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怒斥长春南湖裸泳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蛟河快乐鱼    时间: 2009-9-4 07:37
标题: 怒斥长春南湖裸泳行为
怒斥长春南湖裸泳行为

光天化日肆无忌惮,
众目睽睽裸体湖边。
精神有病太不要脸,
自以为是遭来民怨。
媒体曝光丢人现眼,
抢词夺理实属浑蛋。
建议城管立即閹斩,
寡廉鲜耻决不手软。
游泳健身文明当先,
完善自我保持尊严。
和谐社会泳士在前,
健康形象保持永远!

于2009年9月3日《守望都市》曝光长春市南湖裸泳行为。
作者: 三尺雨    时间: 2009-9-4 10:42
裸游不犯法,但是不应该在人多的地方。
作者: 三省克己    时间: 2009-9-5 06:39
光腚上房——对不起四邻!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9-9-5 07:30
您说的裸泳不是我们长春冬泳人
作者: 樵夫下山    时间: 2009-9-6 17:07
在南昌赣江每天早晨和下午,都有很多裸泳的,大家习惯了。
作者: 山谷    时间: 2009-9-10 17:31
裸游可以 但是要分场合、分时间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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