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遵守交通规则,谨慎出行,珍爱生命 [打印本页]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08-7-13 14:40
标题: 遵守交通规则,谨慎出行,珍爱生命

7月12日上午11时,在延安路上发生了一起本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一男青年从向西行驶的123路公交车上下来后,在公交车前方向南横过马路,他发现公交车已经开始启动,便急匆匆地奔跑,不料自己的头部撞到了紧挨公交车同方向行驶过来的小货车的车厢上,当即昏倒在地,被120送往医院抢救。

不久前,一骑自行车的中年男人,在延安路的丁字路头,突然向南转向,被身后开过来的汽车撞倒,也被送进医院治疗,险未造成人身伤亡。

去年的一天,原铁路分局纪委的一位退二线的干部,也是在延安路的丁字路口骑自行车拐弯,被一辆汽车刮倒后,被另一辆急弛而来的汽车撞个正着,结果丧失了生命。

前年的一天,原铁路工程处的一位退休干部,在上海路上横过马路,被汽车撞死,看来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屡见不鲜的。

现在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骑自行车和行人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贸然行事。"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一旦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了人身伤亡,到那时就悔之晚矣了。



[此帖子已被 笑看人生 在 2008-7-13 14:54:09 编辑过]
作者: 逢铁    时间: 2008-7-13 14:51
时时事事注意人身安全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08-7-13 15:23
当然,引申一下,对中国冬泳网网友的一句忠告本来应当与冬网有关,而不仅提醒网友注意交通安全,而是提醒网友注意发帖安全。因为"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在虚拟的网络里也要尊重他人人格,不能侮辱他人,否则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最近 笑看人生听说因为"人肉搜索"的事情,有网友在网络论坛里大肆侮辱和诽谤当事人,被告上了法庭,这是可以理解的事情。因为虚拟的网络也是与现实紧密联系着的,如果在网上散步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照片或视屏等,也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对"艳照门"事件所持的观点就是,我们没有必要追究电影明星的性生活是否文明纯洁,而是要追究未经明星本人同意就把明星的隐私在网络上公开的犯罪人,因为那才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辱骂他人或散布他人隐私要受到刑事处分,在网络里辱骂他人或散布他人隐私同样也要受到法律制裁,这才是真正的尊重和保障人权。
  
随着网络的普及,当前利用网络犯罪的案件屡见不鲜,因此提醒广大杂谈网友要谨慎从事,注意安全,千万不要惹上官司,如果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就得不偿失了。


[此帖子已被 笑看人生 在 2008-7-13 15:26:01 编辑过]
作者: 靓菊    时间: 2008-7-13 15:54
好帖!顶!!!!!!!!!!!
作者: 不畏严寒    时间: 2008-7-13 17:49
[quote]原文由 [B]逢铁[/B] 发表: 时时事事注意人身安全 [/quote]
作者: 三省克己    时间: 2008-7-13 19:06
原文由 [B]逢铁[/B] 发表: 时时事事注意人身安全

作者: 大卫昔日军人    时间: 2008-7-13 21:24
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幸福,请注意安全!!
作者: 海豹2007    时间: 2008-7-13 22:55

以人为本,注意安全,构建和谐。


作者: 三省克己    时间: 2008-7-14 05:45
原文由 [B]逢铁[/B] 发表: 时时事事注意人身安全

作者: 尘埃落定    时间: 2008-7-14 17:44
冬泳人要懂得在特定的环境里应该具备防备心里和自我保护意识..时刻谨记安全第一!
作者: 关东女侠    时间: 2008-7-15 11:31
珍爱生命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