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 2010-5-29 23:40 编辑 8 n/ C: H7 O# [! {" ]/ k& A+ M: T ' o A! M, f5 m 2010年中国·武汉第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 群众方队横渡办法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4 W3 c; P% ^) I3 n; |" y" i( D& b& X/ J/ x 二、承办单位: 武汉市体育局、 武汉市水务局5 Q+ s: f5 r4 R! \9 o8 g! G* F5 I! M( ~ 三、横渡时间、路线、游程: (一)2010年7月16日上午9:30在武汉长江水域进行。 ' Q; K6 q# b4 I4 J# q% R% W 四、活动形式、规模: (一)以队列的方式从武昌汉阳门1号明口逐队下水至汉口江滩山峡石广场起水。 (二)横渡活动总人数控制在3000人以内,组成25—27个方队,每个方队100—120人。。 五、参加办法 (一) o0 w x0 e& F% ~7 O3 F9 B; `4 b* q+ C$ Y 武汉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大专院校及在汉工作学习的国内外游泳爱好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包括港、澳、台地区)游泳协会、冬泳协会、1+8”城市圈、省内其他城市的游泳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资格 1、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6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16岁以上)的游泳爱好者。 2、报名时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1张(制作群众方队选手测试证)。 3、报名人员须身体健康并经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并适合参加该项运动。 (三)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6月16日截止。 (四)报名地点: 1、团体报名:武汉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大专院校,1+8城市圈,省内其它城市组织的团体方队报名到汉口新华路体育场4号门二楼组委会活动部报名。 2、个人报名: (1)境外参加方队横渡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邀请,在组委会活动部报名。 (2)市外参加方队横渡的个人在武汉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www.whsport.gov.cn),认真填写报名表格中的每项,字迹填写工整,经选手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游泳协会或冬泳协会出具的400米成绩证明,并加盖公章,传真到湖北省游泳协会报名。 (3)武汉市内参加方队横渡的个人到7个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文体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宣传部报名;远城区到就近的中心城区报名。 4、个人交纳选拔测试、保险费20元。 六、资格测试 (一)报名参加方队横渡的人员必须参加400米资格测试。 (二)测试时间: 1、市内选手于2010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游泳池内进行`(地点待定)。 2、境外、市外选手于7月14日在游泳池进行(地点待定),合格者参与横渡长江活动。 (三)测试标准: 1、在游泳池中静水400米(泳姿不限),男选手12分钟内、女选手13分钟内为入围。 (四)25个方队录取名额不足时,测试没有入围的人员,由市游泳协会组织的培训,参加下一次的测试(没有经过市游泳协会培训的人员可以参加测试),按测试成绩顺序录取。 七、组织测试 (一)方队横渡个人测试,以7个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文体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风景旅游区宣传部为单位测试;组委会活动部统一选派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轮流测试。 (二)武汉市内团体报名单位系统内的资格测试时间、地点由单位确定后,报请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活动部派专业人员现场测试。 (三)经过测试录取的选手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参加横渡长江活动责任书,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领取《群众方队选手证》,方视为获得参加横渡长江活动资格。 八、横渡办法 (一)编队安排: 1、经过市内各区400米实测入围录取的选手,按各区一个方队人数安排,超出或不足的城区由组委会活动部进行协调安排。 2、境外、市外经过测试通过的选手以城市为单位,不足一个方队人数的编入到其它方队。 3、市内各单位团体测试合格的选手,以单位方队编队,人数不足由组委会活动部统一协调安排。 (二)市内经过测试录取编入每个方队的选手(包括单位方队),必须保证参加列队训练达10个小时、5次以上的集中训练,训练时间、次数不足者,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三)选手横渡的服装、泳镜自备,泳帽、救生浮球、拖鞋由组委会统一配备。 (四)参加横渡活动选手的检录方式,以各方队为单位集体检录。 (五)横渡长江活动中,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指挥员和救助人员的指挥,选手必须携带大会指定的救生浮球,如发现选手出现身体状况异常、救生员有权将其打捞上船。对不服从指挥的选手,取消其今后参加类似活动的资格,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选手自己的承担。 (六)凡获得横渡长江活动资格的境内、外选手须缴纳个人意外伤害险20元,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购买公共责任险和个人意外伤害险。 (七)对成功横渡长江的选手颁发纪念奖牌和市长签名的证书。 九、报到: 外地运动员报到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健康证明,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游泳协会或冬泳协会的成绩证明办理资格测试手续。 十、其他: (一)近三年武汉市7月16日水文、气象情况: 水温(度) 水流(米/秒) 气温(度) 8 f, }% y( b$ F4 x0 f' ?- z) u. U2 n+ u2 c! w* e, T5 q4 C9 s# Y- A0 I1 e平均 26-28 1.28-2.42 34-36 (二)日程安排日期 上午 下午 晚上 7月13日 报 到 / f$ ^6 ?: E7 w. D3 I N% [9 @& D$ h) O" x0 \, e( D7月14日 境外、市外选手资格测试 J6 g$ K$ _: T& O( `$ ~' p( w6 h7月15日 选手熟悉线路、签订责任书,技术官员检查横渡准备情况。 # t4 t( \ v; l3 h* h' C 7月16日 参加横渡长江活动 颁 奖 7月17日 离会 * [7 P$ \8 H8 r* d. K. i( r1 ^2 D: t% r0 _6 w: X( O* n' T Q% u! E% P$ d* G1 T; o X, m& [: F2 t 十一、地址及联系办法: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新华路体育场4号门二楼 电话:027-857200317 A7 |! }' Y# f: ^+ B. M+ o) h4 W' \0 C5 J, D$ p' I$ Z% | 15717156716: B3 { ?" _3 l$ S& v4 i2 p! l% [! N M( V5 ~5 U# X! m5 c7 r: g1 H. z( s 传真:027-85793308# p8 u. F6 J4 ^2 @* p% N4 |& V* h1 u+ V! p 联系人:吴伟6 O3 z1 E/ F2谢友清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武汉第37届横渡长江活动的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2010年中国•武汉第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
吉祥物征集公告
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武汉市体育局、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外事办、江岸区人民政府、武昌区人民政府、汉阳区人民政府承办, 以“万里长江横渡、极目楚天舒”为主题的2010年中国·武汉第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定于2010年7月16日举行,为彰显武汉渡江活动特色,经组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横渡长江活动吉祥物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能体现武汉横渡长江的特色,长江与人文的完美结合,展示汉味楚风、楚韵和滨江滨湖的地域特色。
2、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色彩明快、清新亮丽,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3、吉祥物还须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广泛适用于横渡长江活动特许产品、视频宣传、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二、征集对象
有志于平面设计的专业人士、美术爱好者、关注横渡长江活动的市民均可参加。
三、投稿要求
1、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再创作;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景、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二维效果,如有条件最好加上三维效果)。投稿人须提供A4规格的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黑白图案、黑色坐标图案各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TIF或JPG格式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300dpi。
2、请附上200字左右的创作说明,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
3、投稿人须提供个人身份说明(包括真实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获奖简历,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电子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5、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网上投稿。
投稿地址:武汉市新华路体育中心4号门二楼,中国.武汉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电话:027—85720032
6、投稿截止时间:2010年6月13 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评选方式
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报组委会领导审定。
五、奖项设置
通过评审,确定15 名入围者,具体奖项如下:
1、中标奖1名,奖金 2万元
2、优秀奖4名,奖金各3000元
3、入围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投稿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
3、作品一经入选,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中国.武汉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组委会指定的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获奖名单将在武汉市体育局官方网站或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5、本公告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汉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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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汉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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