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注意] 降半旗,为遇难国民默哀 [打印本页]
作者: 楠 时间: 2008-5-19 08:38
标题: [注意] 降半旗,为遇难国民默哀
央视新闻报道:国务院18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如下: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朋友,无论你在哪里,无论你在做什么,请您记住这个时刻:5月19日14时28分,停止你所做的一切,为我们的遇难同胞默哀。让我们一起共同为生者祝福,为死者祈祷。
[此帖子已被 楠 在 2008-5-19 8:39:09 编辑过]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8-5-19 09:21
作者: 头彩 时间: 2008-5-19 14:08
无论你在那里,无论你在干什么,到时间一定默哀三分钟。
作者: 寒冰游 时间: 2008-5-19 15:58
长春冬泳基地下半旗向遇难者致哀!
作者: 泽雅 时间: 2008-5-19 16:25
为在地震中遇难者默哀。
作者: 冬骑滑 时间: 2008-5-19 21:57
国旗低垂、山河震撼 举国齐哀、凝聚力量
众志成城、抗震救灾
奉献爱心、重建家园!
作者: 秋寒 时间: 2008-5-20 12:04
深情哀悼
作者: 颖河居士 时间: 2008-5-21 18:32
[quote]原文由 [B]寒冰游[/B] 发表:
长春冬泳基地下半旗向遇难者致哀!
我们冬泳人走在了抗震的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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