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祖国的花朵用自己短暂的生命,再次告诫市民:必须学会游泳,这是人们应当掌握的重要的生存技能!
游泳是人一项体育运动,但是和其他体育运动有着重要的本质区别,那就是:其他体育运动是为了强身壮体,而游泳更是为了保全性命。
我们可以不求北岛康介的百米速度,更不敢奢望菲尔普斯手中的金牌,但是我们起码可以在水中能够做到不紧张,能够换口气,能够漂浮起来,只要能学会做到这十分简单的几个基本动作,那就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相反,锦州接连发生的男、女、老、少等四人溺水身亡的惨痛教训,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不会游泳!
去年我提议锦州市民让自己孩子去潮汐大姐组织的游泳培训班学习游泳,有的网友以为我是为潮汐做广告。今年溺水的两位学生的家长如果在去年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学习,那就一定不会发生今年的悲剧。学生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告诫所有的家长:你们自己不会游泳也就算了,毕竟多活了那么多年,可是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是人类的未来,让自己的孩子学会游泳,这是做家长应尽的义务!
孩子溺水身亡,其家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一再强调让孩子学会游泳,就只当耳旁风呢?现在孩子不在了,才知道失声痛哭,为什么不早点让孩子学会游泳呢?
这也不能只怪孩子家长,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学校,为什么就不可以象台湾那样,要求小学生必须学会游泳,否则不发毕业证书呢?这一小小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为什么在大陆就无人重视一下呢?!
奥运会开幕了,全世界人民都在关注体育比赛,而又有什么比人的生命,特别是孩子的生命更为重要呢?
体育强身,游泳保命。这一起码的道理应当成为全人类的共识!
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学校,为什么就不可以象台湾那样,要求小学生必须学会游泳,否则不发毕业证书呢?这一小小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为什么在大陆就无人重视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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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为了游泳健身,又是为了安全防险自救!
应当高声呼吁!
应当大力提倡!
原文由 [B]老魏[/B] 发表: 既有观念落后的一面,也有经济落后的一面,学游泳是要花钱的,要承认现在社会中低收入家庭还是多数的。
所以,我曾经写信建议锦州市长仿照吉林市的松花江江边浴场,在东湖也建一个河边浴场,给人们一个暑期纳凉和游泳的好去处,并可以由冬泳协会承担免费管理、教练和安全监督的义务。只要象北戴河海滨浴场那样用网绳围出一片浅水区来就完全可以的,一定万无一失。
可惜笑看人生人微言轻,我们花好多钱建了几个岛就是不肯不花钱建个浴场,好象是怕淹死人,结果就在东湖,人反而被淹死了,不知道有关人士是怎么想的?!如果让人们都远离河水,那么锦州建东湖那就是错了,因为那是引诱人们去河边,有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如果希望人们去河边,却不给人们一个河里游玩的场地,那就是渎职行为,更要承担其法律责任!
不让人们野浴,那不是办法。被淹死的学生都没有去野浴,只是在河边玩耍,而我们的河底无人管理,被挖沙者弄成陷阱,导致学生溺水身亡,是否应当追究挖沙者的法律责任,还是要追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呢?为什么在东湖没有全面考虑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呢?!因为人毕竟是死在本应是供人们休闲娱乐的东湖里!
原文由 [B]寒冰游[/B] 发表: 必须学会游泳,这是人们应当掌握的重要的生存技能!


原文由 [B]寒冰游[/B] 发表: 必须学会游泳,这是人们应当掌握的重要的生存技能!
原文由 [B]天天游[/B] 发表:

原文由 [B]自由人[/B] 发表: 其他体育运动是为了强身壮体,而游泳更是为了保全性命。

原文由 [B]冬泳先锋[/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寒冰游[/B] 发表: 必须学会游泳,这是人们应当掌握的重要的生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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