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游泳馆内 游泳者溺水身亡 两安全员未及时施救被逮捕--戎州法客
如今,各大游泳馆都配备有安全员,负责在出现溺水意外事故时及时施救。然而河北固安一家游泳馆的两名安全员在游泳者溺水时没有履行职责施救,导致溺亡悲剧。2021年10月3日,固安县检察院公布了此案的细节。 李某某,1992年出生。韩某某,1992年出生,两人都是山西大同人,在固安县一家游泳馆当安全员。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1年3月6日被固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经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3月19日被固安县公安局逮捕。 2020年12月4日14时许,在固安县某游泳馆内,李某某、韩某某未能履行安全员职责对已经溺水的毛某某及时施救,导致毛某某溺亡。 经鉴定:死者毛某某符合生前溺水。李某某、韩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http://bbs.china-ws.org/data/attachment/forum/202110/06/041140onfby3ycchs5xhm4.jpg.thumb.jpg失职!:L 失职!
失职! 擅离职守
酿成犯罪 失职! 犯渎职罪。 玩忽职守,草菅人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