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水上义务搜救队呼唤救助 | |
(2005-08-25) [/t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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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名分缺资金 洛阳水上义务搜救队呼唤救助(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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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报业网讯生命档案里的悲喜历程5 O `2 e* U! Z: @8 e 4月21日19时10分,义务搜救队第一次出现场。那天,赵振杰得到洛阳市110报警台通知:一名女子欲在洛浦公园彩虹桥上跳河自杀。接到消息,数名队员撂下手边的事,和民警同时赶到现场。他们看到,欲跳河的女子仍在生与死的边缘犹豫。抓住空隙,搜救队员与警方紧密合作,苦苦劝说,成功劝阻了这起跳河自杀事件。初战告捷,搜救队的价值立即凸显出来,队员们欢呼雀跃。自此,他们迅捷而矫健的身影频频闪现在当地市民与媒体眼前,不到半年时间,便出现场56次,成功挽救了17人(次)的生命。 在赵振杰随身携带的记事本上,记者目睹了这样一些记录:4月24日20时24分,一名老先生因家庭琐事跳渠。四五分钟内,七八名队员赶到,老先生被打捞上来。 5月22日10时22分,洛河牡丹桥段,救起一名17岁女子。6月3日16时05分,洛阳桥附近,救起一女子。6月9日12时56分,洛阳桥西,救起一名男子。 ……1 p- j' c; K4 @/ j 在这些枯燥的数字背后,隐藏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诠释的是义务搜救的深刻含义。 4月27日,洛阳市中州渠解放桥西,一名14岁的女生不慎掉入渠中,为了搜救,12名队员手拉手,趟着尚有1米多深的渠水,穿越850多米的涵洞,在水中搜索了两遍,大部分队员的腿和脚被渠里的玻璃、铁丝扎伤。他们的壮举感动了围观的市民,一位老太太颤巍巍从家里拿出4双布鞋,心疼地让受伤严重的队员赶快穿上。 表情一贯严肃的副队长何延森也动情地讲述了一件最难忘的救助。 7月8日,宜阳寻村镇下河头村两名初中生落水,村民在湍急的河流中打捞了一天,没有任何成效,万般无奈之际,绝望的家属向搜救队紧急求援。那天,正值搜救队员解建军父亲的寿辰。当日11时许,正在酒店准备寿宴的解建军接到电话,二话不说,给父亲敬了杯酒,就往出事地点赶。队员张保健接到电话时,正在偃师老家照顾生完孩子刚刚4天的妻子,听到求援,张保健毫不犹豫地赶到洛阳。队员刘和平连续几天发高烧,但他坚决要求到宜阳,到达出事地点后坚持下水。几次潜水、出水,上到岸上,刘和平几乎虚脱……最终,当溺水儿童被托上岸时,两岸密密麻麻站立的群众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有人高呼:洛阳的搜救队中不中啊?群众齐声应答:中!听到这声“中”字,许多队员眼眶一热。 掌声背后留下几许孤独( w1 Y, |& f L# a; _ 一位搜救队员告诉记者,每次搜救结束后,他们都会自觉地立即离开现场,落水者家属和新闻记者到来时,往往见不到他们。一来,他们把人救上来,任务就算完成了,没有必要呆在那里让人感谢;二来,一旦人救不活,那痛哭流涕的场面实在让人揪心,这对队员的情感是一种折磨。 更多的时候,这种孤独来自身边。最常遇到的是有人问:你们救一个人能挣多少钱?一次,一位队员救人时被划伤,被紧急送到一家诊所包扎。因为没带钱,诊所的人硬是让搜救队员你10块他20块地凑够了钱才离去。一位队员说,我们根本没有让人家免费的想法,可这边急着救人,那边急着要钱,你说我们心里啥滋味。也有部分溺水者家属不理解搜救队员。一位队员说,溺水者只要有百分之一的生还希望,我们就会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可在确知溺水者已没有生还可能,我们又尽力救助的前提下,有些家属硬是逼着我们再次下水。6 L% Q% x/ u8 q) D" |; v 公益组织考验社会智慧 “5月份的时候,我们去救人时,一位队员脚被划伤,缝了六七针,前后花了300多元钱,刚好这个队员也是个下岗职工,家里也没多少钱,当时就有人提出,既然咱是为社会做奉献,治疗费和到现场打车的钱能否由社会承担?”成员何延森说,围绕这个问题,队员们中间争议也很大,有的觉得无论如何别拿钱,一拿钱就变味了,不论拿了多少钱,只要你拿了,你就有义务给人家服务,也有队员提出,既然是义务救援,就应该自己承担,真有困难,队伍内部大家发扬互助精神,但不能向社会伸手。( A& [; d" t; Z" P) ]1 I “当时老赵我们都认为,组建这支队伍的初衷就不是为了挣钱啊什么的,我们是想延续一种精神,本来大家都是冬泳爱好者,下河游泳对我们大家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一直到现在,何延森都认为他们做的不过是换了个游泳的方式。) U2 u: r1 T+ V" C4 A 关于资金的来源,也曾有人先后提出了多种建议。在得知义务搜救队的这一行为后,洛阳师范学院的社会学学者安锋曾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希望能通过民间赞助或者是政府直接投入的形式来为这支队伍输入“血液”。% r" B% O, I( n! Z: w 安锋认为,任何公益组织的生存,都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例如安全保护费用、保险费用、医疗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并且这种保障也是正常的,是客观现实,是公益组织生存的基本条件。安锋曾经建议赵振杰等人与政府协调这件事,争取政府的支持。2 {7 w7 ]9 D- { 但赵振杰等人最终还是没有采纳,自己补贴交通费、医药费和通讯费等费用仍然是搜救队伍惟一的经费来源。在该不该拿与不拿别人资助的钱财的问题上,赵振杰等人也陷入了困惑。“也想过让社会来资助点,但就怕万一开了这个口,队伍变了性质,就不那么高尚了,现在都有人说我们做这个肯定是拿了什么好处,要是真拿了钱,可不就被别人给说中了,以后大家的脸面还往哪儿搁?”拿还是不拿,在赵振杰等人看来却成了两难,“拿了队伍变性了,不拿队伍没法生存了。你说我们咋办?”制约这支队伍的除了一直解不开的困惑疙瘩外,还有队员的生命无法保障。 搜救队员生命缺乏保障 在洛阳采访时,记者了解到的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是,义务搜救队所实施的营救,几乎是在没有其他防护措施的状况下开展的,“如果有的话,也就是有限的勇气和热情了。”当地一位曾亲眼目睹赵振杰救人的市民告诉记者,他曾在今年4月亲眼见到赵振杰一到事发现场,脱下衣服就往10多米深的水里跳的情景,“当时落水的那个人喝醉了酒,见东西就抓,河里就赵振杰一个人,万一那个人搂住赵振杰不放,让他没法游泳,没准赵振杰就得被拖死。”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赵振杰也确实有些后怕,“当时没想那么多,说跳下去就跳下去了。” 已经做了父亲的赵振杰上有老,下有小,而他家中惟一的生活来源就是赵振杰开的一个服装店铺,如果可以假设的话,万一遭遇不幸,带给这个家庭的灾难也将是毁灭性的。不仅赵振杰如此,义务搜救队的30多名成员都正在面临这一无法回避的问题。 8月24日下午,赵振杰从随身携带的手提袋里掏出的“入队协议”上清楚地注明:队员要对救助活动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并对搜救活动的行为出现的伤亡,自负责任。“从入队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清楚地讲明了这一点。”赵振杰告诉记者。( b! @) H9 w8 s" ?# R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苏东戈认为,水上义务搜救队是一个新鲜事物,对其行为及其与政府的关系,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引发争议是理所当然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样的争论正是民间自发组织代替政府部分职能引发的,根本原因是政府职能不够健全所致。 苏东戈同时提出,水上义务搜救队的行为是一种公益行为,从一定程度上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保障,全社会都从其行动中受益,社会理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其进行补偿。5 C8 p6 E0 C, ~$ K! C 河南大学的社会学教授马树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义务搜救队其实是众多民间组织的一个缩影,他所遭遇到的问题也是社会在转型时期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民间公益组织的出现,不仅是对政府的补充,更是社会的一种需求,这种高尚行为应该大力提倡。(此稿采访过程中得到《洛阳晚报》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0 C" w; s# }/ I" p0 A1 t |
没名分缺资金 洛阳水上义务搜救队呼唤救助(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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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报业网讯 ![]() 搜救队成员们接到信息,快速反应 ![]() 救出溺水者 核心提示:作为国内首支义务搜救队,赵振杰和他的队员们在组建洛阳水上搜救队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先后义务水下搜救56次,成功营救17人次。但作为一群普通市民首创的义务服务形式,搜救队既没有合法的地位,又缺乏畅通的信息来源渠道,致使很多情况下的搜救工作成为“搜尸”工作。而队员们搜救知识的不完善和搜救设备的缺乏,则让这群热血青年随时都有生命危险……0 w: A, q1 o/ T 水上义务搜救队成立 今年38岁的赵振杰是洛阳市关林服装批发市场上一名成功的商人,也是一位冬泳爱好者。凭借勤奋和努力,他的生活过得殷实而又消闲,但是在今年,他的这种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做生意,赵振杰长年累月频繁来往于洛河南北,常常看到有人落水的场面。2005年2月28日下午,途经洛阳桥的赵振杰再次看到桥西侧慢车道围满了路人,挤过去一看,一男子正在桥西侧水面上挣扎。 赵振杰二话不说,“扑通”一声跳进了冰冷的河水中。那位男子被他救上了岸,但因在水中时间太长,终究没能被抢救过来。“回到家后,我心里一直放不下那个逝去的生命,对此耿耿于怀。”这场面深深刺痛了赵振杰,他想,自己是一个冬泳爱好者,如果能够利用自身条件,把冬泳爱好者组织起来,发挥优势和警方配合在水上救人,那么,将会有不少溺水者因为他们的存在而重获生命,岂不解决了一个社会问题?很快,一份简短的倡议书贴到了洛阳市多个游泳池的墙上:1 g. d$ ], A6 b0 U( y 勇敢的冬泳朋友们:# n2 U, |% v- F% h 你们好,我是你们中的一员。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冬泳朋友中应该有人站出来成立“水上义务搜救志愿者”这样一支队伍。我们的口号是: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救助他人的生命。这些事情我们能做,因为我们敢!……& e+ U% `3 h5 M3 z 结尾处,赵振杰连用了4个敢:“我们敢!敢!敢!敢!”( P( ]' V7 z3 M7 J u “令我欣慰的是,倡议发出后,很快就有十几位冬泳好手和我联系,大伙儿一议,事就成了。”谈起筹建过程,赵振杰非常自豪。与此同时,他们也得到了洛阳市110报警台的宝贵支持,“110”同意在接到有人落水的报警电话后,在第一时间告知相关人员的同时也告知赵振杰们。倡议发出不到1个月,水上义务搜救队顺利组建。在赵振杰拿出的初期人员花名册上,记者看到在这群平均年龄40岁左右的队员中,有经商的,有工人,有知识分子,也有企业干部、法官等,年龄最大的是55岁的任中信,最小的是31岁的张保健。 考虑到该组织的危险性和义务性,赵振杰要求自愿入队的队员都必须郑重签订一份协议:“队员要对救助活动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并对搜救行为中出现的伤亡自负责任;队员的通讯费及交通费自理;不得以各种理由向被救助方索要费用……” |
原帖由 海浪101 于 2010-2-28 10:17 发表
这支队伍是自发的,没有经济做后盾,很难成长壮大的。社会服务性质团体,应该有必要的经济来源。让人出力救人,不给回报也就算了,但不能让人家赔钱救人呀,政府及受益人应出资维持这支队伍的必要的救人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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