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苦恼人的“酒桌” [打印本页]

作者: 翻江鼠    时间: 2008-11-7 13:49
标题: [转贴]苦恼人的“酒桌”
    我去采访范伟,闲聊时说起来最害怕的场合,他说是酒桌。作为一个讷于言又对酒精过敏的人,酒桌比战场更让他腿肚子转筋。有一次去地方上拍戏,该地方领导率众人等着范伟,一直等到晚上,就是要跟他喝几杯。东北人酒名在外,可范伟不是酒鬼,他左推右挡没有喝。领导城府深,脸上没有流露不悦表情。第二天,剧组拍戏处处受掣,范伟知道错了,和导演一起回请领导,当面干了一杯,脸红抽筋脖子粗,脉搏超过一百二。领导一看范伟要倒下,这才算原谅他不喝之罪。
    我和范伟心有戚戚焉,我生在一个劝酒大省。朋友之间小酌不喝也罢了,在很多场合,中国人的奴性、俗不可耐和等级森严在酒桌上有相当“完美”的体现。尽管我身为一个女人,按说有喝酒豁免权,可是对于那种没有绅士风度的人来说,男女平时不平等,酒桌上是要平等的。一旦软弱开了小口,劝酒之  辞犹如滔滔江水,不把人灌得躺倒不算完。男人在大街上呕吐已经够让人反胃,我很难想象电视剧里对喝醉的女主角投以赞美的目光,戏里她们醉后依旧吐气如兰,而生活中,大美人烂醉时吐的一样是反刍的食物残渣。
    我离开家乡的原因之一就是逃避劝酒,我们那里“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够;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别人的面子可以不给,不喝就是不给领导面子,不给领导面子你就等着穿小鞋吧!有些特别能干的女人别看长得不咋地,贵在能喝,并且能说一嘴黄色酒段子,例如:“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我给领导倒杯酒,领导不喝嫌我丑。”“领导在上我在下,您说来几下来几下。”这时只听得满座淫笑,气氛达到了高潮。
    我很嫌恶这种场面,却不敢露出真实的表情,那种僵局让我恨不能有个地缝,把讨厌的人全都塞进去。
    的确,不喝酒在中国,尤其是二级以下城市,会失去一些机会,尤其你的工作要和人打交道。如果范伟喝酒,他也许能当导演、当制片人、当政协委员,但甲之砒霜,乙之蜜糖,不喝酒的他不用去做无聊的交际,把心思专注在自己喜爱的事业上,收获或许更多。
(据 《新民周刊》孟静/文)

作者: 翻江鼠    时间: 2008-11-7 13:52




作者: 快乐泳者    时间: 2008-11-7 14:08
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作者: 黄海鲨    时间: 2008-11-7 14:25

官场、商场、酒场逢场做戏;

贪官、奸官、昏官为官暨晕。

清水衙门冷情神


作者: 白云515    时间: 2008-11-7 14:29

因为爱酒,结识了不少朋友,

因为逃酒,又得罪了不少朋友,

因为喜酒,避开了不少传染病,

因为烂酒,众人皆醒我独醉,丑态出够,

爱唉!唉爱!酒啊酒,

我还是要说,

酒啊酒,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酒啊酒,也是咱冬泳人的好朋友!

(咱的酒,红星二锅头,啊啊,朋友,见笑了)




[此帖子已被 白云515 在 2008-11-7 14:39:13 编辑过]
作者: 开心果666    时间: 2008-11-7 16:17
原文由 [B]白云515[/B] 发表:

因为爱酒,结识了不少朋友,

因为逃酒,又得罪了不少朋友,

因为喜酒,避开了不少传染病,

因为烂酒,众人皆醒我独醉,丑态出够,

爱唉!唉爱!酒啊酒,

我还是要说,

酒啊酒,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酒啊酒,也是咱冬泳人的好朋友!

(咱的酒,红星二锅头,啊啊,朋友,见笑了)




[此帖子已被 白云515 在 2008-11-7 14:39:13 编辑过]

作者: 寒冬畅游    时间: 2008-11-8 12:12
中国特色!
作者: 鹰戈    时间: 2008-11-8 13:13

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不管什么原因,酒喝多了总是不好!所以,俺不劝朋友喝过多的酒。


作者: 神龟    时间: 2008-11-9 14:53

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作者: 白云515    时间: 2008-11-9 16:30
原文由 [B]鹰戈[/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不管什么原因,酒喝多了总是不好!所以,俺不劝朋友喝过多的酒。

[/quote]哈哈!我喝酒也早退居二线了哈
作者: 冬泳新兵    时间: 2008-11-9 17:14
原文由 [B]鹰戈[/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不管什么原因,酒喝多了总是不好!所以,俺不劝朋友喝过多的酒。

[/quote]

喝酒是中国的特色,很多事在酒桌子上搞定。


作者: 天天游    时间: 2008-11-9 18:05
引用


原文由 翻江鼠 发表:


最好是量力而行,千万不要交酒肉朋友!
作者: 东斗星    时间: 2008-11-9 22:28
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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