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毛泽东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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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帝
时间:
2009-7-27 18:10
标题:
毛泽东批示!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根据调查和侦讯结果,向华北局提出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处理意见:刘青山、张子善凭藉职权,盗窃国家资财,贪污自肥,为数甚巨,实为国法党纪所不容,以如此高级干部知法犯法,欺骗党,剥削民工血汗,侵吞灾民粮款,勾结奸商,非法营利,腐化堕落达于极点。若不严加惩处,我党将无词以对人民群众,国法将不能绳他人,对党损害异常严重。因此,我们一致意见,处以死刑。
新中国成立之初,还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刘、张二犯的处理,既无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又无现成的案例可以参照;而且,刘、张曾是党的高级干部,有功于革命事业,因此对其处理必须慎之又慎。
中共中央华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关于对刘、张二犯“处以死刑”的意见后,对报告和其他材料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综合各方面意见,于12月20日向党中央提出了处理刘、张的意见:
中央:
(一)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克扣、剥削河工、民工费用,勾结私商贪污自肥,已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河北省委通过,经我们同意开除其党籍。
(二)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二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批准后执行。
(三)河北省委事先对此明目张胆的贪污罪行未能发觉,发觉后,又未及早坚决地予以处理,犯了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应受到党的指责。
以上意见,妥否?望中央指示。
华北局
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三时
在华北局的报告中,原则上同意了河北省委“处以死刑”的意见,但是增加了一句:“或缓期二年执行”。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回忆说:“当时之所以加了‘或缓期二年执行’,是考虑到中央决策时可以有回旋的余地。”
河北省委、华北局的意见,都汇集到了党中央,汇集到了毛泽东的手里。
是杀?还是不杀?人们在等待着中央的最后决定
从历史上看,毛泽东在把握这类问题时,一向是以教育为主,避免打击面过宽,能不杀尽量不杀;该杀的则决不手软,铁面无私、严惩不贷。瑞金时期,毛泽东严惩了于都县一个集团贪污案,将贪污数额最大的县委军事部长等四人公审之后,执行枪决,余者一律依法严办。延安时期,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是个劳苦功高、体无完肤、身上有80多处伤疤的老红军。为给其治病,毛泽东在供给上给他特别关照。但他出院之后,功高自傲,无视法纪,公然贪污大洋3000多元。案发后,毛泽东执法如山,严令枪决。
由于刘青山、张子善的地位和影响,以及广大干部在认识上的不尽一致,毛泽东在考虑对刘、张的量刑时,是十分慎重和民主的。当时,他曾与朱德、周恩来、刘少奇、薄一波、彭真等人在颐年堂开会,议论这个问题。大家一致的看法是:对那些“手上不干净”的人,应当区别轻重大小,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分别对待,以免整错、杀错;但是对于像刘、张这样的大贪污犯,不论他们有多大的功劳,都是不可饶恕的。毛泽东说:“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
不杀,就不能平民愤!不杀,就不能正党纪国法!不杀,就要当李自成第二。
据有关资料记载,当周恩来将华北局的报告送交毛泽东时,毛泽东看后许久不语。周恩来就问:“主席的意见呢?”
毛泽东张口说出两个字:“死刑。”
周恩来又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
毛泽东还是两个字:“不准。”
虽然中央的意见已经统一,但是在正式作出决定前,毛泽东还是不放心,又委托华北局到天津地区调查研究、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薄一波回忆说:“1951年12月下旬,华北局通过河北省委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对刘、张两犯量刑的意见。结果是,地委在家的8个委员的一致意见是处以死刑。地区参加讨论的552名党员干部的意见是,对刘青山同意判处死刑的535人,判处死缓的8人,判处无期徒刑的3人,判处有期徒刑的6人;对张于善同意判处死刑的536人,判处死缓的7人,判处无期徒刑的3人,判处有期徒刑的6人。”
党中央和毛泽东在看到上述材料后,又请党外民主人士传阅,听取他们对量刑的意见。最后,毛泽东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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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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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7 18:10
当时,刘、张的罪行已经通过报纸、广播公布于众,广大群众尤其是天津地区的群众,无不咬牙切齿,痛恨万分。改组后的天津地委曾组织八个县镇的党员积极分子,讨论对刘、张的处理意见,无一人不主张枪毙的。杨柳青镇的农民说:刘青山、张子善的罪行,真比反革命分子还大,应该把他们弄回来公审枪决。 党中央和毛泽东作出执行死刑的决定,是慎重和民主的。下这样的决心不容易,而一旦下定决心,则一切不可动摇。
当刘青山、张子善将被处决的消息在内部传开之后,在河北省各级干部中引起极大的震动。一些干部特别是当年曾和刘青山、张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闹革命的干部,感到惋惜,有不少的议论。有的说:“他们是有功之臣,不能杀呀!”有的认为:“可以判个重刑,让他们劳动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吁:“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叹:“三十多岁正是好年华,说杀就杀了,实在可惜,应该给他们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
这些意见和呼声,集中地反映到了当时担任天津市委书记那里。他觉得有必要向毛泽东和党中央反映一下,于是他找到了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他对薄一波说:刘青山、张子善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了,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薄一波如实地向毛泽东转达了“枪下留人”的意见。
毛泽东在听了薄一波转述的意见后,抽着烟,沉思了一会儿,对薄一波说了几句话:“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对此,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写道:“由此可见毛泽东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所下的决心和所做的深思熟虑,他当时的心思完全倾注在如何维护党的事业上面,如何更好地挽救犯错误干部的多数上面,如何更有效地防止干部队伍的腐化上面。严惩刘青山、张子善的决定的果断作出,实际上是再一次用行动向全社会表明,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决不会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决不会让千千万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改变颜色!”
当时,还有一些人找毛泽东,替刘青山、张子善“说情”。毛泽东对工作人员下了命令:“凡是为刘青山、张子善讲情的人,一律不见!”以后,他还在别的场合讲过“非杀不可”的道理: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我们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杀张子善、刘青山时我讲过,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了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啊!我说过的,杀人不是割韭菜,要慎之又慎。但是事出无奈,不得已啊!问题若是成了堆,就要积重难返了啊!崇祯皇帝是个好皇帝,可他面对那样一个烂摊子,只好哭天抹泪地去了哟。我们共产党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绝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河北省的“三反”工作。会议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批示,布置了有关公审刘、张大会的事宜,决定在河北省会保定对刘、张执行枪决,并要求组织好公审大会。
2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开扩大政务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全部财产”的批示。会议根据华北局的指示要求,决定由河北省人民法院组成临时法庭,公开审判刘、张案件。
当时,周恩来总理还以中央名义给河北省委发来一份电报,要求从人道主义出发,妥善安排好二犯的后事。河北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和华北局的有关指示,详细研究了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的具体事宜,定出了四项具体措施,让行刑人员和善后单位执行。这四项措施是:
(一)子弹不打脑袋,打后心;
(二)敛尸安葬,棺木由公费购置;
(三)二犯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
(四)二犯之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
判决之前,2月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和河北省委秘书长李子光来到看守所,与刘青山、张子善做了最后一次谈话,向他们传达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询问他们还有什么话讲,还有什么要求。
张子善本来就体态文弱,被逮捕以来,吃不下,睡不着,更加瘦弱了。当他听到“省委决定,华北局批准,开除你的党籍”时,长长地吁了口气,说:“我没意见。”这个决定早在他的预料之中。
“还有……”
“还有什么?”张子善顿时紧张起来,手紧抓着桌沿。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听到这八个字后,张子善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张大嘴巴,喘着粗气,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了。
沉默了一会儿后,张子善问了一句:“能上诉吗?”
在得知已经毛泽东批准后,他放弃了幻想,断断续续进行完了最后一次谈话。其中说道:
“我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无意见。这对党有好处,只有这样做,才能教育全党。因为我罪恶深重。”
“我无什么挂念。我××在村里任支部副书记,和区委宣传委员关系不好,这点请党注意。”
“我毫无意见。请转告省委、华北局、中央,这样处理我很感激。第一不骂党,第二不喊‘共产党万岁’。”
“和省委说一下,处决我自己,留下青山。”
刘青山是个工农干部,平时说话办事大大咧咧,骂人训人时常有之,但他又是豪爽直率的性情中人。在审讯他的时候,他就说过:“反正我错了,省委赶快把材料整理整理处理算了。在反贪污浪费的今天,拿我当典型,可以教育更多干部。南方北方干部认识我的不少,把干部教育一番,在历史上说也有用。”他一旦知错认罪,认帐也就不再含糊。
刘青山在听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后,痛快地表示接受,只提出了一条:“我还有一句话,我的孩子上学问题。”
他得到的答复是什么?是这个大贪污犯所期待的:“你不用管,孩子是国家的。你想的还不如组织上想的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刘青山感动了,抹了一把泪,又说:“我不求饶,死了比活着有价值。”并说:“告诉我弟弟,把尸体起走。津市局(指刘的住所)有大小皮包,亦是党的财产,交给党。”
刘青山的弟弟刘恒山,1936年参加革命,默默无闻地在农村基层工作了一辈子。晚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感慨万端:刘青山是我的一奶同胞。我们哥儿俩从小就没了娘,相依为命给人家当长工,后来就先后参加了革命。那时候参加革命,就如同把命拴在了裤腰带上,脑袋说掉就掉啊。他是先出去的,参加过共产党领导的高蠡暴动,那场暴动可是死了不少人啊。我哥他15岁那年就入了党,后来去了延安。我是16岁入的党。天下得来不易啊。可是革命胜利之后,他却没有经受住考验,变了心,忘了穷哥们,贪图起个人的享受来。后来就犯了事儿,结果就给“咔嚓”了。
当时,孙光瑞和李子光还告诉刘、张二犯:“明天省里开公审大会,对你们进行宣判。组织上希望你们能表现好一点,不要再给共产党丢脸。”
明天,明天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刘、张二犯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没有想到这么快,不由得腿发软、心发慌。他们有多年从政的经验,知道处理他们这样的大案,中央是会有人来的,于是要求见一见中央来的领导,或者省委的领导。但这一点令他们失望了:“这是中央的决定,是毛主席亲自批示的,你们应该向人民低头认罪。”
作者:
杨帝
时间:
2009-7-27 18:11
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听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行刑和善后的四条具体措施:不打脑袋打后心、公费购置棺木、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当他们听清这几条措施后,两个人号啕大哭。 张子善被押72天,刘青山入监69天。临刑前的这天晚上,也是他们自被逮捕以来第一次见面,一起共进最后的晚餐。他们在狱中的生活比普通的犯人要受优待,特别是春节期间伙食比较好。当然,这最后的晚餐菜肴更加丰盛,而且破例地摆放了一瓶白酒。
屋里的气氛死一般地寂静。看着面前的酒菜,刘青山闭合双目,长出一口气;张子善默默无语,潸然泪下。他们明白,这是他们的“辞阳饭”、“归阴酒”。
刘青山叹口气,对张子善说:“毁了,看来咱俩得走了。”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接着又斟满一杯,叫一声:“老张,喝!”
张子善却没动酒杯,擦了把鼻涕,手指颤抖着,拿起桌上的一盒前门烟,好不容易才从中抽出一支。
刘青山两眼发红,又一仰脖子,喝下了自酿的苦酒……
“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最后的遗言。
“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这是张子善最后的遗言。
1952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五,是个星期天,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
会场之内,宽大的主席台上方,悬挂着“河北省人民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的蓝灰色会标。会标下悬挂有毛泽东主席的巨幅画像,两侧各斜展着一面国旗。从上午10时开始,参加公审大会的人员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四面八方向体育场走来,依次入场。在他们当中,主要是河北省、保定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驻保定的解放军指战员,也有来自全省所属各市、各专区、各县的机关团体及群众代表,还有遭受刘、张贪污案直接危害的天津专区的灾民代表、民工代表,他们是应人民政府的特别邀请出席大会的。总计参加大会的有2.18万多人。
会场之外,河北省人民广播电台向全省广播大会实况。保定市启动了1000多台收音机,60多个广播喇叭,组织了近万人收听大会实况转播;唐山市组织了6.7万多人,石家庄市组织了5.5万多人,全省九个专区及各县镇组织了近20万人,在收音机和大喇叭旁收听广播。
12时正,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登上主席台,庄重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组织临时法庭,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并宣布,由河北省节约检查委员会委员张庆春担任公审大会主席。
接着,公审大会主席张庆春用洪亮的声音宣布:河北省人民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开始。他在致词中说:“刘青山、张子善这两个大贪污犯,已不是两个普通的大贪污犯,而是背叛党、背叛国家、祸国殃民的罪大恶极的大罪犯。今天参加大会的人,都是怀着愤怒的心情,代表着全省人民的意见来参加的。在大会上,我们要彻底地控诉与公正地审判刘青山、张子善的滔天罪行,使刘青山、张子善两大贪污犯得到应得的判处,同时要显示我们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雄伟力量,和彻底剿灭一切贪污分子的决心与毅力。”
随即,刘青山、张子善被民警押进了会场,站在主席台上,接受人民的审判。
刘青山头戴一顶名贵的水獭皮帽,身穿一件样式考究的藏青色大衣,脚蹬一双油黑发亮的皮鞋。这和他当地委书记时没有什么不同,所不同的是,胸前挂着一块长2尺宽1尺、上写“大贪污犯刘青山”字样的布牌,显得特别引人注目。刚上台时,他似乎没有失态,依旧是一副“江湖好汉”的样子,还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摆在主席台上的那一排桌椅。过去在天津地委,只要他参加类似的会议,通常是会在那里就坐的,而且常常是正中的位子;今天在这里,他却只能作为罪犯、戴着手铐站在一旁。当人们用愤怒和新奇的目光扫向他时,羞愧、耻辱压倒了他的傲慢、骄横,一双不重的手铐像有千斤重一般使他不得不弯下腰,埋下自己曾经高昂的头。他从始至终紧绷着嘴角,一言不发。
张子善穿一身熨烫得笔挺的深蓝色呢子制服,足蹬一双新皮鞋,胸前同样挂着写有“大贪污犯张子善”字样的布牌,同样戴着手铐。他没有刘青山那么“镇静”,双腿似乎很软,如果没有民警在旁边押扶着,可能根本就迈不开脚步。他一上台,就老老实实地垂头站在那里,目光呆滞,神情沮丧。当记者走近照相时,张子善喃喃自语:“照吧!照个相吧,最后一张了,让后人受受教育……”
在查处刘、张案件中领导有力的河北省委组织部长、省纪委副书记薛迅,此时已任河北省委副书记。她首先代表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控诉了刘、张犯罪事实。她指出:刘青山、张子善辜负了党、国家和人民的重托,在天津地区任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干部期间,为了大量贪污,挥霍浪费,竟胆敢不顾国法党纪,不管人民疾苦,凭借职权,狼狈为奸,大量盗窃国家资财,剥削治河民工,勾结奸商投机倒把,扰乱金融,破坏国家经济结构,并在共产党内公然行贿,散布资产阶级毒素,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向共产党进行破坏,使党、国家和人民受到严重的难以计算的损害。刘青山、张子善已不是普通的贪污犯,而是罪大恶极、祸国殃民的大罪犯。他们虽然曾是共产党员,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对党和人民有过贡献,但他们已被资产阶级的损人利己思想、作风侵袭引诱,腐化堕落到完全变为党、国家和人民的叛徒。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反动分子在党内的代理人。
薛迅最后说:“同志们,我们绝不允许这样的大罪犯继续存在,允许了他们的存在,就是鼓励了祸国殃民的犯罪行为。因此,我代表‘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要求河北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判处他们死刑并立即执行。我要求参加这个大会的所有同志完全赞成我们的控告!”
“坚决要求处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
“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
会场上顿时掌声雷动,口号震天。
接着,天津专区宝坻县黄庄镇农民孙树林,代表遭受刘、张贪污案直接危害的灾民和民工,在大会上控诉了二犯的罪恶:“……刘青山、张子善二犯,为了赚钱,搞了个民工供应站,卖的都是坏东西,价钱愣贵,东折西扣,直到现在还欠俺村104个民工4000多斤米……修河时他们捣鬼,把好粮食高价卖掉来赚钱,把坏粮食给俺们吃,发的棒子面和小米都是坏的。民工活又累,吃的又不好,病了许多人,光俺们村就病了十多个。还有……”一桩桩,一件件,孙树林泣不成声的控诉,刘青山、张子善的罪恶行径,激起了与会人员极大的义愤。
最后,孙树林极为愤恨地大声说:“他们这样祸国殃民,绝不能再让他们存在下去。因此,我代表群众意见,要求把这两个大贪污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根据刘、张二犯的严重犯罪事实,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当场宣读了判决书。判决书在简述了刘、张二人的犯罪事实后,宣布:
刘、张二犯在资产阶级思想严重侵蚀下,为达到个人挥霍,假借经营机关生产之名,利用职权,狼狈为奸,于1950年春至被捕前,先后贪污、盗窃国家救济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及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1亿6272万元。综上所举,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有资财,克扣民工灾民,勾结奸商非法经营谋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证据确凿,该二犯亦已供认不讳。如此背叛国家背叛人民,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审判。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宣读判决书的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曾任原十专署专员,而张子善时任十地委书记——原专员审原地委书记。
在公审大会前夕,宋志毅曾以双重身分——过去的战友、同志和今天的审判官,见了张子善一面。此时的张子善已有所悟,也看到了自己的末日,其言也善:过去大家的批评、抵制,甚至揭发,都是为了挽救我和维护党纪国法,这样做是对的,像李克才等人。我一生坐过两次监狱,过去是坐敌人的,搞###,在监狱作过绝食斗争,是为革命,是光荣的。现在坐自己的监狱,是犯了罪,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恶劣影响,是可耻的。现在吃不下饭,可不是绝食,是负罪感。唯一的希望是大家“以我为戒”,把我当成一个敲钟的棒,用我来敲敲吧。
当判决书宣读完毕时,公审大会会场立刻响起了一片口号声。
“拥护廉洁奉公的人民政府!”
“拥护光荣、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毛主席万岁!”
“共产党万岁!”
作者:
黄海鲨
时间:
2009-7-27 19:30
刘、张二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服服帖帖地愿意以自己的死刑警示他人!也属难能可贵!今非昔比呀!人一旦头脑发热就后悔莫及哪!
作者:
安全月
时间:
2009-7-27 19:34
看了部分,看不下去,那时整错杀错不计其数,搂主在这儿写批示不知何意,拨乱反正前,冤案堆积如山..............。
作者:
安全月
时间:
2009-7-27 19:36
看了部分,看不下去,那时整错杀错不计其数,搂主在这儿写批示不知何意,拨乱反正前,冤案堆积如山..............。
作者:
黄海鲨
时间:
2009-7-27 19:40
此一时,彼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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