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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晚报:网瘾首次被列为精神疾病 | |
| 2008年11月25日 10:33:07 来源:城市晚报 | |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
网络成瘾,究竟如何界定?它是否是一种精神疾病?昨天,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科主任陶然接受记者专访,对网络成瘾的概念、如何界定和预防治疗做出了解答。 《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的最伟大成就是确定了网络成瘾的“6小时”标准。陶然介绍说,6小时是一个关键点。就是一个人使用网络的目的不是为了学习和工作或者不利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者超过6小时,且此症状已经达到或超过3个月,即可诊断为网络成瘾。 “6小时”是不可逾越的节点,就像非典时期人们说的“38度”,是判断病情的一个最重要最明显的标志。此前,各国对网瘾患者持续上网的时间没有统一的说法,认为是4个小时或5个小时的居多。陶然说,“我们用了4年的时间,对3000名网瘾患者进行调查研究,确定时间标准为9.3±3.2小时,最终取其下线及其整数,定为6小时。”陶然说,这个时间恰巧和美国专家同天公布的研究数字不谋而合。” 任何人都可以按这个标准进行自测,接近6小时则是高危人群。但如果为了工作每天在网上逗留10个小时,不能算是网络成瘾。陶然举例说,暑假里一些孩子连续上了两个月的网,但是开学之后他能够把心收回来、走了出来,这也不能算是网络成瘾。有些孩子暑假结束后仍然走不出来,整个状态一直持续超过3个月,就有可能是网络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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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就6小时以上.不但成隐.而且是网虫
原文由 [B]军哥[/B] 发表:我每天就6小时以上.不但成隐.而且是网虫
[此帖子已被 军哥 在 2008-11-26 5:50:10 编辑过]
无论做什么都必须有度,超过了一定的度,那就是病了。上网也是一样的。网瘾太大,或者其它什么瘾太大,那都是精神病了。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必须适可而止。
原文由 [B]老魏[/B] 发表: 我们冬泳人都要有理智,谁也不要上网成瘾。
原文由 [B]军哥[/B] 发表:我每天就6小时以上.不但成隐.而且是网虫
[此帖子已被 军哥 在 2008-11-26 5:50:10 编辑过]
还别说军哥真有点危险,这些日子在大家的鼓励下,他真有点与去年有些不同了,军哥一定要把上网时间降下来,每天上5个小时完全可以的,为啥一定要上6个小时呢,一但久病不愈,那损失可就大了,你已经不是锦州的军哥了,你可是全国冬泳专区的军哥了,所以谁有病你也不能有病的!
我每天就6小时以上.不但成隐.而且是网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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