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真正的民主选举才能真正体现民意 [打印本页]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09-1-11 15:43
标题: 真正的民主选举才能真正体现民意
民主选举新版主是众望所归锦州专区网友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新版主,这真正体现了民意,是众望所归,如果各地和各级政府都能这样通过真正的民主选举产生出来的领导集体,那就一定能够带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使中国社会更加文明,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其实,真正的民主选举并不困难,首先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老百姓的心里都有一杆秤,谁是大家信得过的人,大家都心里有数。尽管在锦州专区版主的民主选举中名额有限,但是大家通过没有候选人的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海豹2007、沉默一男、关东女侠、泽雅、喜洋洋在锦州专区的表现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们都知道,网络论坛专区的版主是没有任何名利的苦差事,当版主就是实心实意为网友服务的公仆,这与各级政府领导人有很大的区别,因为版主不享受任何公务员级别的福利待遇。也许有点“名”,毕竟是一版之主;也是有点权,可以把帖子置顶或删帖,但是版主更多的工作是为网友服务,是吸引更多的朋友加入到中国冬泳网,和专区的网友一起享受快乐,使我们的业余生活更加愉快。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上网娱乐也是集体活动,也需要有规矩。按照规矩选举版主、按照规矩发帖跟帖、按照规矩把锦州专区建设好,使我们人人都按照规矩文明上网,在网上快乐生活每一天!
作者: 日不落    时间: 2009-1-11 17:21
热烈祝贺新一届版主诞生!
作者: 傲雪寒梅    时间: 2009-1-11 17:52
热烈祝贺锦州专区新一届版主的当选!
作者: 三省克己    时间: 2009-1-11 18:20
原帖由 日不落 于 2009-1-11 17:21 发表
热烈祝贺新一届版主诞生!

作者: 秋风    时间: 2009-1-11 18:27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9-1-11 18:56
热烈祝贺锦州专区新一届版主的当选!
[attach]22566[/attach]

作者: 白雪迎春    时间: 2009-1-11 19:42
祝贺沉默一男,海豹2007,关东女侠当选版主。
作者: 汤水冬鱼    时间: 2009-1-11 19:53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作者: 秋雨潇潇    时间: 2009-1-11 20:13
原帖由 汤水冬鱼 于 2009-1-11 19:53 发表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真正的民主才体现真正的民意。
作者: 泽雅    时间: 2009-1-11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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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羽扇纶巾唱票,亲近自然计票,水乐监票,锦州专区斑竹产生的过程。
作者: 悠悠度日    时间: 2009-1-12 12:33
热烈祝贺锦州专区新一届版主的当选!
作者: 溜达溜达    时间: 2009-1-12 15:09
[attach]23392[/attach]
作者: 不畏严寒    时间: 2009-1-13 21:35
标题: 回复 8# 汤水冬鱼 的帖子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09-1-13 21:51
我们有理由相信新的版主会带领大家把锦州专区办的更好!
作者: 拍案叫绝    时间: 2009-1-15 13:33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理应如此,否则心中有鬼!!
作者: 百般刁难    时间: 2009-1-16 15:14
原帖由 白雪迎春 于 2009-1-11 19:42 发表

祝贺沉默一男,海豹2007,关东女侠当选版主。
作者: 百般刁难    时间: 2009-1-16 15:18
原帖由 秋风 于 2009-1-11 18:27 发表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应全网推广!!!

作者: 南柯一梦    时间: 2009-1-17 11:28
[attach]26910[/attach]

作者: 南柯一梦    时间: 2009-1-17 11:38
敖霜雪:
原文由YYGX发表:

鱼王冬泳最投缘

建立冬网功在前

网友泳友常拥戴

须领风骚一百年


鱼王建网功彰千秋

各位版主无私奉献

个别版主违法乱纪

鱼王总编理应纠偏


[ 本帖最后由 南柯一梦 于 2009-1-17 11:41 编辑 ]
作者: jczszz    时间: 2009-1-17 17:11
原帖由 快活泳友 于 2009-1-17 14:38 发表

此帖对那么多的网友禁止访问,令人不解?是说了什么不合适的话,还是主帖有问题?建议这种帖少发!已经发的删掉。发帖人不了解情况,发了不少这样的帖子。如“***好”“***高”这样不负责任的发帖,看了是让人引起不快和反感,并对“禁止访问”的网友加以同情!












这贴没问题,为什么删?
总编应回答!
锦州版主民主选举,发展方向!!!
你们应借鉴陈希同陈良宇的教训,
谁也不能一手遮天!!!

作者: jczszz    时间: 2009-1-17 18:05
原帖由 刘娃娃 于 2009-1-16 19:40 发表
咋么都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czszz    时间: 2009-1-17 18:24
原帖由 兴安老羊 于 2009-1-17 17:27 发表


封闭这么多贴子,是违反了那条法律法规,g还是个人好恶?
作者: jczszz    时间: 2009-1-17 18:27
封杀网友应象法院学贴判决书,你们找不出网友违法乱纪证据就应学锦州民主选举版主!
作者: jczszz    时间: 2009-1-17 18:29
原帖由 海里 于 2009-1-17 18:25 发表


学锦州民主选举版主!
作者: htys    时间: 2009-1-18 07:41
长春市长

作者: 秋水长天一摄    时间: 2009-1-18 09:12
快活泳友:

此帖对那么多的网友禁止访问,令人不解?是说了什么不合适的话,还是主帖有问题?建议这种帖少发!已经发的删掉。发帖人不了解情况,发了不少这样的帖子。如“***好”“***高”这样不负责任的发帖,看了是让人引起不快和反感,并对“禁止访问”的网友加以同情!
作者: 秋水长天一摄    时间: 2009-1-18 09:14
封闭这么多贴子,是违反了那条法律法规,g还是个人好恶?

[ 本帖最后由 兴安老羊 于 2009-1-17 17:32 编辑 ]
作者: 乐人水生    时间: 2009-1-18 13:39
人人都按照规矩文明上网,在网上快乐生活每一天!

作者: bqzszb    时间: 2009-1-18 16:08
原帖由 笑看人生 于 2009-1-18 14:24 发表
我个人认为,帖子的内容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不同,这是很正常的。
例如:林彪,曾经是副统帅,后来是叛逃者,现在还是十大元帅之一。功是功,过是过,要看其表现。





把问题贴公布,让大家受教育,笑看人生肯定能做到,先谢笑老师!
作者: 一败涂地    时间: 2009-1-19 12:45
一些版主任意给自己的贴置顶加精,可以忽视原谅。任意封杀元老,他本人必须下岗!!!
作者: 寻梦泳友    时间: 2009-1-23 12:07
引用:

原帖由 晨泳 于 2009-1-19 15:27 发表

被禁言或删除帖子的主人应该心里比谁都清楚,恶意诽谤它人、不断变换马甲、挑唆事端、扰乱网络正常秩序、及大量转载垃圾帖浪费网络空间的,都在斑竹删帖权限之内.




言之有理,支持!




但是封杀元老金牌会员要公布证据!
随便封杀元老欠妥。

作者: sfbz    时间: 2009-1-23 12:55
但是封杀元老金牌会员要公布证据!
随便封杀元老欠妥。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水平!
建议
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09-1-23 14:02
有的网友利用马甲发言,这不是不允许,但是这样做不妥。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还是以真实的身份出现在真实的广大冬泳网友面前为好。
至于封杀的证据,既然已经封杀了,帖子也删掉了,证据也随剔除了,所以还是不再追究证据为宜。
新春新气象,新年向前看!让我们都严格遵守冬网规则,和睦团结,友好相处,为建设和谐快乐的冬泳网论坛而共同努力!
作者: jsdyrs    时间: 2009-1-26 15:45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引用:

原帖由 晨泳 于 2009-1-19 15:27 发表

被禁言或删除帖子的主人应该心里比谁都清楚,恶意诽谤它人、不断变换马甲、挑唆事端、扰乱网络正常秩序、及大量转载垃圾帖浪费网络空间的,都在斑竹删帖权限之内.

言之有理,支持!


但是封杀元老金牌会员要公布证据!
随便封杀元老欠妥。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水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 本帖最后由 寻梦泳友 于 2009-1-23 12:22 编辑 ]

作者: czldy    时间: 2009-1-26 15:55
[attach]34100[/attach]

笑看人生有才,少法律知识!


[ 本帖最后由 czldy 于 2009-1-26 15:59 编辑 ]
作者: dyjs55    时间: 2009-1-27 12:25
笑看人生有才,缺少法律知识!


[ 本帖最后由 czldy 于 2009-1-26 15:59 编辑 ]
作者: 春鱼    时间: 2009-1-28 07:59
705.JPG (179.92 KB)
2009-1-26 15:55

笑看人生有才,少法律知识!


作者: 天翻地覆    时间: 2009-1-28 09:35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作者: hxlany    时间: 2009-1-28 11:47
笑看人生:
听说有的网友变化着数十个网名在中国冬泳网发表不和谐的跟帖,被版主及时删除,这是应当大力支持和拥护的。

分析滥用马甲的原因,笑看人生估计是个别人对鱼王有意见,才采取这样蒙面行为,无事生非,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笑看人生全错了!都拥护鱼王,反对贪污会费的寒冰*等人!没有证据封杀元老是滥用职权!笑看人生敢实名上法院吗!!??

作者: 天罗地网    时间: 2009-1-28 12:24
笑看人生:
听说有的网友变化着数十个网名在中国冬泳网发表不和谐的跟帖,被版主及时删除,这是应当大力支持和拥护的。

分析滥用马甲的原因,笑看人生估计是个别人对鱼王有意见,才采取这样蒙面行为,无事生非,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笑看人生全错了!都拥护鱼王,反对贪污会费的寒冰*等人!没有证据封杀元老是滥用职权!笑看人生敢实名上法院吗!!??

作者: hgzsdy    时间: 2009-1-29 12:00
笑看人生:

既然拥护鱼王就应当拥护鱼王聘任的各位版主,如果对某位版主有意见,可以通过私下发消息向鱼王和冬泳网总编等冬网管理者反映,提出自己的建议;如果是针对现实中的贪污问题,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去解决,而不该在这里利用马甲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样不利于冬泳人的团结,更有别有用心之嫌。
笑看人生是有名有姓的锦州冬泳人,我是不怕上法院的。不过我没有理由去法院,我一不犯法,不是被告;二不起诉,不是原告。我经常去法院旁听的,因为我攻读法律系专业,对法律知识十分感兴趣。





既然拥护毛主席就应当拥护毛主席聘任的林彪四人帮!?

攻读法律系专业!?
作者: chgvdu    时间: 2009-1-29 12:19
笑看人生:

既然拥护鱼王就应当拥护鱼王聘任的各位版主,如果对某位版主有意见,可以通过私下发消息向鱼王和冬泳网总编等冬网管理者反映,提出自己的建议;如果是针对现实中的贪污问题,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去解决,而不该在这里利用马甲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样不利于冬泳人的团结,更有别有用心之嫌。
笑看人生是有名有姓的锦州冬泳人,我是不怕上法院的。不过我没有理由去法院,我一不犯法,不是被告;二不起诉,不是原告。我经常去法院旁听的,因为我攻读法律系专业,对法律知识十分感兴趣。





既然拥护毛主席就应当拥护毛主席聘任的林彪四人帮!?

攻读法律系专业!?






封杀的长作霖敖霜雪等元老金牌会员如何解决!?
作者: 法律委员会    时间: 2009-1-29 13:20
笑看人生:
听说有的网友变化着数十个网名在中国冬泳网发表不和谐的跟帖,被版主及时删除,这是应当大力支持和拥护的。

分析滥用马甲的原因,笑看人生估计是个别人对鱼王有意见,才采取这样蒙面行为,无事生非,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笑看人生全错了!都拥护鱼王,反对贪污会费的寒冰*等人!没有证据封杀元老是滥用职权!笑看人生敢实名上法院吗!!??

作者: 冬永精英    时间: 2009-1-29 14:22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作者: 鱼翔迁底    时间: 2009-1-30 13:34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作者: 风驰电掣    时间: 2009-1-30 17:14
原帖由 笑看人生 于 2009-1-28 14:06 发表


既然拥护鱼王就应当拥护鱼王聘任的各位版主,如果对某位版主有意见,可以通过私下发消息向鱼王和冬泳网总编等冬网管理者反映,提出自己的建议;如果是针对现实中的贪污问题,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去解决,而不该在这里利用马甲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样不利于冬泳人的团结,更有别有用心之嫌。
笑看人生是有名有姓的锦州冬泳人,我是不怕上法院的。不过我没有理由去法院,我一不犯法,不是被告;二不起诉,不是原告。我经常去法院旁听的,因为我攻读法律系专业,对法律知识十分感兴趣。





705.JPG (179.92 KB)
2009-1-26 15:55



笑看人生有才,少法律知识!


[ 本帖最后由 czldy 于 2009-1-26 15:59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风驰电掣 于 2009-1-30 17:17 编辑 ]
作者: fengcd    时间: 2009-1-30 18:19
笑看人生有才,缺少法律知识!
好好跟恐龙学!!

作者: 鱼后春    时间: 2009-1-30 18:24
笑看人生有才,缺少法律知识!
好好跟恐龙学!!

作者: yuhcs    时间: 2009-1-30 18:36
笑看人生有才,缺少法律知识!
好好跟恐龙学!!

作者: mingmei    时间: 2009-1-30 18:44
笑看人生有才,缺少法律知识!
好好跟恐龙学!!

作者: ygmmei    时间: 2009-1-30 18:59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作者: kmjbdy    时间: 2009-1-31 09:34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作者: 昆仑雪龙    时间: 2009-1-31 12:36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作者: laiyxl    时间: 2009-1-31 18:36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作者: qhwfan    时间: 2009-1-31 19:47
原帖由 海员 于 2009-1-31 18:31 发表

可以发表不同意见,反对人身攻击,反对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作者: xxjsdy    时间: 2009-2-2 08:08
笑看人生:

在中国冬泳网,我们寻求的就是“快乐”二字,而要快乐就必须以相互包容为前提,说话文明,态度友好,这是大家都十分欢迎和喜欢看见的。
作者: 和睦相处    时间: 2009-2-2 08:36

作者: dhlzeng    时间: 2009-2-2 11:34
原帖由 小心谨慎 于 2009-2-1 19:19 发表
晨泳老师:有问题发短讯联系!咱们共同奋斗目标是冬泳兴旺发达!有机会我请龙王、恐龙、您和笑。。。。。。。。
                                                                                                                                             长作霖



元老被封杀,100个新手上路也就是几百金币,顶多相当中级或高级会员!

  
祝福新春佳节万事如意!
作者: 优山玩水    时间: 2009-2-2 12:45
长作霖是元老会员,发帖典范,
不能封杀!

没发现问题没理由封杀!
应按恐龙意见办,允许申诉.

[ 本帖最后由 友好合作 于 2009-2-2 12:35 编辑 ]
作者: 友好人士    时间: 2009-2-2 13:27
应按恐龙意见办,允许申诉.


作者: shuizbx    时间: 2009-2-2 17:41
笑看人生:
许多“新手上路”都来自许多人都认识的生活中的一位老朋友,发言内容很中肯,所以不是蒙面马甲(IP地址出自一处)。
在中国冬泳网,我们寻求的就是“快乐”二字,而要快乐就必须以相互包容为前提,说话文明,态度友好,这是大家都十分欢迎和喜欢看见的。







长作霖是元老会员,发帖典范,
没发现问题不能封杀!
应按恐龙意见办,允许申诉.

[ 本帖最后由 友好合作 于 2009-2-2 12:35 编辑 ]
作者: shuizbx    时间: 2009-2-2 17:52
应按恐龙意见办,允许申诉.

冬泳人才多:律师、法官、法院院长、副省长等,都是圣贤人!当然剩闲人更多,要遵纪守法!



[ 本帖最后由 友好合作 于 2009-2-2 12:35 编辑 ]
作者: jlstdy    时间: 2009-2-3 11:05
       非常感激笑看人生的理解,元老、金牌、高级会员都被封杀,只剩新手上路捧场了!数量多排场!10分钟注册一个,随便封杀!
[ 本帖最后由 和凤细雨 于 2009-2-1 07:50 编辑 ]






犯死罪该杀!
随便杀不对!

作者: 春回大地    时间: 2009-2-4 08:18
随便封杀元老应追查责任!!
作者: 春回大地    时间: 2009-2-4 08:33
毛大侠:

    电视台小崔的《实话实说》办不下去了,因为说实话得罪人,虽然我从不用“马甲”说话,但是对于“马甲”还是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大家即使用“马甲”说实话,也要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不要漫骂,更不要诽谤!即使封杀,也是版主为了创建和谐社会、和谐网站的结果,证明你没有掌握正确的“度”。“公说公有理,母说母有理”,大家把“理”摆在网上晒晒,看问题的结果,看大家杂说,事实胜于雄辩,冬泳网上的朋友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可以蒙混一时,但是你必然蒙混不了一世!坦坦荡荡做人,问心无愧做事!毛主席曾说过:“与天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我们论坛的宗旨!快乐的上网,正确的其乐无穷是我们最大的欢乐,祝福大家不仅身体健康,而且永远快乐!!!

作者: 民主评议    时间: 2009-2-4 09:57
冰团战友:

"马甲多的网友,其上网的热情是首屈一指的,这一点也是值得大家学习的。"笑看人生说得都不错,但这句话一个不小心没有说好。



关键问题是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一不骂人,二不信口开河。
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上网近一年才升到元老,无缘无故被封杀!

马甲多是被逼无奈,不怕封杀!!

[ 本帖最后由 民主评议 于 2009-2-4 09:55 编辑 ]
作者: 合法权益    时间: 2009-2-4 14:25
关键问题是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一不骂人,二不信口开河。
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上网近一年才升到元老,无缘无故被封杀!

马甲多是被逼无奈,不怕封杀!!

[ 本帖最后由 民主评议 于 2009-2-4 09:55 编辑 ]
作者: 风驰电掣    时间: 2009-2-6 12:50
随便封杀元老应被追查责任

作者: xsjlq    时间: 2009-2-6 18:46
随便封杀元老应被追查责任

作者: xsjlq    时间: 2009-2-6 19:00
笑看人生:

求同存异,只要不违规就是快乐,各持己见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友好和作    时间: 2009-2-7 09:00
大家把“理”摆在网上晒晒,看问题的结果,看大家杂说,事实胜于雄辩
作者: 心明眼亮    时间: 2009-2-7 14:13
随便封杀元老应被追查责任

作者: 心明眼亮    时间: 2009-2-7 14:18
原帖由 秋风 于 2009-1-11 18:27 发表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作者: 锦绣河山    时间: 2009-2-7 18:38
笑看人生:

求同存异,只要不违规就是快乐,各持己见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傲霜冰    时间: 2009-2-8 13:51
原帖由 秋风 于 2009-1-11 18:27 发表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随便封杀元老应被追查责任


[ 本帖最后由 傲霜冰 于 2009-2-8 13:52 编辑 ]
作者: 西湖鱼王    时间: 2009-2-9 10:31
原帖由 秋风 于 2009-1-11 18:27 发表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作者: 平等权利    时间: 2009-2-9 15:58
原帖由 秋风 于 2009-1-11 18:27 发表
绝对的透明。没有一点的瑕疵。体现出来公平,公正,公开!!!
作者: 熬霜雪    时间: 2009-2-10 16:47
笑看人生:

求同存异,只要不违规就是快乐,各持己见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安定团结    时间: 2009-2-10 17:32
      凝聚力和吸引力对大家很重要,作为领头羊应该对不同意见能容纳和包容,在一些论坛上百家争鸣,大家都愿意上,我们冬泳网过去之所以有版主们说的马甲,是因为一部分版主对不适合自己口味的话和照片就封杀。现在也有,权利更大了,随便一封就不让上了,所以,版主应该也要做到宰相肚里能撑船。不应该拿冬网和你好的朋友就能上,和你不同意见就封杀和封了人家的地址,其实这样做侵犯人权,也不会提高版主的威信,只能说是无能的表现。
     看了这位朋友的文章感慨而发,不对请指正!

[ 本帖最后由 蓝色的游泳衣 于 2009-2-10 13:50 编辑 ]
作者: 安定团结    时间: 2009-2-10 17:46
凝聚力和吸引力  凝聚力和吸引力对大家很重要,作为领头羊应该对不同意见能容纳和包容,在一些论坛上百家争鸣,大家都愿意上,我们冬泳网过去之所以有版主们说的马甲,是因为一部分版主对不适合自己口味的话和照片就封杀。现在也有,权利更大了,随便一封就不让上了,所以,版主应该也要做到宰相肚里能撑船。不应该拿冬网和你好的朋友就能上,和你不同意见就封杀和封了人家的地址,其实这样做侵犯人权,也不会提高版主的威信,只能说是无能的表现。
     看了这位朋友的文章感慨而发,不对请指正!


[ 本帖最后由 蓝色的游泳衣 于 2009-2-10 13:50 编辑 ]





为什么白冰RS若水加精置顶的帖被删除!?




为什么!!!???
作者: 法制建设    时间: 2009-2-11 09:24
凝聚力和吸引力很重要

作者: 执法必严    时间: 2009-2-11 10:32
      凝聚力和吸引力对大家很重要,作为领头羊应该对不同意见能容纳和包容,在一些论坛上百家争鸣,大家都愿意上,我们冬泳网过去之所以有版主们说的马甲,是因为一部分版主对不适合自己口味的话和照片就封杀。现在也有,权利更大了,随便一封就不让上了,所以,版主应该也要做到宰相肚里能撑船。不应该拿冬网和你好的朋友就能上,和你不同意见就封杀和封了人家的地址,其实这样做侵犯人权,也不会提高版主的威信,只能说是无能的表现。
     看了这位朋友的文章感慨而发,不对请指正!


[ 本帖最后由 蓝色的游泳衣 于 2009-2-10 13:50 编辑 ]
作者: 执法必严    时间: 2009-2-11 10:39
致首席顾问白冰先生一封信尊敬的白冰先生台鉴:
            前天(8日)下午发现您发出两则《短消息》称:RS若水在《长春三意专区》发表的贴子《学习河南冬泳网络联盟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经验》被“设置高亮操作”并“执行置顶操作”。尔后,该文在80个专区全部被加亮、置顶。
      您在文章之后还热情地加一段“感言”:
“这是一篇“虚心找差距,着力抓根本”的好文章,值得一读!

    企业,有企业文化;品牌,有品牌文化;冬泳,有冬泳文化。没有文化的助推,任何事业也不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冬泳文化,靠全体冬泳人打造,靠多种手段来培育发展和弘扬。而中国冬泳网就是诸多媒体之一。

    河南冬盟专区是冬网的一个专版,它却为整个网站做出了样子!这要感谢“冰岩”等老版主老网友几年来的苦心奉献!

    而长春冬泳人也非常注重抓好冬泳文化建设,在抓好全国数一数二的冬泳基地硬件建设的同时,多种文化展示也抓得又好又早,冬泳网上建立专区更是全国前三名,对冬泳网初期建设发展做出了功不可没的历史性贡献!

    尽管如此,长春冬泳人如今又认真找差距,虚心学习各地先进做法,相信长春冬泳文化建设必将很快出现一个崭新局面!”
       我当时非常激动又跟贴:
      “拜读白冰老师满怀深情、短小精悍的《感言》,酷似高屋建瓴、切中肯綮的按语。又将小贴升格——置顶且高亮,RS若水不胜荣幸!
      新手上路、战战兢兢。见到与本小贴有异议之随贴,因不明行规、又不知深浅,便不敢莽撞回复,故至今缄默、观望。心想权作投石问路、亮靶招箭。
      本小贴更无借此厚豫薄长、厚豫薄吉之意。况RS若水已入上届协会“押司”行列,深知主席、版主“四专区”创业之艰辛,急于见贤思齐,以至有些顾此失彼。”
      可是,昨天(9日)下午猛然发现该文在80个专区被全部撤出。
      至今(10日晚)仍无见《短消息》及其它渠道说明。
      网民只好发贴向您讨教:
      什么原因呢?
          是您先前的决定有误?
          是网民文章有问题?政治方向、专业技术、语言文字问题?
          是设备故障?
          还是其它?
      敬请回复。                                              顺颂
      春安!
                                                                    网民RS若水
                                                                     2月10日
作者: xinzixu    时间: 2009-2-11 11:07
团结! 和谐! 健康! 快乐!发展!


作者: 长江三角洲    时间: 2009-2-11 12:17
  凝聚力和吸引力对大家很重要,作为领头羊应该对不同意见能容纳和包容,在一些论坛上百家争鸣,大家都愿意上,我们冬泳网过去之所以有版主们说的马甲,是因为一部分版主对不适合自己口味的话和照片就封杀。现在也有,权利更大了,随便一封就不让上了,所以,版主应该也要做到宰相肚里能撑船。不应该拿冬网和你好的朋友就能上,和你不同意见就封杀和封了人家的地址,其实这样做侵犯人权,也不会提高版主的威信,只能说是无能的表现。
     看了这位朋友的文章感慨而发,不对请指正!


[ 本帖最后由 蓝色的游泳衣 于 2009-2-10 13:50 编辑 ]
作者: stsugc    时间: 2009-2-12 13:22
笑看人生:
提倡双百方针,坚持言者无罪,并不是放任违规和违法行为,必要的删除是可以的,但是应当以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相信来中国冬泳网的网友还是有一定素质的,不会执迷不悟,一意孤行的。


可以随便删除,不能随便封杀!

笑看人生法律知识提高很快!!!
作者: xiaoxwl    时间: 2009-2-12 16:22
原帖由 笑看人生 于 2009-2-12 14:07 发表
相信新手上路后,在中国冬泳网里文明发帖,阔步前进,不再遭遇封杀。





本人长春冬泳第一任秘书长,没有违法乱纪问题,不怕封杀!
作者: xxiaowl    时间: 2009-2-12 16:42
原帖由 笑看人生 于 2009-2-12 14:07 发表
相信新手上路后,在中国冬泳网里文明发帖,阔步前进,不再遭遇封杀。





本人长春冬泳第一任秘书长,没有违法乱纪问题,不怕封杀!
作者: 一语道破    时间: 2009-2-13 12:13
以快乐健康为中心

作者: 一意孤行    时间: 2009-2-13 12:16
以快乐健康为中心

作者: esd    时间: 2009-2-13 12:44
以快乐健康为中心。
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冬泳,发展冬泳推动全民健身!
作者: eshid    时间: 2009-2-13 13:05
团结!和谐!健康!快乐!发展!
作者: 飞扬跋护    时间: 2009-2-13 14:48
原帖由 海豹2007 于 2009-2-12 21:39 发表

一个中心:
以快乐健康为中心。

两个基点:
一是糊涂一点;二是度量大一点、看得远一点。

三大作风:
一是祝人为乐;二是自得其乐;三是知足常乐。
作者: 安份守己    时间: 2009-2-13 17:58
团结!和谐!健康!快乐!发展!
作者: 南湖羽燕    时间: 2009-2-14 07:45
一个中心:
以快乐健康为中心。

作者: 自由竞争    时间: 2009-2-14 12:25
团结!和谐!健康!快乐!发展!
作者: 鱼弟    时间: 2009-2-14 12:32

作者: 鱼弟    时间: 2009-2-14 12:33

作者: 鱼弟    时间: 2009-2-14 12:34
人生健康最重要,
作者: 自得其乐    时间: 2009-2-14 14:59
以快乐健康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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