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斥 枪 手 [打印本页]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10-21 11:18
标题: --------斥 枪 手
本帖最后由 上善乐水 于 2014-7-18 19:02 编辑

  ---- 你们冬泳队伍很纯洁,  没有象很多冬泳队伍一样为了拿名次请了很多枪手.  你们冬泳队维护了我们冬泳人的尊严.  谢谢锦州的冬泳人.  向你们致敬.

                                           ----鱼王


斥 枪 手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参加大赛雇枪手

光天化日把人丢

腐败渗进冰水里

快亮红灯到此休

 

专业冒充来冬游

根在上面大冰溜

有朝一日天变暖

滴滴哒哒把泪流

 

枪手参赛何理由

法不责众令人忧

冰晶玉洁真冬泳

青壮欺叟水倒流

 

高价花钱顾抢手

大赛时刻混里头

欺世窃名谁来管

妪叟参赛几多愁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10-21 11:29

        我们真诚的感谢中国冬泳网创始人,中国游泳协会全国冬泳委员会常委,北京市冬泳俱乐部李林主席(鱼王)对锦州冬泳健儿的鞭策支持和鼓励。



作者: 小舟    时间: 2008-10-21 11:31

有道理,支持!

我们是来要健康和快乐的!

不要把冰清玉洁的冬泳搞得污水浊流!

 

 


作者: 海底森林    时间: 2008-10-21 11:59
原文由 [B]小舟[/B] 发表:

有道理,支持!

我们是来要健康和快乐的!

不要把冰清玉洁的冬泳搞得污水浊流!

 

 

有道理,我支持!
作者: 寒冰游    时间: 2008-10-21 16:02





作者: 老魏    时间: 2008-10-21 18:08
出之淤泥而不染,濯之清涟而不妖。这就是冬泳队员的风骨。
作者: 日不落    时间: 2008-10-21 18:35
原文由 [B]寒冰游[/B] 发表:





作者: 老虎学游泳    时间: 2008-10-21 18:48

 


作者: 老虎学游泳    时间: 2008-10-21 18:50
原文由 [B]小舟[/B] 发表:

有道理,支持!

我们是来要健康和快乐的!

不要把冰清玉洁的冬泳搞得污水浊流!

赞成!

 


作者: 三湖人    时间: 2008-10-21 19:01
    我们期望追求冬泳:是健身运动而不是竞技运动;由此,组织冬泳锦标赛,初衷肯定不坏,结果不一定会好。这本身就有个导向问题..
作者: 毛球    时间: 2008-10-21 19:06
原文由 [B]小舟[/B] 发表:

有道理,支持!

我们是来要健康和快乐的!

不要把冰清玉洁的冬泳搞得污水浊流!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10-21 19:44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问题在下边,根子在上边!!

关键在引导!!!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10-21 20:02

劝作假者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据参赛泳友介绍“第15届全国冬泳锦标赛”上枪手多多,特留此言敬赠。

冬泳抚顺打比赛

泳友网友好欢快

惟有一些投机者

弄虚作假显能耐

 

指导方针是不赖

冬泳健儿夺奖牌

沽名钓誉为了啥

欺世窃名有人在

 

拿了第一不光彩

劝你今后别耍赖

冰晶玉洁有多好

阳奉阴违别再搞

 

大家一起冬泳好

春夏秋冬热情

指导方针记在心

冬泳情缘变成金

 


作者: 威海青蛙    时间: 2008-10-21 21:06

请还冬泳锦标赛一个清白!!!


作者: 冰川美人    时间: 2008-10-21 22:00
[quote]原文由 [B]小舟[/B] 发表:

有道理,支持!

我们是来要健康和快乐的!

不要把冰清玉洁的冬泳搞得污水浊流!

 

 


作者: 关中莲花    时间: 2008-10-21 23:20

 

原文由 小舟 发表:

健康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不支持,也不反对枪手,必须遵纪守法!!!


 


作者: 远望一号    时间: 2008-10-21 23:33
原文由 [B]小舟[/B] 发表:

有道理,支持!

我们是来要健康和快乐的!

不要把冰清玉洁的冬泳搞得污水浊流!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10-22 06:25

冰晶玉洁  真冬泳

青壮欺叟  水倒流


作者: 踏浪者    时间: 2008-10-22 06:51
原文由 [B]海底森林[/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小舟[/B] 发表:

有道理,支持!

我们是来要健康和快乐的!

不要把冰清玉洁的冬泳搞得污水浊流!

 

 

有道理,我支持!


 [/quote]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10-22 10:26

冰晶玉洁  冬泳真好



[此帖子已被 上善乐水 在 2008-10-22 10:28:47 编辑过]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10-22 10:27

人间正道是沧桑!


作者: 南湖鱼鹰    时间: 2008-10-22 17:44
原文由 [B]关中莲花[/B] 发表:

 

原文由 小舟 发表:

健康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不支持,也不反对枪手,必须遵纪守法!!!


 


作者: 冰雪白狼    时间: 2008-10-22 18:54
原文由 [B]上善乐水[/B] 发表:   ---- 你们冬泳队伍很纯洁,  没有象很多冬泳队伍一样为了拿名次请了很多枪手.  你们冬泳队维护了我们冬泳人的尊严.  谢谢锦州的冬泳人.  向你们致敬.

                                           ----鱼王


斥 枪 手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参加大赛雇枪手

光天化日把人丢

腐败渗进冰水里

快亮红灯到此休

 

专业冒充来冬游

根在上面大冰溜

有朝一日天变暖

滴滴哒哒把泪流

 

枪手参赛何理由

法不责众令人忧

冰晶玉洁真冬泳

青壮欺叟水倒流

 

高价花钱顾抢手

大赛时刻混里头

欺世窃名谁来管

妪叟参赛几多愁



作者: 仇和秘友    时间: 2008-10-25 08:20

引用


原文由 关中莲花 发表:

 

原文由 小舟 发表:

健康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不支持,也不反对枪手,

必须遵纪守法!!!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10-25 09:58

                国有法,铺有规,玩有则。

        触犯国家法律要法办。违反铺规老板要炒鱿鱼的。如果,玩不守规则就没法玩了。假如,没有国法铺规,和各项守则那社会就乱套了。

                 希望冬泳大赛

      能冰晶水净遵守规则

     坚决维护冬泳人的尊严



[此帖子已被 上善乐水 在 2008-10-25 10:02:11 编辑过]
作者: 小白龙    时间: 2008-10-25 13:05
出之淤泥而不染,濯之清涟而不妖。这就是冬泳队员的风骨。
作者: 入水蛟龙    时间: 2008-10-25 15:51
原文由 [B]小白龙[/B] 发表: 出之淤泥而不染,濯之清涟而不妖。这就是冬泳队员的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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