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鹿 发表于 2007-3-17 20:40

公安部重要通知!!!(转贴)

--&nbsp;&nbsp;公安部重要通知!!!<BR>公安部重要通知!!!<BR>公安部近日将对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场所治理整顿,大家请在所有的帖子内容不要发布涉及政治,反动,色情等内容帖子,大家看看吧,最近小心点哦!要好自为之!不要把自己折腾进去.谢谢大家! <BR><BR>(1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遵照国务院292 号令及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得到所在地区电信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BR><BR>(2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对其内容加强管理并负全责。上级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新闻管理部门)随时检查管理情况,如发现有不良信息将关闭有关服务器,直至追查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近日某ICP 的论坛中出现有关台湾政治的帖子,被罚款1.3万元,同时导致该ICP 访问量下降并且其网站内容受到更严密的监控。 <BR><BR>在此提醒各位超版、警察、版主,认真负责,加强对论坛帖子的管理力度,论坛一旦有关借台湾问题或其他问题,映射攻击我国政府、社会制度(包括政治人物)、帖子,一律立即删除,决不能手软,对屡教不改的可以封ID或IP。(希望全体会员不要顶风而上,否则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BR><BR>国务院292 号令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BR><BR>另据公安部日前通知,公安部牵头组织的网络扫黄行动将开始,此次行动的规模之大,决心之狠,都是以往的例行检查所不能比的,而且最关键的事情在于,此次检查的尺度,将不像以往一样,将暴露的图片,如露三点的图片定义为色情图片,而是将“凡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人类似感受”的信息均定义为有害信息,并严厉查处。 <BR><br><br>[此帖子已被 金鹿 在 2007-3-17 20:40:47 编辑过]

汉鸭子 发表于 2007-3-18 17:38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平常心 发表于 2007-3-23 12:16

原文由 汉鸭子 发表: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龙腾 发表于 2007-3-23 19:58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br>

长白鹿 发表于 2007-3-26 11:23

&nbsp;<FONT face=华文行楷 size=6>认真学习,严格遵守.</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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