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帖)公安机关查处55起网上造谣案件及10起网络诈骗案件 [打印本页]

作者: 沉默一男    时间: 2008-5-25 20:40
标题: (转帖)公安机关查处55起网上造谣案件及10起网络诈骗案件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2733/7283792.html
 
公安机关查处55起网上造谣案件

及10起网络诈骗案件

         提醒各位网友,在网上发帖一定要注意,虽然网上有自由,但是要控制在一定的度内。否则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因为每台电脑都有IP地址,就好象人的身份证一样,马甲也是骗得了网友,但是骗不了公安机关,骗不了网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作者: 飞鱼儿    时间: 2008-5-25 20:42
可恨!!
作者: 海豹2007    时间: 2008-5-25 21:13
人人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户联网也是如此,千万不要闯红灯!!
作者: 四水    时间: 2008-5-25 21:29

[quote]原文由 [B]海豹2007[/B] 发表

: 人人要学法、懂法、守法

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户联网也是如此,

千万不要闯红灯!!



作者: 泉水叮咚    时间: 2008-5-25 21:48
上网也要遵纪守法.
作者: 逢铁    时间: 2008-5-26 08:50
不要人云亦云,转帖一定瑾慎。
负面东西不信,失误终生悔恨。

作者: 泽雅    时间: 2008-5-26 09:03
       不守规矩的人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作者: 关东女侠    时间: 2008-5-26 10:04
原文由 [B]海豹2007[/B] 发表: 人人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户联网也是如此,千万不要闯红灯!!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5-26 10:17
  提醒各位网友,在网上发帖一定要注意,虽然网上有自由,但是要控制在一定的度内。否则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因为每台电脑都有IP地址,就好象人的身份证一样,马甲也是骗得了网友,但是骗不了公安机关,骗不了网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要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

 


作者: 威海青蛙    时间: 2008-5-26 15:42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者: 老魏    时间: 2008-5-26 20:03
原文由 [B]海豹2007[/B] 发表: 人人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户联网也是如此,千万不要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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