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万元以下住院费用在职职工自负10% [打印本页]

作者: 水蜜桃    时间: 2008-11-27 08:43
标题: [转贴]万元以下住院费用在职职工自负10%

                     据北京青年报今日报道,明年起,市属单位公费医疗享受人员个人负担标准将统一。

       昨日,市劳动保障局对2009年的公费医疗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规定明确,明年将统一市属单位医疗享受人员个人负担标准。对门诊费用:年度内在3000元(含)以下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负担20%;3000元以上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负担10%。对于住院费用:10000元(含)以下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负担10%;1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负担6%。


作者: 晨泳    时间: 2008-11-27 09:06
住院费用个人稍微减少了点负担.
作者: 水蜜桃    时间: 2008-11-27 09:19
何止住院费用,门诊费用没有基数了,原来是超过2000元才给报销呢
作者: 江南宜春冬泳    时间: 2008-11-27 11:18
应该是个好消息!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8-11-27 12:24
最好不去看病,因为没有病。
作者: 双鱼    时间: 2008-11-27 18:51

蜜姐姐您好:

     想了解一下北京一般退休人员药费报销政策。谢谢!



[此帖子已被 双鱼 在 2008-11-27 18:52:38 编辑过]
作者: 乐乐    时间: 2008-11-27 21:42
好消息
作者: 水蜜桃    时间: 2008-11-27 21:54
原文由 [B]双鱼[/B] 发表:

蜜姐姐您好:

     想了解一下北京一般退休人员药费报销政策。谢谢!



[此帖子已被 双鱼 在 2008-11-27 18:52:38 编辑过]
t退休人员的报销新政策目前还没有出台,原政策是门诊1300元基数以后报销70%
作者: 西湖雨燕    时间: 2008-12-3 12:31
原文由 [B]江南宜春冬泳[/B] 发表: 应该是个好消息!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