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万请的月嫂,同吃住20天后竟查出这种传染病!还传染了…
花了6万元请了月子保姆,家人却感染了疾病?宁波宁海陈女士愤而把月子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近8万元!花了近6万元坐月子请月嫂今年7月初,宁海陈女士的预产期将到,为了迎接儿子的降生,陈女士特意与宁海一家月子公司签订了月子服务协议,并缴纳了43700元。之后,陈女士入住了该公司的月子套房并顺利产子。而月子公司也遵照协议,派了一名月嫂,专门照顾陈女士。陈女士告诉记者,月嫂持有上岗证和健康证,做事还是比较尽力的。曾经进行过岗位服务,有一些专业技能。一个月的时间里,包括吃饭洗衣和喂养宝宝等,月嫂除了做好服务,还提了不少育儿及护理建议,双方的友情也加深了。想到月嫂服务挺不错,出了月子之后,陈女士想继续留用月嫂。于是,她又与月子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并支付了15800 元。到了8月初,月嫂便跟着陈女士住到了家里,并与陈女士家人及其母亲同吃同住。https://inews.gtimg.com/newsapp_bt/0/5281564114/1000月嫂上门20天被查出患有传染疾病陈女士的母亲蔡阿婆是个健康意识很强的老人,为了迎接外孙回家,老人特意到医院进行了体检,生怕患有疾病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检查结果证明,蔡阿婆各项指标正常,且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让人意外的是,月嫂上门20天之后,因为连续几天胃部难受吃不下饭,热心的蔡阿婆便带着月嫂去医院检查。然而,检查结果却让陈女士大吃一惊。原来,月嫂被查出患有胃幽门螺旋菌,这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致病菌。为了放心起见,陈女士立即带着一家人前往上海一家医院作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只有月嫂和老母亲的胃幽门螺旋菌指标异常。让陈女士疑虑的是,同吃同住20天,到底是饮食传染还是其它途径传染,自己不得而知。但不管怎么说,月子公司提供的月嫂身体必须是健康的。此后,陈女士向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其在接受月子公司母婴护理服务时,因该公司人员的过错,导致家人患病,要求该公司退回服务费及精神损失费等8万元。
举证不力的月子公司最终赔偿4.2万元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陈女士的投诉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但是,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几次调解都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此后,该局开启了“诉调对接”绿色通道,邀请宁海法院的“资深”调解员参与调解。这名“资深”调解员就是由宁海法院指派的退休法官周方圆。从业40多年的周方圆,当过法官和民事审判庭庭长,工作经验非常丰富。两年前退休后与院里两名老法官一起,担起了专职调解员工作。他告诉记者,调解过程中,双方最大的分歧和争议就是:这种传染病到底是谁传染给谁的?这也是决定赔偿金额多少的关键。陈女士认为,老母亲原来身体健康,也有身体检查报告可以说明,但月嫂只有健康证,无法说明其近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月子公司则认为,月嫂的健康证也是体检合格才颁发的,现在生病则是陈女士的母亲传染的。https://inews.gtimg.com/newsapp_bt/0/5281564116/1000
“月子公司提供的月嫂,首先要保证身体健康才有利于服务对 象的健康。”周方圆认为。从检查结果来看,月嫂的幽门螺旋菌指标含量为400多个,而蔡阿婆的幽门螺旋菌指标含量只有90多个,且有之前的医院报告可以证明。此外,月嫂的体检时间毕竟过去一年多了,虽然难以定论,但就此次检查结果来看,月嫂传染给蔡阿婆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鉴于陈女士提出的退还6万元服务费、体检费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的诉求,在周方圆的调解下,月子公司最终同意赔偿陈女士4.2万元损失。来源:宁波晚报(nbw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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