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zsdy
发表于 2009-1-29 12:00
笑看人生:
既然拥护鱼王就应当拥护鱼王聘任的各位版主,如果对某位版主有意见,可以通过私下发消息向鱼王和冬泳网总编等冬网管理者反映,提出自己的建议;如果是针对现实中的贪污问题,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去解决,而不该在这里利用马甲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样不利于冬泳人的团结,更有别有用心之嫌。
笑看人生是有名有姓的锦州冬泳人,我是不怕上法院的。不过我没有理由去法院,我一不犯法,不是被告;二不起诉,不是原告。我经常去法院旁听的,因为我攻读法律系专业,对法律知识十分感兴趣。
既然拥护毛主席就应当拥护毛主席聘任的林彪四人帮!?
攻读法律系专业!?
chgvdu
发表于 2009-1-29 12:19
笑看人生:
既然拥护鱼王就应当拥护鱼王聘任的各位版主,如果对某位版主有意见,可以通过私下发消息向鱼王和冬泳网总编等冬网管理者反映,提出自己的建议;如果是针对现实中的贪污问题,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去解决,而不该在这里利用马甲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样不利于冬泳人的团结,更有别有用心之嫌。
笑看人生是有名有姓的锦州冬泳人,我是不怕上法院的。不过我没有理由去法院,我一不犯法,不是被告;二不起诉,不是原告。我经常去法院旁听的,因为我攻读法律系专业,对法律知识十分感兴趣。
既然拥护毛主席就应当拥护毛主席聘任的林彪四人帮!?
攻读法律系专业!?
封杀的长作霖敖霜雪等元老金牌会员如何解决!?
法律委员会
发表于 2009-1-29 13:20
笑看人生:
听说有的网友变化着数十个网名在中国冬泳网发表不和谐的跟帖,被版主及时删除,这是应当大力支持和拥护的。
分析滥用马甲的原因,笑看人生估计是个别人对鱼王有意见,才采取这样蒙面行为,无事生非,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笑看人生全错了!都拥护鱼王,反对贪污会费的寒冰*等人!没有证据封杀元老是滥用职权!笑看人生敢实名上法院吗!!??
冬永精英
发表于 2009-1-29 14:22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鱼翔迁底
发表于 2009-1-30 13:34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风驰电掣
发表于 2009-1-30 17:14
原帖由 笑看人生 于 2009-1-28 14:06 发表
既然拥护鱼王就应当拥护鱼王聘任的各位版主,如果对某位版主有意见,可以通过私下发消息向鱼王和冬泳网总编等冬网管理者反映,提出自己的建议;如果是针对现实中的贪污问题,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去解决,而不该在这里利用马甲制造不和谐的气氛,这样不利于冬泳人的团结,更有别有用心之嫌。
笑看人生是有名有姓的锦州冬泳人,我是不怕上法院的。不过我没有理由去法院,我一不犯法,不是被告;二不起诉,不是原告。我经常去法院旁听的,因为我攻读法律系专业,对法律知识十分感兴趣。
http://bbs.china-ws.org/attachment.php?aid=34100&k=46c5bb4475307f57516a4095cef84eba&t=1233306881&noupdate=yes
http://bbs.china-ws.org/images/attachicons/image.gif 705.JPG (179.92 KB)
2009-1-26 15:55
笑看人生有才,少法律知识!
[ 本帖最后由 czldy 于 2009-1-26 15:59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风驰电掣 于 2009-1-30 17:17 编辑 ]
fengcd
发表于 2009-1-30 18:19
笑看人生有才,缺少法律知识! 好好跟恐龙学!!
鱼后春
发表于 2009-1-30 18:24
笑看人生有才,缺少法律知识!好好跟恐龙学!!
yuhcs
发表于 2009-1-30 18:36
笑看人生有才,缺少法律知识!好好跟恐龙学!!
mingmei
发表于 2009-1-30 18:44
笑看人生有才,缺少法律知识!好好跟恐龙学!!
ygmmei
发表于 2009-1-30 18:59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kmjbdy
发表于 2009-1-31 09:34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昆仑雪龙
发表于 2009-1-31 12:36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laiyxl
发表于 2009-1-31 18:36
恐龙:
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恐龙坐火箭抱暖瓶--尖端高平!
建议任冬泳网司法部长!
qhwfan
发表于 2009-1-31 19:47
原帖由 海员 于 2009-1-31 18:31 发表
可以发表不同意见,反对人身攻击,反对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xxjsdy
发表于 2009-2-2 08:08
笑看人生:
在中国冬泳网,我们寻求的就是“快乐”二字,而要快乐就必须以相互包容为前提,说话文明,态度友好,这是大家都十分欢迎和喜欢看见的。
和睦相处
发表于 2009-2-2 08:36
http://bbs.china-ws.org/attachment.php?aid=39984&k=2c6b38c1ededf08cbf29974b35081fd3&t=1233456424&noupdate=yes
dhlzeng
发表于 2009-2-2 11:34
原帖由 小心谨慎 于 2009-2-1 19:19 发表
晨泳老师:有问题发短讯联系!咱们共同奋斗目标是冬泳兴旺发达!有机会我请龙王、恐龙、您和笑。。。。。。。。
长作霖
元老被封杀,100个新手上路也就是几百金币,顶多相当中级或高级会员!
祝福新春佳节万事如意!
优山玩水
发表于 2009-2-2 12:45
长作霖是元老会员,发帖典范,
不能封杀!
没发现问题没理由封杀!
应按恐龙意见办,允许申诉.
[ 本帖最后由 友好合作 于 2009-2-2 12:35 编辑 ]
友好人士
发表于 2009-2-2 13:27
应按恐龙意见办,允许申诉.