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歌 发表于 2013-11-28 06:26

辽宁将立法规定单位必须将采暖费纳入职工工资

本帖最后由 军歌 于 2013-11-28 06:32 编辑


                                     辽宁将立法规定单位必须将采暖费纳入职工工资    按照国家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的要求,草案规定:供热实行谁用热,谁交费的原则。个人用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或者工资管理部门按住房85平米标准、将采暖费补贴纳入职工工资,没有工作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采暖费由个人承担。对于家庭困难的群体,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城市供热专项调节资金,用于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其它困难的居民贴付采暖费。

今来 发表于 2013-11-28 10:57

:)好消息

日不落 发表于 2013-11-28 13:29

我们早已将取暖费纳入工资了,按级别应享受面积男女双方都给,一般的住房面积小的还用不了。

上善乐水 发表于 2013-11-28 14:23

大快人心事   就怕不落实

关东女侠 发表于 2013-11-28 22:47

什么政策都有,可是什么政策执行起来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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