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子牙河老韩 发表于 2011-4-2 21:01

清明时节轮“孝悌”(转载)

清明时节论“孝悌”

——兼读《二十四孝》有感
(一)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其最重要的社会根基,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的社会政治结构及其意识形态。孟子曾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这高度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实质。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为宗族,组成社会,进而构成国家。这种家国同构、家国一体的意识渗透到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最深层。这种家国同构的宗法制度是形成中国传统文化重伦理道德、倡孝亲敬长的根本原因。
在家国同构的宗法观念的规范下,个人被重重包围在群体之中,因此特别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人伦关系。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类。这种人伦关系的实质是对家庭各个成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加以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育的责任,子女对父母有奉养的义务。这就是儒家所倡导的“人道亲亲”。由“亲亲”的观念出发,引申出对君臣、夫妻、长幼、朋友等关系的整套处理原则。其中“孝道”是最基本的原则。所以梁漱溟先生称中国文化为“孝的文化”

所谓孝悌,《说文解字》中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悌,善事兄长者。”“孝”与“悌”是紧密相联、互为表里的。孔子曾讲“弟子入则孝,出则悌”,便是明证。“孝悌”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传统道德观念,起源很早。据传尧、舜事亲尽孝,其父欢悦,天下大治。到了周代,周金文、《周书》、诗经》等,都有大量关于孝的记载。很明显。作为一种观念,孝悌观念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核心,是仁爱教育的根本,也是仁爱的实践,所以它在中国伦理规范中,便居于主要的领导的地位。中国伦理是以“孝悌”为其实践的原则,一切伦理的实践,均以“孝悌”为基础而发展出去。孔子弟子有若在《论语》中明确讲:“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也讲:“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同时,孝悌又是我国劳动人民尊老敬长优良传统的体现,是伦理道德教育的初基。所以孝悌就其性质而言,具有二重性。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它既是封建经济和宗法制度在家庭伦理关系上的反映,曾为统治阶级所利用,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同时它又是人类血缘关系的客观反映,来自民间,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具有人类的共同性。进而,孝悌就其社会价值而言,既有对当今社会起促进作用的一面,又有对当今社会起阻碍作用的一面。我们的态度显然是要“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用“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即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东西”(《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668页),来为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

天津子牙河老韩 发表于 2011-4-2 21:04

(二)在孝悌多层次的观念及其流传的《二十四孝》等故事中,我认为,至少有如下九点可以作为正面的社会价值而加以继承,加以转换,给予新的解释而溶入现代道德价值体系。(一)奉养父母。这是孝悌观念最低层次的要求。我国古代,早就提出了奉养父母的道德问题。《诗经·小雅·蓼莪》篇有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报。”意思是人人由父母所生,在长大成人之前,也由父母所养,享用的一切物质生活的基业也由父母所创,因此,奉养父母,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孟子在谈到世俗之孝时,也把在物质上侍奉双亲作为孝的重要内容。在这些朴素的人道思想的哺育下,我国古代先民对父母的奉养是极其虔诚的,竭尽了人子之孝。《二十四孝》中的《为亲负米》、《拾葚供亲》、《鹿乳奉亲》,就是突出的例子,表现了美好的人伦关系。这对当今某些不愿赡养父母,以致虐待父母的人是一个极好的教育。(二)忧亲病困。平时奉养父母,这对大多数做子女者来说,并不难做到。那么,在父母、亲人患病、遇到危难之际,子女应该怎么办呢?中国传统文化的孝道对此也有着极好的、明确的要求,孔子在《论语》中提出:“父母唯其疾之忧”,意思是,做子女的不但要操心父母的奉养问题,尤以父母的疾病为忧。在这种“病则致其忧”(《孝经》)的思想影响下,历代不少先民在父母患病时更能精心奉养,遇到危难之际挺身相助,这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二十四孝》中的《亲尝汤药》、《尝粪心忧》等故事,就反映了这方面的史迹,读之催人泪下,感人至深。(三)养老送终。依据“孝子事亡者如事存”的原则,儒家还要求子女在父母去世之后,丧葬也要依着礼节,到了后来祭祀的时候,也需要依着礼节。孔子弟子子张还具体讲到:“……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即祭祀时想到严肃,居丧时想到悲哀,就可以了。在这种养老送终的思想支配下,古代许多先民在失怙丧母之际,以年幼之躯,尚能妥善处理父母的后事,以各种方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表达继承其遗志的愿望。《二十四孝》中的《卖身葬父》、《闻雷泣墓》等,就是这类例子。它对当今社会一些子女为安葬父母而互相推诿、争吵不休,令生者寒心、亲者悲哀的情景,不啻是一记极好的鞭策。(四)爱亲敬亲。儒家的孝悌观念不但提倡在物质生活上要养亲、侍病、送终,而且特别提倡在精神生活上要“敬亲”,即要求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尊敬之情。侍奉父母时做到和颜悦色、身敬辞逊。按父母的正确意见,做他们喜欢的事情,从而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快。按照这种要求,历代不少先民从小爱亲敬亲,十分感人。如《二十四孝》中的《扇枕温衾》、《亲涤便器》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五)敬长隆师。在儒家的孝悌观念中,孝悌不仅限于父子、兄弟等直系血缘关系,还扩大到家族和亲戚之间,提出“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礼记》)主张家庭上下、邻里左右之间要和睦相处。根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孟子·梁惠王上》)的思想,还要求人们由尊养家庭的老人、长者扩大到尊养社会上所有的长者和老人。以孝敬自己父母的感情去对待自己的老师。这一敬长隆师的传统美德,已深入于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潜意识之中。《二十四孝》中的《涌泉跃鲤》、《怀橘遗亲》等篇目,对此做了清楚的反映。(六)厚生簿死。儒家孝悌观念是重视现世人生,摒弃来世永生观念的。孔子本人就是敬鬼神而远之,不信神、不言巫、反对人殉、注重现世的。在这一思想影响下,一些儒士主张厚生薄死。即父母在世的时候,要尽心侍奉,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如清末著名学者黄宗羲主张:“人子之事亲,承欢膝下,事更无大于此者,顾不即以当大事许之。至于送死之时,则养生自此而尽。人子之大事始毕,始可谓之当大事。即送死无憾,养生有憾,仍是不足以当大事也。”这种厚生薄死的思想,显然是十分可取的。《二十四孝》中的《恣蚊饱血》、《乳姑不怠》等故事,就渗透着这层意思。(七)清廉即孝。在儒家的孝悌观念中,还把清廉与孝行联系在一起。我国汉代即“孝廉”并称,认为清廉是孝道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外在表现。孟子讲:“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孟子·离娄下》)意思是,遇着财物,有可以取的,有不可以取的。如果不可以取的,却去取了,就伤害廉洁了。在这种观念熏陶下,古代不少先民从小廉洁奉公,拾金不昧,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已,表现了高尚的道德。(八)谏诤即孝。儒家代表人曾经提倡、宣传过“谏诤即孝”的观点。他们认为子女对父母并不是无条件地绝对服从,而是“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如战国末年儒家代表人物荀子就反对不分是非曲直而盲目地服从父母之命,主张“从义不从父”,显然,这种“从义不从父”的谏诤精神,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二十四孝》中的《孝感动天》、《单衣顺母》等故事,都是以实际行动,委婉、合理地规劝父母、兄长的例证。(九)舍身救亲。某些儒家学者提出过“全身保性”的错误思想,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子女应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保全性命。这显然是一种狭隘的苟全性命的观点。一些儒家学者并不完全同意这一点。当面临仁义与生命的选择时,孟子就主张:“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的。体现这一可贵孝道观念,《二十四孝》中的《扼虎救父》、《行佣供母》、《卧冰求鲤》等故事,就是极好的例子。
综上所述,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孝悌观念中,的确包含着一些值得肯定的积极思想和合理因素,重新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是可以转化成现代文明的组成部分的。

天津子牙河老韩 发表于 2011-4-2 21:06

(三)中国传统文化上述的孝悌观念之所以能够批判地继承,我们之所以要有条件地宣传和提倡这些有价值的合理思想,是因为孝悌这一道德观念在今天仍有其存在的社会根据,对建构现代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社会安定和生产力的发展。如前所述,孝悌这一道德观念,除了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外,还是亲子血缘关系的自然表现。人类要生存下去,除了物质生产以外,还有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族繁衍),而今天人类自身的生产仍是在一夫一妻的家庭中进行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虽然随着历史的演变有所变动,但家庭的基本内容却没有变,即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子女对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和孝敬的义务。这种纯真的亲子、亲亲的血缘关系,正是“孝悌”观念赖以存在的社会根据。所以,在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和个体经济仍然存在的情况下,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将会有利于家庭的和睦、团结,进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二)有利于发扬敬亲养老的优秀民族传统,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敬亲养老是我们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外国友人无比羡慕和推崇的“国宝”。但是,这一优秀的民族传统,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却遭到了来自两方面的破坏和冲击。其一是十年文革期间,随着道德虚无主义的泛滥,“四人帮”及其一伙,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极“左”的态度对待孝悌等儒家学说,全盘否定,一概打倒。号召子女造老子的反,视孝悌为封建的大杂烩,使许多美好家庭和我国敬亲养老的传统遭到空前的破坏。其二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西方文化思想的传入,一些人受“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等极端利已主义思想的影响,不能自觉地履行子女对父母、对老人应尽的社会义务。在家庭生活中,有些子女对父母非但不孝敬、不赡养,反而歧视、辱骂、殴打,以至逼得有些老人无路可走,这在当前农村尤为普遍。在社会上,有些青年人对老人不尊敬、不扶助,甚至蛮横无理,欺侮老人的事,时有发生,以至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已属罕见。这些不仅给父母、老人在生活上带来不便,在经济上造成极大困难,而且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严重地败坏了社会的道德风气。所以宣传、提倡正确的孝悌观念还是有其社会意义的。(三)有利于从小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素质。少年儿童从出生到完全独立地进入社会,大量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家庭教育在培养他们的品德行为习惯方面,起着学校教育和社会都难以发挥的奠基作用。这是因为子女和父母之间,既有着血缘、伦理上的直接关系,又有着生活与经济上的依赖关系,所以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不但具有非同一般的教育力量,还带有浓厚的亲切感。同时,少年儿童世界观尚未成熟,具有极大的可塑性,他们富于模仿,这些对于从小教育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都是十分有利的条件。而且这一道德基础打好了,进一步的爱人民、爱祖国的教育,才有可能做好。但是目前,我们家庭教育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尽如人意。许多父母对子女关怀、爱护,可谓无微不至,这是人的天性所使然。从入托、上学、升学、就业、结婚、生子……什么心都替他们操到了,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可是怎样从小教育孩子热爱父母、体贴父母、尊老敬长,却注意不够,以至酿成许多家庭悲剧。无数事实说明,子女爱敬父母,这不是天性,是需要父母从小耐心教育和引导的。面对时下伦理道德大滑坡的现象,凡是有良知的人们,无不痛心地感到,目前在家庭、学校、社会上提倡爱亲敬长,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十分重要

天津子牙河老韩 发表于 2011-4-2 21:10




(四)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当我们看到儒家孝悌观念的正面价值及其意义时,也应注意其负面的影响。像对待一切文化遗产一样,对以孝悌为中心的儒家孝道,我们应该采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批判态度,即持一分为二地批判、扬弃的态度,万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毋庸讳言,孝悌观念就其实质而言,它既有休现人民群众敬亲养老的优秀道德传统,值得肯定的一面;又有被统治阶级所利用,作为欺骗、愚弄人民大众的精神鸦片,作为巩固统治秩序的工具,值得否定的一面。所以,在儒家孝道多层次的结构中,有些观念惧有其负面的社会价值而必须加以抛弃的。这主要有“父为子纲”的观念,“父子相隐”、“为尊者讳”的观念,“父母在,不远游”的观念,还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厚葬久丧”、“孝感迷信”、“愚孝”等言行,所以在《二十四孝》中,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好的;三分之一的内容是有益无害的。但也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不符合现代生活的谬说,是必须彻底剔除的糟粕。受这些错误观念的影响,在历代史书记载的有关孝悌的史料中,不少内容都被涂抹上封建的迷信的色彩,有的宣扬因果报应,天赐神助,如《二十四孝》中大舜“孝感动天”、“耕于历山,象为之耕,鸟为之耘”;董永“卖身葬父”,“仙姬陌上迎,织缣偿债主,孝感动天庭”;郭巨“为母理儿”,“掘地三尺余,天赐黄金一釜”,孟宗“哭竹生笋”,“孝感天地,须臾地裂出笋数茎”。这种反科学的迷信观念,在今天则是应当摒弃的。还有些内容则充满了戕害人性、不近人情的污秽泥垢,如郭巨理儿、丁兰刻木等,显然都是一些反人道的“愚孝”的观念与行为,如果搬到今天,不用说是完全错误的。

古月胡 发表于 2011-4-2 22:30

本帖最后由 古月胡 于 2011-4-3 06:00 编辑

好文章!中华民族美德!谢谢老韩!

古月胡 发表于 2011-4-3 06:02

百读不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

蓝色海湾 发表于 2011-4-3 09:32

回复 4# 天津子牙河老韩


    “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应当发扬光大。

谢谢老韩!

FAN0828 发表于 2011-4-4 13:39


天津子牙河老韩 发表于 2011-4-2 21:10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在中国的社会中历来推崇“孝悌”,二十四孝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

      1.大舜耕田。
      2.曾参负薪。
      3.闵损御单《闵子骞》。
      4.戏彩娱翁 《老莱子彩衣哄亲》。
      5.鹿乳奉亲《周剡子取鹿乳奉双亲》。
      6.姜诗妻孝。
      7.子路负米。
      8.董永卖身。
      9.丁兰祀亲。
   10.天赐黄金《郭巨家贫,埋子奉亲,得金一釜》。
   11.蔡顺采椹《荒年无食,采椹奉母》。
   12.陆积怀桔《袁术赏桔,陆积欲怀奉母》。
   13.江革逃难《天下大乱,负母逃难,寇劫不杀》。
   14.黄香扇枕《黄香九岁,夏扇枕,冬暖父被》。
   15.孟宗哭竹《母冬思吃笋,孟宗跪哭竹林,得笋》。
   16.闻雷泣墓《王裒因母怕雷声,故雷雨中伏冢以护》。
   17.杨香打虎《杨香14岁,为父打虎,知父不知己》。
   18.王祥卧冰《王祥继母冬思鲤鱼,王祥卧冰以求》。
   19.唐氏乳姑《唐四媳,婆母年高无齿,乳婆母》。
   20.黔娄尝糞《孱陵县令庾黔娄,弃官孝亲》。
   21.涤亲溺器《大诗人黄庭坚,洗母小便器》。
   22.吴猛饱蚊《吴猛八岁,赤身喂蚊》。
   23.弃官寻母《朱寿昌,七岁离生母,一别五十年》。
   24.文帝尝药《文帝为母煎药先尝》。

         以人为镜,可以正己。

                         以史为镜,可以纠偏。



                                 

老大赛利姆 发表于 2011-4-4 16:28


天津子牙河老韩 发表于 2011-4-2 21:10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光看这篇好文章,学习这篇好文章,还要在实际生活中去体验,更要去努力去做。谢谢韩伯伯这篇好文章,我拜读了。

崔大嘴 发表于 2011-4-4 17:24


天津子牙河老韩 发表于 2011-4-2 21:10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讲的好!谢谢“韩教授”!

古月胡 发表于 2011-4-4 18:32

在中国的社会中历来推崇“孝悌”,二十四孝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

      1.大舜耕田。
    ...
FAN0828 发表于 2011-4-4 13:39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孝的好传统!二十四名孝子的榜样!

小山春^0^ 发表于 2011-4-4 23:43

讲得太好了.中华民族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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