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不能随便约别人游泳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5-23 18:00 编辑4人相约游泳1人溺亡3人都赔钱
2014-05-22 02:12:57 来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重庆)
商报记者 陈保发
重庆商报讯
去年5月8日下午2点多,4人相约一起到江边游泳,哪料,其中刘晓杰不幸溺亡。事后,死者家属将3名一起游泳的同伴告上法院。昨天,记者从市三中院了解到,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由这3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各支付刘晓杰父母8000元。
事发后,刘晓杰的父母将张俊等3人告上法院,索赔21万余元。法院查明:除刘晓杰满18岁外,其余3人均未满18岁。涪陵区法院一审认为,4人相约游泳,系伙伴关系,在刘晓杰溺水时,因其他3人不会游泳,没有冒险下水施救并无不当,但他们没有积极履行呼救、报警等其他救助义务,有一定过错,并判定张俊、杨兵、夏杰等3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由于3人均是未成年人,法院判令其父母连带赔偿刘晓杰父母3万余元。
张俊、夏杰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三中院提起上诉,后在该院法官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文中人物为化名)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css13/img/end_news.png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L:L 这是一个教训,记住这个典型案例。 冰客 发表于 2014-5-23 15: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一个教训,记住这个典型案例。
谢谢朋友在第一时间的关注和加分鼓励。 相约一起游泳一定要相互了解水性如何和身体状况,还要掌握水上自救、救生手段,更要了解水情水况。 邺风洹波 发表于 2014-5-23 15: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约一起游泳一定要相互了解水性如何和身体状况,还要掌握水上自救、救生手段,更要了解水情水况。
朋友说的很对。 深刻教训!!:Q 4 人中有3 人不会游泳还相约游泳?这不能全怪孩子,这是安全(主要是家庭、学校)教育没到位! 教训! 教训!一定要吸取。 应该吸取教训! 我队注册队员都签订责任书,有备无患啊。
本帖最后由 快乐老头 于 2014-5-23 17:42 编辑
请让孩子学会游泳!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夏天到了,游泳玩水的好时机来了,希望更多的人们使用《徐氏快速学游泳教学法》、《徐氏快速学游泳安全带》学会并掌握游泳技能,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快乐老头 发表于 2014-5-23 17: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让孩子学会游泳!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夏天到了,游泳玩水的好时机来了,希望更多的人们使 ...
向左走 发表于 2014-5-23 17: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队注册队员都签订责任书,有备无患啊。
向你们学习!向你们致敬!
你们是我们冬泳人学习的榜样!
这个案例与喝酒喝死人一样,你约人家去喝酒,一个人喝死,其余人赔钱,你说这是何苦呢? 深刻的教训! 让孩子学会游泳!学会并掌握游泳技能,防止溺水事故发生!才是根本! 关东女侠 发表于 2014-5-23 17: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案例与喝酒喝死人一样,你约人家去喝酒,一个人喝死,其余人赔钱,你说这是何苦呢?
说的有道理! 海上花 发表于 2014-5-23 18: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让孩子学会游泳!学会并掌握游泳技能,防止溺水事故发生!才是根本!
说的太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