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李老轨 于 2010-1-23 17:05 发表
若要成立什么组织或者协会,必须要事先向当地政府相关机关/公安机关进行申报,批准后才能成立,不然也是非法组织。现在关键问题是政府对冬泳锻炼根本就是轻描淡写。上海的冬泳协会已经成立并且是合法组织,我们不必 ...

。但我想只要我们大家的努力,大自然的冬天已要过去,新江湾城冬泳的春天也不会遥远了。最起码是他们不管我们,我们出事也不要他们管,大家和平共处。真应了3号码头石碑上的那句话了“和谐共处”。也真真体现了上海市政府向全市上海人民发出的“全民健身,迎世博”。|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