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五 四” 青 年 节 放 假 半 天 [打印本页]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4-24 00:46
标题: “五 四” 青 年 节 放 假 半 天

       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此次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后,将有3亿多年龄在14至28周岁之间的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节这天享受到半天的假期。



作者: 快乐泳者    时间: 2008-4-24 01:19




作者: 秋寒    时间: 2008-4-24 01:34
原文由 [B]快乐泳者[/B] 发表:



哈哈,对我来说那是过去的事了



作者: 寒冰游    时间: 2008-4-24 04:52



对青年人的关怀!


作者: 三省克己    时间: 2008-4-24 06:18
原文由 [B]快乐泳者[/B] 发表: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8-4-24 07:37

真想回到那个年代,只能等着过老人节了。


作者: 关东女侠    时间: 2008-4-24 07:50
遗憾:“五 四” 青 年 节 放 假 半 天,没有我们的事!
作者: 阜新小伙    时间: 2008-4-24 08:31
原文由 [B]寒冰游[/B] 发表:



对青年人的关怀!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08-4-24 08:34
原文由 [B]寒冰游[/B] 发表:



      对青年人的关怀!


祖国母亲对孩子深切的关爱!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08-4-24 10:57
老年节也该照此办理.
作者: 逢铁    时间: 2008-4-24 11:12
我己天天放假。
作者: 木牛青    时间: 2008-4-24 11:55

 

    真想倒退20年

        倒退20年我也是风华青年


作者: 白雪迎春    时间: 2008-4-24 12:38
祝贺年轻人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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