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游 发表于 2018-4-2 14:58

救生培训 | 关于开展游泳救生员(初、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18-4-2 15:00 编辑

   关于开展游泳救生员(初、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


各地市体育局、有关游泳场馆(俱乐部):为建立科学、统一的游泳救生员从业资质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管理,保障游泳运动参与者的生命安全,我培训基地将举办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培训班。培训合格者,参加福建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鉴定考试。请各地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做好本次初、中级游泳救生员培训和鉴定的组织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初级: 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中级: 25米速度有男子18秒、女子20秒2. 20米潜泳(身体任何一个部位不能浮出水面贴近池底游进)3. 报名年龄18岁至60岁身体健康者。4.本人必须达到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达标健康调查表要求。注:此项游泳基础技能是参加培训学员培训前的基本要求,鉴定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其它项目的考核,请自测后慎重报名。二、培训和鉴定的时间、地点1.培训时间、地点:2018年4月15日-4月19日,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110号A-One运动公园亿动游泳健身馆。2.鉴定时间:2018年4月20日3.考核地点理论考核地点: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原福建省体工队)技能操作考核地点:亿动游泳健身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110号A-One运动公园内。三、培训内容与考核方法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职业培训教材授课。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四、考核认证1、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从业的资格凭证。2、经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同时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救生员必须同时持有“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方可上岗就业。五、报名须知(一)报名流程:1、网上报名:(1)登录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点击http://www.sportosta.org.cn/ost/ ... InfoDetail&id=12775“考生报名”选项,邮箱注册用户后,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大小要求在30kb—60kb之间),完成后提交报名信息。(2)24小时内通过培训基地预审核后,考生再登录该系统,打印网上报名表。2、现场确认:完成以上步骤后,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原件备查)和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至游泳馆缴费确认报名,并领取学习材料。4、参加补考的学员只需完成网上报名携带网上报名表,到现场缴费即可。(二)报名时间与地点:时间: 2018年3月23日-4月13日(上午9:30-下午6点),报名人数超过40人开班,报名人数限60名,名额有限,报名确认以材料齐全并到现场缴费为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110号A-One运动公园亿动游泳健身馆(三)培训联系人:游泳馆前台翁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591-8370063915060091428(四)鉴定联系人:邱老师(五)相关费用(计初级1215元 中级1465元):1.培训费:初级:1000元(培训教师费、救生器材租用费、场租费、教材费)中级:1200元(培训教师费、救生器材租用费、场租费、教材费)鉴定费: 初级200元/人(培训机构代收)。中级250元/人(培训机构代收)3.电子机考系统费:15元/人 (培训机构代收)4.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省游泳协会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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