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戏汪洋 发表于 2011-3-30 15:53

关于举办“2011年山东省首届春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1年山东省首届春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的通知为更好地贯彻全民健身纲要,更好地促进山东省各地冬泳、游泳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各地气候水温和春游习惯及各地冬泳组织及冬泳爱好者的要求,经申报山东省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批准,由东营市冬泳协会承办,东营区冬泳协会协办的“山东省首届春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决定于2011年4月17日在东营市民丰湖举办,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 举办时间:2011年4月17日上午9:30
二、 举办地点:东营市垦利县民丰湖公园
三、 邀请单位及人员:省内各地市冬泳协会及冬泳俱乐部的会员
四、
比赛项目及年龄分组:1、湖心岛往返游:出发点至湖心岛往返,大约500米。2、年龄分组:男子甲组:20至34周岁组(1977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男子乙组:35至49周岁组(1962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男子丙组:50周岁以上组 (19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子甲组:20至39周岁组(1972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女子乙组:40周岁以上组(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五、参赛者要求: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有风险的竞技项目,且春季水温较低,春季在公开水域游泳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要求,参赛者应该身体健康,有常年游泳锻炼、冬泳训练的基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此项赛事:1、先天性心脏病;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6、其他不适合于运动的疾病患者。在报到时除必须现场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以外,还必须出具县级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否则不得参赛。六、比赛办法:1、本次比赛采用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成人公开水域竞赛规则。2、成绩按小时、分、秒位记录。3、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比赛组委会办法的参赛证,否则不得参赛。4、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佩戴安全浮漂(跟屁虫)下水参赛,否则不允许参赛。(可现场购买也可自备浮漂,自备浮漂须经裁判员检验是否合格)七、名次录取及计分办法:1、比赛采取分组一次性决赛进行,成绩以触摸终点线先后顺序记取名次。各年龄项目组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成绩记录。成绩相同者以终点裁判员判定名次为准。各组别报名不足八人可合组进行比赛。2、团体计分方法:各组别前八名分别计9、8、7、6、5、4、3、2分,按规定游完全程未获名次者每人计1分,按上述计分方法相加得出团体总分,若团体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取总分团体前六名。3、按规定完成比赛者均颁发纪念证书。八、报名费用及报名截止时间:只接受团体报名,报名费每人10元(用于购买每人的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请写清:代表队名称、参加项目、领队姓名、联系方式、人员名单、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号码、具体人数。


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4月10日九、
报名方式:中国悠泳网山东东营市冬泳协会版块跟帖报名或将报名表发至邮箱ltyq1696@126.com联系人:鼠戏汪洋13563371696



风云之恋 13963368666 十 、报到时间:1、2011年4月17日上午9点半以前赶到东营市垦利县民丰湖北岸签到、交报名费、签责任书,准备参赛。
2、参加黄河入海口一日游的
各地泳友请在2011年4月16日上午8点以前赶到东营市西城济南路东首或自驾或统一乘坐大巴开始一日游。
3、以上两种报到方式各地泳友可根据自己情况自由选择。
附:黄河入海口一日游及邀请赛日程大致安排:
1、2011年4月16日上午8时从西城出发,依次经过石油大学,东营新区,东城府前街,经黄河口镇到达湿地公园,黄河入海口。费用是大巴往返1500元+200元导服+每人50元门票+每人20元餐费,如需乘船观看“青黄相接”每人另需100元。2、游览返回后至东营新区和合酒店,全省各地泳友聚餐联欢,意在促进各地冬泳人的交流和沟通,为冬泳爱好者架起友谊的桥梁,欢迎各地泳友踊跃报名表演节目,有特殊要求可提前通知承办方准备音像资料。每人60元标准。3、聚餐结束后集体乘车游览东营区黄河广场和东城清风湖公园,最后于距离新世纪广场1.2公里的酒店住宿,每人费用35元(双人标准间)。4、4月17日早餐各地泳友自理,也可七点集体乘车至东城百大附近小吃一条街就餐,各种小吃一应俱全,每人花费不到10元即可吃饱吃好。5、集体乘车至垦利县民丰湖参加“2011年山东省首届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交纳报名费、签责任书、准备参赛。6、比赛结束后乘车返回东城,于“德尔森烤肉”午餐,每人35元标准。7、午餐结束后欢送各地泳友返回,活动结束。2011山东省首届春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报名表及责任保证书代表单位名称:
领队:
电话:
姓名性别年龄组身份证号码责任人签字









我自愿参加2011年4月16日在东营市民丰湖举办的“2011年山东省首届春季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本人在参加此活动中如身体不适,或发生其它任何意外情况(包括伤亡事故),均由本人(签名者)负责,组织本次活动的单位,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家属、遗嘱执行人不能以此状告组织参赛的单位以及承办此项赛事的相关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要求。特此声明!参赛队领队(签字)                  2011年月日

小月天使 发表于 2011-8-5 18:19

嘿嘿~奸笑中!

ozsunnycom0 发表于 2012-2-5 22:53

我喜欢,请大家鼓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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