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大明湖全国冬泳邀请赛暨第六届山东省大明湖冬泳挑战赛、济南市第二十八届冬泳表演赛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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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山东省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
济南市游泳协会
济南大明湖风景名胜区
二、 协办单位:新知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 赞助单位:
四、 比赛时间及地点:2009年元月1日上午10:00 济南大明湖风景名胜区举行。
四、 参赛单位及人员:国内冬泳爱好者,各城市体育部门所属冬泳协会、冬泳俱乐部、中国冬泳委员会会员单位的会员。
五、 比赛项目:
1、折返长约200-300米, (根据当天的水温决定)游泳竞速,不限游姿。
2、冬泳比赛根据年龄共分为男女各三组:20-34岁、35-49岁、50-60岁、表演赛一组:(61岁以上只能参加表演赛)。
六、 竞赛办法:
1、采用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
2、比赛在济南大明湖名胜风景区进行。水温气温情况:水温约4-8 摄氏度、气温约-3摄氏度。
3、比赛距离:约200-300米。
4、比赛采用分组决赛进行,成绩以触摸终点线先后顺序计取名次。
八、 参赛要求:
1、参赛运动员(包括表演选手)必须身体健康、并且坚持常年冬泳3年以上适宜参加该项运动的。
2、参赛运动员须向大赛组委会交纳参赛费40元,保险费10元。
3、参加表演的选手,是山东省冬泳委员会的注册会员的,本次比赛参赛费由山东省冬泳委员会统一支付,个人交保险费10元。
九、 报名办法及报到时间:
1、 本次报名以省、地区、市游泳协会或冬泳委员会、俱乐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20日报主办单位。
2、报名时,请将参赛费、保险费汇到: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0250410859814,户名:李红豆
①将报名表、运动员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寄(发)至济南市历山路99号2楼新知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邮编:250002
②登陆新知觉文化传播网站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地址:http://www.newseer.cn
③将报名表传真至:0531-86956118。
④将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tian_sen@163.com
咨询电话:0531-69976617 13688613799 ffice:smarttags" />
2、请参赛运动队领队(只限1人)于2008年12月31日16时
报名处报到,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联席会。
十、 裁判长及救生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员、救生员由山东省冬泳委员会选派。
十一、 名次录取及奖励:
1、获得各年龄组男子第一名的选手将被封为第六届山东省大明湖冬泳挑战赛冬泳王、女子第一名将被封为冬泳皇后。同时颁发精美的获奖证书一份,奖励金额1000元或价值基本相等的奖品。
2、获得各年龄组第二至十名的选手将按名次颁发精美的获奖证书一份,及价值相等的奖品一份。
3、凡是参加表演赛活动的选手,即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横渡大明湖纪念证书及纪念品一份。
大赛组织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关于大赛有关问题说明的补充通知
1、 请各代表队(领队一人)务必于2008年12月31日16时参加领队会,办理相关手续。(不到会的队,影响比赛责任自负)
2、 各代表队运动员入场为济南大明湖公园西南门,凭大会入场卷入场,每十名队员可带2名服务人员,其他人员自行购票入场,组委会人员及裁判员、工作人员凭大会工作证由济南大明湖公园北门入场。
3、 每项比赛前十五分钟参赛者必须携带本人参赛证到检录处参加点名,第二次点名不到者以弃权论。
4、 本次比赛出发信号是发令枪声,在发令信号发出前入水者以犯规论,成绩无效。
5、 比赛中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其它人员请到指定位置观看比赛,不得擅自进入比赛场地,否则取消该队运动员参赛成绩。
6、 所有参赛运动员在比赛必须佩带大会指定的救生浮漂游完全程,没有或中途丢失者,均不计比赛成绩,案犯规算。
7、 本次比赛以触摸终点线先后顺序为准计取名次,成绩相近者,最终名次以总裁判判定为准。
8、 运动员触壁后应迅速领取名次牌,运动员起水后必须着泳装按裁判员指定的位置等候领奖,不论任何原因擅自离开者均按自动放弃该名次成绩,后一名自动前移。颁完奖后运动员本人凭名次牌、获奖证书、身份证和参赛证到财务处领奖金或奖品。
9、 对裁判组裁决有异议时,其领队或教练员应先口头向总裁判提出询问,如仍有异议,须在该组/项比赛后30分钟填写抗议书交总裁判(抗议书向总裁判索取),并交纳抗议费人民币500元,总裁判应按抗议程序迅速将抗议及有关材料上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判决为最终判决。如抗议有效退还抗议费。
大赛组织委员会
2008年12月8日
支持,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不知道领导是否组队去,冬泳日我们当地都有活动。。。恐怕。。。。
祝大明湖冬泳挑战赛圆满成功!

原文由 [B]青年教师[/B] 发表:支持,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不知道领导是否组队去,冬泳日我们当地都有活动。。。恐怕。。。。
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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