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大海豚 于 2015-4-3 20:03 编辑...............
关于举办2015年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场馆、单位:
为了满足我市体育场馆对游泳救生员的需求,进一步规范体育健身市场秩序,尤其是游泳场馆等相关体育经营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护体育健身消费者和体育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权益,统一我市游泳救生员从业人员资质标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各类证书管理 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体人字411号)精神及有关具体要求,决定邀请广西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到我市举办第三期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5年4月23—26日,共4天。
(二)培训地点
北海市恒大名都
二、申报条件
25米速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20米潜泳的游泳技能, 初中文化以上。
三、相关费用
培训费:55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
鉴定费:200元/人(鉴定站收取)
其他费用自理。
以上费用均为鉴定站统一收费标准,报名时可以交到报名处,也可以将报名费缴纳到鉴定站指定账户后凭缴费回执报名。
开户名称: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银行及地址:(南宁市)建行新民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4500 1604 2580 5050 2755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提交材料
1、《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贴好相片);
2、《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贴好相片);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4、同版免冠蓝底小2寸彩色相片3张,同时需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JPEG或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发bhtyjbgs@163.com);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北海市体育局办公室;
2、报名电话及联系人:陈瑛,0779-202372713977909077;
(三)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4月15日止。
五、其他
(一)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3天,鉴定1天,分技能鉴定和理论考试考核。考试合格后,颁发初级游泳救生员资格证。
(二)请学员培训时自备游泳衣、裤、帽、镜,并按时参加各项培训及考核。
(三)鉴定方式与资格认证
培训结束后,将由广西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站安排鉴定考核。鉴定考核分为理论知识闭卷笔试考试和技能实际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经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其他要求
(一)各场馆要加强相关体育经营场所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班与鉴定考核。
(二)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体育经营活动,注册登记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体育专业人员的资格证明;经营者聘用的教练员、裁判员、救护人员等体育专业人员,应当取得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家认可的机构发放的相应资格证书。聘用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体育教练、裁判或者救护人员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海市体育局
2015年3月27日
帖子来源,北海365网
关于举办2015年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培训班的通知
http://www.beihai365.com/read.php?tid=7724685
本帖最后由 大海豚 于 2015-4-3 20: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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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北海救生员培训市场混乱,无资质上岗,违法培训,违法发证,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造成参加培训人员拿到的证不被国家体育总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不能上岗,严重损害了学员的利益。
救死扶伤需要有真本事。 好活动,提高救生员能力,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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