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第十二届全国成人游泳公开赛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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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刺
时间:
2009-11-18 17:06
标题:
第十二届全国成人游泳公开赛通告
第十二届全国成人游泳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
广州市金云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前锋水上运动器材用品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地点
2009
年12月10日
至11日在
广州市华南师范附属中学游泳
馆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游泳协会、冬泳会员单位、游泳俱乐部、游泳池馆等。
六、项目及分组
(一)表演赛项目
1
、100米不限泳姿:60-64岁组(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者)。
2
、50米不限泳姿:65-75岁组(1934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个人竞赛项目
1
、项目名称:
50
、100米蝶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2
、年龄组
18-24
岁组(1985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者)
25-29
岁组(1980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者)
30-34
岁组(1975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者)
35-39
岁组(1970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者)
40-44
岁组(1965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者)
45-49
岁组(1960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54
岁组(1955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者)
55-59
岁组(1950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出生者)
1
、报名费
个人项目每项20元(表演组项目免费报名参加),接力项目每项80元。
各中国游泳协会注册团体会员可减免总计100元的报名费。
2
、保险费
参赛运动员每人21元,由组委会统一为每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竞赛日期、地点
2009
年12月10日
至11日在
广州市华南师范附属中学游泳
馆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游泳协会、冬泳会员单位、游泳俱乐部、游泳池馆等。
六、项目及分组
(一)表演赛项目
1
、100米不限泳姿:60-64岁组(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者)。
2
、50米不限泳姿:65-75岁组(1934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个人竞赛项目
1
、项目名称:
50
、100米蝶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2
、年龄组
18-24
岁组(1985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者)
25-29
岁组(1980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者)
30-34
岁组(1975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者)
35-39
岁组(1970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者)
40-44
岁组(1965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者)
45-49
岁组(1960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54
岁组(1955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者)
55-59
岁组(1950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七、参加办法
(一)各队各年龄组各单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二)各队各年龄组各接力项目限报一队,每队限报2男2女。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且不得越组报名参赛。
(四)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退役运动员参赛须在2008年1月1日前,停止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注册。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要向承办单位提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六)凡参加本次比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3个月内有效),并交纳参赛费和保险费用。
1
、报名费
个人项目每项20元(表演组项目免费报名参加),接力项目每项80元。
各中国游泳协会注册团体会员可减免总计100元的报名费。
2
、保险费
参赛运动员每人21元,由组委会统一为每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作者:
马刺
时间:
2009-11-18 17:09
全国冬泳锦标赛结束,正好去参加这全国最高级别赛事
王司令带队,有去的打招呼做个伴啊。
[
本帖最后由 马刺 于 2009-11-18 17:22 编辑
]
作者:
沙中金
时间:
2009-11-18 17:37
原帖由
马刺
于 2009-11-18 17:09 发表
全国冬泳锦标赛结束,正好去参加这全国最高级别赛事
王司令带队,有去的打招呼做个伴啊。
哈哈哈
\(^o^)/~马刺大哥这次要大显身手了!祝贺好
成绩!
作者:
汉江游龙
时间:
2009-11-18 18:17
祝贺各位参加的冬泳朋友取得好成绩!
作者:
龙王
时间:
2009-11-18 18:57
规程来的太晚,已安排去台湾的行程。不然两个比赛都可以参加。
作者:
冬蛙68
时间:
2009-11-21 22:27
预祝烟台健儿(包括老头老太太)取得优异成绩!
作者:
刘娃娃
时间:
2009-11-21 22:50
预祝烟台健儿(包括老头老太太)取得优异成绩!
作者:
海中蛇
时间:
2009-11-29 10:55
原帖由
马刺
于 2009-11-18 17:09 发表
全国冬泳锦标赛结束,正好去参加这全国最高级别赛事
王司令带队,有去的打招呼做个伴啊。
预祝取得好成绩!
作者:
百灵鸟
时间:
2009-11-29 19:41
马大哥祝你取得好成绩,为烟台人争光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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