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级公共服务大厅增设企业自助核名业务,由企业自主完成名称初步核准,提高效率,方便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20、优化涉企服务
对标先进发达地区“3550”“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标准,涉企审批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特别是对企业的补充告知最多只能一次。对企业、群众关联度高的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等事项,依法依规分别统一审批环节、统一要件、统一时限,开展“多图联审”“多审合一”“多评合一”“证照联办”等,进行流程再造,审批时限在现行承诺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牵头单位:市营商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屋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21、整治政商交往中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重点整治以“清”为借口,拒绝出席、参加合理的企业活动;人为扩大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推脱主动服务义务;索取、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代金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其合法权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软环境办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22、提升供电服务
减少办电环节,优化供电方案、压缩接电周期,从企业需求出发,制定方案,倒排工期,确保企业工程项目按期、按时获得电力;保护投诉企业权益,对企业投诉“三指定”情况,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国网大连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23、优化消防审批服务
整治消防审验要件多、时限长,执法人员任性执法,传统思维执法,监督检查不规范,消防咨询、举报、投诉渠道不完善、不健全等问题。建立消防咨询机构,拓宽投诉渠道,明确验收标准,实行首错不罚制度,对压件不办、压件不发、权钱交易等问题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24、实行代办员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选派干部担任代办员,对重点项目进行全流程跟踪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办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5、探索开通出国、出境绿色通道
对参加重大项目洽谈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区别一般性出国、出境,探索快速办理机制,提高效率,抢占商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外办、市国资委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
26、规范执法检查
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全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通过明察暗访检查执行情况。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公安局、市国土房屋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
27、规范涉企处罚
行政处罚实行先告知、后处罚,对存在自由裁量权的处罚事项,在处罚后一个月内,由做出处罚的单位进行内部复核,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房屋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8、改善非公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⑴重点整治政企互动不畅通、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功能不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修订不及时、不到位阻碍非公经济发展,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影响非公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联,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⑵整治非公企业融资难,金融服务不到位,银行为非公企业发放贷款“抽条”收回扣问题。牵头单位:大连银监局、市金融局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⑶畅通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渠道。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怎么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或常务副职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查、宣传、问责4个工作组。其中,综合组设在市营商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督查组设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宣传组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问责组设在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移交问题线索的追责问责。各地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推动整改落实。2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督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级督查部门按照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巡回督查等方式,分批次、分地区、分行业对专项整治情况不间断、不定期检查督导,将督查结果纳入实绩考核,对违法违纪线索及时进行移交。专项整治落实情况需纳入市县巡察重点内容。3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专项整治内容、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畅通群众和企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的,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不敢较真碰硬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4加强宣传引导
在主流媒体上对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进行集中宣传,对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此次专项整治,对全体领导干部、公务人员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作出表率。要对反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全市每个月将至少公开曝光一次反面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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