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对蛙泳规则作了补充,允许在蛙泳比赛中采用蝶泳技术,于是蝶泳取代了蛙泳。在1948年第14届奥运会上,200米蛙泳决赛只有一人采用蛙泳。而1952年第15届奥运会的蛙泳比赛中,全部运动员都采用蝶泳技术。于是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决定将蝶泳从蛙泳项目中分出来。从1956年第16届奥运会起将蝶泳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当时规则还允许蛙泳可以在水中潜游,由于在水下游进不受波浪阻力影响,水平姿式好,阻力小,速度比水面蛙泳快。于是在1956年第16届奥运会上,几乎所有蛙泳运动员都以长划臂的潜水蛙泳参加比赛。日本运动员古川胜以2′34〃7的成绩创造200米蛙泳世界纪录。第16届奥运会后,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重新修改了蛙泳规则,取消潜水蛙泳,只允许在出发和转身后做一次长划水的潜泳动作,然后每个动作头部都要露出水面。于是水面蛙泳技术又得以恢复发展,并重新规定了蛙泳世界纪录的标准。如男子100米蛙泳为1′13〃0。1957年中国运动员戚烈云以1′11〃7的成绩首先打破了该纪录。从此以后又出现了宽划臂和窄划臂的蛙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