2010-8-23 08:16

安全第一!为这名队员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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