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打印本页]
作者: 冬泳人zk 时间: 2008-5-19 00:20
标题: [转贴]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作者: 毛大侠 时间: 2008-5-19 00:34
默哀!!!为死难同胞!!!你们一路走好!还有我们为你们祈祷,为你们的子孙,为咱们的后代,更好的重建美好家园!!!你们安息吧。。。。。。
作者: 灿烂百合 时间: 2008-5-19 08:33
默哀!!!为死难同胞!!!你们一路走好!
作者: 跑 时间: 2008-5-1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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