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这是昨天的事 [打印本页]

作者: 伍力和    时间: 2009-8-14 11:52
标题: 这是昨天的事
昨天很热今天更热."下河凉快人却没了"这是沈阳晚报的醒目几个大字.岸边,吃了一半的黄瓜,五瓶开了盖的啤酒还没喝完,旁边还有一双拖鞋.可它的主人不在了,被深不可测的丁香湖水带走.8月13日下午的事.
      伍力和转贴2009-8-14日11:46
作者: 天地人和    时间: 2009-8-14 15:33
水火无情.不知水情者,切不可被似水柔情所迷惑!!!

作者: 海里    时间: 2009-8-14 17:26
吓人啊!
作者: 马龙猪    时间: 2009-8-14 17:44
下水前,理智一定要清醒,同时还要有明白人在旁边指点这样才安全。
作者: bluesky    时间: 2009-8-17 14:41
安全的警钟长鸣!!!

作者: 情意无价    时间: 2009-8-17 15:15
游泳一定要结伴而行。
作者: 江南    时间: 2009-8-17 17:27
原帖由 天地人和 于 2009-8-14 15:33 发表
水火无情.不知水情者,切不可被似水柔情所迷惑!!!

生命只有一次好好珍惜吧!
作者: 蛙☆女    时间: 2009-8-18 22:51
游泳是一項很好的运动,但是必须注意安全,不能拿生命当儿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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