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各地建设“冬泳之家”的良策 [打印本页]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0-1-19 08:05
标题: 各地建设“冬泳之家”的良策
十几年来,由于大力宣传冬泳文化,使冬泳运动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认识,特别是在长春、吉林、锦州、葫芦岛等一些城市相继建设起“冬泳之家”后,使冬泳运动逐步走向正规化、合法化,吸引了更多的冬泳爱好者加入到冬泳行列中来。

一个城市有没有“冬泳之家”标志着一个城市的冬泳运动是不是得到了政府的承认,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则问题。

锦州市的冬泳运动发展到今天已经有10年了,10年来,锦州冬泳一直在“禁止野浴”的牌子周围进行着,给人一种违法乱纪的感觉,使冬泳人名不正,言不顺,行不通,游不畅。在学习吉林市和长春市的冬泳之家建设的宝贵经验后,经过锦州冬泳协会领导的积极努力,一方面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每年都见义勇为,无私奉献,搜救和打捞落水群众不要一分钱,这与南方某市打捞遇难的大学生索要巨额钱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冬泳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冬泳人是有觉悟、讲文明、素质高、作风硬的集体;另一方面及时向市政府提交建设“冬泳之家”的请示报告,得到市长的批示,经市政府同意,并与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及冬湖公园建设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斡旋,得以顺利实施。在“冬泳之家”的施工过程中,广大冬泳人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终于在2010年元旦落成使用,为锦州冬泳人创造良好的冬泳环境,这是人心所向,是众望所归。

锦州“冬泳之家”建成后,参加冬泳的人成倍增加。新来冬泳的人们都说,过去想来不敢来这里游泳,现在有市政府同意,建设了能正规更衣的“冬泳之家”,家属也大力支持了,冬泳就名正言顺了。

那么各地建设“冬泳之家”有什么良策呢?参照各地成功的经验,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千方百计得到市政府的同意。做到这一点虽然不容易,但是“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要选举有责任心、有社会活动能力的冬泳人担任冬泳协会领导,其重要职责不是争名夺利,而是想尽办法取得市政府的支持,尽快把“冬泳之家”建设起来。谁有这个能力就让谁当冬泳协会的一把手,没有这个能力就主动让贤,成败论英雄,“占着茅房不拉屎”是不行的。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国务院确定了“全民健身日”,这为发展冬泳运动提供了大好时机。冬泳人最关心的不是组织几次活动,会几次餐,而是能不能早日有一个属于冬泳人自己的“冬泳之家”。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0-1-19 08:07
正规的锦州“冬泳之家”

[ 本帖最后由 笑看人生 于 2010-1-19 08:09 编辑 ]
作者: 海峰    时间: 2010-1-19 08:32
我非常同意老先生的观点:一个城市有没有“冬泳之家”标志着一个城市的冬泳运动是不是得到了政府的承认,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则问题。
作者: 不畏严寒    时间: 2010-1-21 16:08
相信不久的将来,各地将会陆续建成冬泳之家
作者: 野.草    时间: 2010-1-22 09:16
高屋建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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