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复“行小月”网友 [打印本页]

作者: 逍遥津    时间: 2009-10-21 14:33
标题: 复“行小月”网友
4,协会给泳友办大一点的事,基本依靠有实力有热心的人自愿赞助,除最低限度的会费外(体现纪律和责任),从来没向泳友摊派一分钱,强摊也不好使,民间成员拒交,奈他如何?这是协会秉持多年的“理念”;5,协会鼓励自愿为公奉献精神,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心献爱心,但决不增加一般泳众负担。如果象你所言一心为大家能挣“面子”得话,我倒希望所有会员(也包括你)都来沾这个“光”,那样我们就大有希望;6,既使对于不够全体一顿饭钱而少的可怜的会费,协会也按财物制度严格管理,年终结账后将大会及网上公布,接收监督,如果你发现贪占线索,欢迎举报。

顺致敬意!

[ 本帖最后由 逍遥津 于 2009-10-21 21:05 编辑 ]
作者: 逍遥骑士    时间: 2009-10-21 17:58
严格管理。支持。
作者: 七哥    时间: 2009-10-21 18:54
标题: 回复 1# 逍遥津 的帖子
我非常同意逍遥津网友的意见,和说法。我们葫芦岛冬泳队建立以来,很多有热心的泳友,为了把冬泳队搞好,供献了自己的力所能及的经济力量。供献不分大小、多少,我们冬泳爱好者,都非常感谢。大家都知道,高东旗同志,对我们冬泳队的供献,是非常大的。这次得子的筵請的结余,又供献给冬泳队。这是多么伟大的壮举。我们应该热烈的欢迎和感谢。但却有人非议。真不知此人,是何许人也。我只能对其嗤之以鼻

[ 本帖最后由 七哥 于 2009-10-21 18:58 编辑 ]
作者: 海葫芦    时间: 2009-10-21 20:21
      葫芦岛冬泳协会的领导班子是无私和值得信赖的,泳友们有目共睹,个别人非议不必理睬!
作者: 行者鱼水    时间: 2009-10-21 21:05
标题: 木秀于林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作者: 逍遥津    时间: 2009-10-22 20:42
标题: 回复 5# 行者鱼水 的帖子
理解深意!
作者: 商丘山风    时间: 2009-10-22 22:06

作者: 醉老虎    时间: 2009-10-23 06:10

作者: 骑行人    时间: 2009-10-27 21:36
标题: 回复 1# 逍遥津 的帖子

作者: 海员    时间: 2009-10-27 23:08
行小月能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不管大家是否能理解也不管对与否,这种开诚布公的态度我还是敬佩的。
作者: 逍遥津    时间: 2009-10-28 19:10
原帖由 海员 于 2009-10-27 23:08 发表
行小月能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不管大家是否能理解也不管对与否,这种开诚布公的态度我还是敬佩的。
协会欢迎和敬佩所有人的开诚布公,但对于东旗一心为公的自我决定,可否还有更合适的表答个人看法的方式,以利于弘扬正气?

[ 本帖最后由 逍遥津 于 2009-10-28 19:42 编辑 ]
作者: 冰之雅    时间: 2009-10-29 09:20
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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