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宣判两起“吧托”案8人获刑
http://img1.gtimg.com/ln/pics/hv1/230/165/2268/147519005.jpg网络配图网上聊天找艳遇,没想却遭遇吧托陷阱,损失高达数千元以上。近日,法院宣判两起此类案件。在这些“吧托”宰客案中,相约见面和真正见面的并非同一人,甚至连性别都不一样:见面的是美女,而与之聊天的其实都是男人,这些男人真正的身份是网络键盘手。记者调查发现,“吧托”内部分工明确、组织架构清晰,整个骗财过程“流水线”完成。案件1地点:八一路的一家咖啡厅事件:将廉价酒水、果盘等以高价卖给被害人胁迫被害人支付高额价款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间,欧某组织“键盘手”在网上冒充女性以见面为目的与男网友聊天,一旦达成见面意向,便有“键盘手”将所冒充的女性网友的身份信息和聊天信息发给酒托女林某,由林某与男网友见面,随后将其约至位于西岗区八一路的咖啡厅,将廉价酒水、果盘等以高价卖给被害人,事后采用言语威胁的手段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价款,先后作案3起。2015年12月19日,林某将金某带至咖啡厅内进行消费,随后欧某对金某实施言语威胁,金某出于恐惧支付了4000元。2016年1月20日,林某将庞某带至咖啡厅内进行消费,随后欧某对庞某实施言语威胁,庞某出于恐惧支付了5800元。2016年2月22日,林某将姜某带至咖啡厅内进行消费,随后欧某对姜某实施言语威胁,姜某出于恐惧支付了4700元。
2016年1月20日,林某将庞某带至咖啡厅内进行消费,随后欧某对庞某实施言语威胁,庞某出于恐惧支付了5800元。2016年2月22日,林某将姜某带至咖啡厅内进行消费,随后欧某对姜某实施言语威胁,姜某出于恐惧支付了4700元。公诉机关认为,欧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要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均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欧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林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案件2
“黑社会”严惩不贷:@
黑恶奸商必须严惩! 罚他个倾家荡产,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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