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常用规则
<FONT color=#3809f7 size=4> 1)确认纪录:游泳运动比赛规则之一。中国游泳竞赛中各比赛项目最高成绩的确定。今分设男、女50 m泳池(40项)和25 m泳池(46项)全国纪录。每项目仅允许一个成绩为全国纪录。如有两名以上的运动员分别在两地同时(24小时以内)比赛中成绩高于原全国纪录,均可申请为全国纪录,在后者为平全国纪录。在同一次比赛中有先后成绩超全国纪录,后者须超过前者方可申请。同时,运动员须在有国际级或国家级裁判员参加的比赛中所创造的成绩,并经过兴奋剂检查合格后,才可被正式确认。<BR> 2)技术犯规:游泳运动比赛规则之一。凡游出本泳道或干扰他人,转身不触池壁,在浅水行走或跨越,使用有利于浮力与速度的器材等,均属此种犯规。各泳式比赛中有专门技术规定:① 蛙泳。出发后或转身后第二次划水在收肘前,头未露出水面;腿部动作不对称、不平行,有垂直上下打腿动作;一个动作周期内(一次划手一次蹬腿)运动员头的某一部分未露出水面;两手先后触臂。② 蝶泳。腿、臂动作不对称、不平行,手臂未同时在水面上前移;两手先后触壁。③ 仰泳。出发时脚趾露出水面或潜泳打腿头部超过15厘米;游进中改变正常仰卧姿势。④ 自由泳。中途改变泳式。⑤ 混合泳。仰泳转身时在未触壁前改变仰卧姿势;自由泳游程中采用蛙泳、仰泳或蝶泳。<BR> 3)出发犯规:游泳比赛中技术犯规的一种。指比赛时运动员抢先于出发信号而起动。规则规定,对抢先下水的运动员,应判处取消其参加该项目的比赛资格。<BR> 4)二次触板:游泳比赛技术名词。比赛采用电动计时装置时,运动员到达终点手触终点触板未达到重量要求,以至不能使自动计时装置停止计时而进行的再次触板。1996年国家体委颁布的游泳竞赛规则规定:运动员第一次触板自动计时未停,可用半自动计时(盲表)或人工计时的成绩补充,该成绩只要不与其他运动员的名次有矛盾,可作为正式成绩。如第二次触板使自动计时装置显示成绩,此成绩应优先为正式成绩。<BR> 5)报趟: 游泳比赛裁判方法之一。运用于800,1500 m长距离自由泳项目比赛中。裁判员向运动员出示所剩游程趟数的牌子,使运动员知道所完成的游距。由出发对端的转身技术检查员执行,当运动员转身时向其亮牌。50 m池1500 m项目按29,27,25……1的顺序报,800 m 项目按15,13,11 …… 1的顺序报。 要求根据运动员转身的特点示牌,使其看清所剩趟数。<BR> 6)重赛:游泳比赛规则之一。同项目预赛(或复赛)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成绩相同又无法判断名次而超过原定参加决赛的人数时,用来确定参加决赛人选的比赛方法。重赛获优胜者进入决赛。采用电动计时装置的预赛时,不论是同组还是不同组,凡成绩相等者,均需参加重赛。在采用人工计时的预赛中,同组成绩相等,不重赛,按所判名次确定人选。不同组成绩相同者,按有关规则先确定重赛人选,重赛后再按名次确定参加决赛的人选。重赛一般安排在预、复赛结束一小时后进行。</FONT> 泳池竞技规则. 竞技规则.<br> 值得学习一下。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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