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悄悄取走动迁款 老父多次索要未果状告儿子儿媳
本报记者祝福 通讯员葛启为近日,长兴岛法院将一纸结案通知书送达长兴岛经济区交流岛街道村民杨全(化名)手中,当场,老人和儿子杨德中(化名)相拥而泣。至此,一场因复杂的家庭纠纷而产生的父告子案件被办案人员化干戈为玉帛。
动迁款“不翼而飞”2010年,交流岛街道部分村屯开始陆续动迁,2011年冬天,骆驼村村民杨全和儿子都得到一笔不小的动迁安置款和一处动迁安置房。但动迁款发放不久,儿媳妇高某未经老人允许拿着身份证,偷偷到银行取走了18万元动迁款。老人发现自己的钱“不翼而飞”后,多次向儿子和儿媳妇索要未果。考虑到自己有病在身无人照料,今后的生活没有了依靠,年过八旬的杨全老人不得不和儿子儿媳妇较起“真”来,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法庭,状告儿子、儿媳妇侵吞自己的动迁财产、拒绝承担赡养义务。长兴岛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细致调查和审理,于2017年8月10日向杨德中及其妻子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二人必须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老人的动迁安置款。判决生效后,老人的儿子、儿媳妇依然无动于衷。无奈之下,杨全老人于2017年10月17日再次走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施策 融法于情难化干戈接到老人的申请后,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同时,苦口婆心地向二人阐明不按期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限期执行。但被执行人杨德中及其妻子二人却以自己名下没有任何登记财产和动迁款已经花光等为由到期后仍拒不执行。到这里,案件处理开始变得更加棘手。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法院可以立即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手段,但考虑到双方毕竟是父子关系,老人也愿意由儿子、儿媳妇履行赡养义务。同时,案件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帮助老人解决生活困难,承办法官决定还是要促进双方和解,希望他们在法院的帮助下重归于好。为此,法官又多次深入交流岛街道,奔波于双方之间,互为传达和解条件,费尽口舌、竭尽全力,但结果仍不尽如人意,初次和解以失败而告终。
冻结被执行人女儿名下存款情理行不通,法院决定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帮助老人拿回动迁款。我国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可执行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正当来源的大额存款。法官经过反复思考,杨德中夫妇名下查不到任何财产,会不会存在他们女儿的名下?于是,法官开始着手调查其女儿的财产。这一查,果然有了重大发现:被执行人女儿名下有40万元的定期存款。一个正在上学的孩子,这笔钱从何而来呢?为了弄清楚这笔钱的来源,法官冒着严寒多次赶赴沈阳,找到杨德中女儿就读的学校,与学校教师共同做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后,杨德中女儿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还告诉法官,这笔钱是她母亲的存款。2017年11月16日,法院果断冻结了被执行人女儿名下的部分财产。杨德中和妻子在法律面前,决定与老人和解,履行赡养义务。
法外救助 真情关怀暖人心2017年12月1日,法院将动迁款划拨到老人名下的账户。12月12日,当法官再次来到交流岛,将结案通知书送到老人手里时,儿子杨德中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这起家庭纠纷终于得以解决,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伺候老人。如今,老人已被儿子、儿媳妇接回了家。(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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