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届横渡长江西陵峡“大康杯” 全民健身冬泳活动方案及竞赛规程
2020年第三届横渡长江西陵峡“大康杯”
全民健身冬泳活动方案及竞赛规程
一、活动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湖北大康建设有限公司承办单位:秭归县游泳协会支持单位:秭归县郭家坝镇人民政府、秭归县文旅局、秭归县交通运输局、长江海事(归州)、秭归县地方海事局、郭家坝派出所、郭家坝镇公共服务中心、郭家坝镇卫生院。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12月11日17:00—2020年12月12日14:00。地点:秭归县郭家坝镇游泳基地(赛程:郭家坝镇游泳基地至归州镇周家湾村码头,游程约1500米)。
三、赛事活动冠名本次赛事活动由湖北大康建设有限公司赞助、独家冠名“大康杯”全民健身冬泳活动。
四、邀请参加单位宜昌市各县市区及城区冬泳队(城区按队、县市区按协会组队);国内外省其他地区冬泳(游泳)协会。本次活动规模控制在300人以内。
五、赛事活动项目男、女个人渡江抢渡赛;渡江畅游。
六、活动赛事分组(一)抢渡赛男子组1、抢渡赛男子A组45岁以上(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抢渡赛男子B组45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抢渡赛女子组1、抢渡赛女子A组45岁以上(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抢渡赛女子B组45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横渡畅游组性别、年龄不限。
七、赛事活动规则及参赛办法(一)活动规则1、竞赛规则按照中国游泳协会颁布的《国际泳联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和本次赛事活动组委会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2、每位参赛运动员限报一项;参加抢渡赛运动员凭《参赛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检录,参赛队员按秩序册名单检录。3、赛事活动顺序按抢渡赛男子A组、抢渡赛女子A组、抢渡赛男子B组、抢渡赛女子B组、横渡畅游组。抢渡赛出发站位顺序按抽签排列,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取消比赛成绩。4、抢渡赛项目分组报名人数不足5人参赛将取消该项目分组,另行通知参赛队员改项。5、签订安全责任声明书: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安全责任声明书。(见附件)
(二)参赛办法及参赛资格1、冬泳(游泳)协会会员以协会组队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2、参赛队员必须经过参赛协会选拔,有持续冬泳2000米的能力。3、参赛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不适长距离游泳活动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4、参赛(会)队员须徒手徒脚,不允许佩戴脚蹼和手蹼。5、安全救生设备要求:参加赛事活动的(会)队员必须携带30L以上防水袋(安全气囊)。6、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或未签安全免责书的(会)队员和代表队不能参加赛事活动。7、在赛事管制水域越界游泳不听劝阻,立即终止其参赛资格或取消比赛成绩。
(三)检录1、检录人数不能超过报名人数,按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名单检录。因事不能参加赛事活动按缺席对待,不能冒名顶替。2、参加赛事活动(会)队员必须佩戴防水袋。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1.凡参加赛事活动的队伍及(会)队员必须服从指挥,体现团队合作精神,保持良好参赛形象和风貌。检录、入水、登岸井然有序。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要求各参赛(会)队员填写《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表》和签署承诺书,所填调查表和承诺书在赛事报到时提交组委会。3.参加活动(会)队员须按组编队,分批检录下水;参加横渡畅游组(会)队员不能逞个人英雄主义擅自脱离队伍。4.赛事活动中,(会)队员出现身体状况异常或超越赛事活动设定区域,救生员须快速进行有效施救或终止其赛事活动,(会)队员应配合救生员施救上船。5.赛事活动登岸结束后,各队应当及时清点参赛(会)队员并向活动方报告情况。
八、报名与报到(一)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12月8日止接受报名,各参赛队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 865594938@QQ.COM;纸质报名表报到时提交秭归县游泳协会。2.报名联系人:郭力 电话:15872589888韩超 电话:18972539293曹强 电话:13872577865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1.报到时间:2020年12月11日17:00以前。2.报到地点:山峡民俗酒店,联系人邓蓉 电话:13477180079。3.各队提交报名表时同时缴纳报名费,报到时,参赛(会)队员必须现场查验健康体检码,并提交安全责任声明书。
九、赛事活动费用、奖励办法1.参加赛事活动的(会)队员报名费按100元/人收取,组委会根据报名人数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活动结束后组委会统一安排午餐。参赛期间(会)队员住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生活费用自理。
2.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2.1抢渡赛各组各录取前8名进行奖励,不足8名减1录取;奖品设置:第一名奖励秭归特产“九月红”脐橙10件,第二名奖励秭归特产“九月红”脐橙9件,第三名奖励秭归特产“九月红”脐橙8件,第四名奖励秭归特产“九月红”脐橙5件,第五名奖励秭归特产“九月红”脐橙4件,第六名奖励秭归特产“九月红”脐橙3件,第七名奖励秭归特产“九月红”脐橙2件,第八名奖励秭归特产“九月红”脐橙1件。2.2横渡畅游组按协会或队评比最佳组织奖、最佳团队奖。具体奖励办法由组委会确定。2.3所有(会)队员由组委会颁发纪念奖牌和证书,并发放纪念品游泳帽和浴巾。
十、其它1.裁判长、裁判员由秭归县文旅局指派。2.比赛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条例执行。3.领队、队长联席会议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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