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打印本页]

作者: 关东女侠    时间: 2008-5-19 14:38
标题: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网北京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18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作者: 海豹2007    时间: 2008-5-19 21:46
沉痛悼念四川特大地震中遇难的同胞!!!
作者: 三省克己    时间: 2008-5-20 05:56
原文由 [B]海豹2007[/B] 发表: 沉痛悼念四川特大地震中遇难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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