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谁能帮赤峰冬泳人走出困局
2017年5月12日对于赤峰的冬泳人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一位冬泳多年的泳友突发急病站着在一米深的水中去逝了。随之而来的是泳池的关闭。然后就是家属到处找、告。死者到现在也没火化。泳池的开放也变得遥遥无期了。一项在赤峰地区开展了二十余年的体育项目就此终结了。游泳池是体育局主管的,体育局怕再出现事故不敢再开了,这就苦了这一百五十多的冬泳爱好者了。赤峰地区再没有第二个可以冬泳的场地了。论坛里的泳友们,有什么好办法吗?谁能帮赤峰的冬泳爱好者破解困局? 往日的欢乐
满目苍凉的游泳池。
不能因噎废食,体育局应该有担当;怕发生交通事故,难道还要禁止汽车上路?
赤峰的冬泳队伍曾多次参加哈尔滨冬泳邀请赛、沈阳冬泳邀请赛、呼和浩特冬泳邀请赛。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在这个从几个爱好者发展起来的一百五十人的冬泳队伍眼看就要散了,真让人痛心啊!!! 这些只是部分参加冬泳邀请赛的证书,我们本着“我冬泳、我健身、我快乐”的原则,一直活跃在北方各地的冬泳活动中。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7-9-15 20:07
不能因噎废食,体育局应该有担当;怕发生交通事故,难道还要禁止汽车上路?
事情是这么个事,道理也是这么个道理。可人家就是不让游了。这才是真的麻烦。
现在以事情没处理完为由,说是走法律程序了。让等事情处理完后再说了。大家都知道这种事情没时候处理完的。关键是在我们这个地区昼夜温差较大,如果冬天池子不加水的话,一个冬天池子就会被涨裂的。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7-9-15 20:07
不能因噎废食,体育局应该有担当;怕发生交通事故,难道还要禁止汽车上路?
事情是这么个事,道理也是这么个道理。可人家就是不让游了。这才是真的麻烦。
现在以事情没处理完为由,说是走法律程序了。让等事情处理完后再说了。大家都知道这种事情没时候处理完的。关键是在我们这个地区昼夜温差较大,如果冬天池子不加水的话,一个冬天池子就会被涨裂的。 全民健身。利国利民!
协会还需要找主管部门做工作,理性维权!
寒江搏浪 发表于 2017-9-15 20:53
全民健身。利国利民!
协会还需要找主管部门做工作,理性维权!
找过不是一次两次了,人家说的很直白了,泳池是人家的,人家可以开也可以不开。 那就是命呀!生老病死不能怨冬泳.逛商场使了就不让开商场.坐公交使了就不让有公交车了.哪有这个道理. 无所得 发表于 2017-9-15 21:04
那就是命呀!生老病死不能怨冬泳.逛商场使了就不让开商场.坐公交使了就不让有公交车了.哪有这个道理.
是啊,可是这个局面怎么解开呢? 本帖最后由 寒江搏浪 于 2017-9-17 08:48 编辑
fengbo 发表于 2017-9-15 21:03
找过不是一次两次了,人家说的很直白了,泳池是人家的,人家可以开也可以不开。
游泳场是健身基地,出现伤亡事故非常正常。
纵观各地大型游泳赛事,出现逆水的案例不可胜数。
也没有因为有逆水就把赛事取消。
寒江搏浪 发表于 2017-9-16 06:11
游泳场是健身基地,出现伤亡事故非常正常。
纵观各地大型游泳赛事,出现逆水的案例不可胜数。
也没有因 ...
道理跟领导说了N遍了,领导也明白。就是不让开了。:( fengbo 发表于 2017-9-16 18:15
道理跟领导说了N遍了,领导也明白。就是不让开了。
找主管市长!
不可因噎废食。 全民健身,健康中国。 首先对赤峰这位不幸泳友离逝表示哀悼,这是一起在泳池突发事件这个游泳池虽然是体育局所管辖,那就有法人代表。在对外开放期间,必有救生员。如果是救生员没有看到,没有及时施救,只能走交通肇事陪尝。如果他有各种疾病在身,需要医院证明。按突发疾病处理。游泳池也需要一半陪尝。就因为死了个人,游泳池就此关闭,不符合常规。这个需要用法律解决。 冰雪爱心 发表于 2017-9-18 11:49
首先对赤峰这位不幸泳友离逝表示哀悼,这是一起在泳池突发事件这个游泳池虽然是体育局所管辖,那就有法人代 ...
赤峰的这个游泳池被文体局承包给个人了,个人承包后是在每年的六月份才开始营业。冬泳的人每人都有钥匙,可以自己来开门。事故发生在五月十二号,不是营业期。不属于对外开放期。
法医的证明也开不了了,尸体在殡仪馆存放期间赶上电网改造,冰箱停电导致尸体腐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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